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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四十二 食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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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

    至代易又有“進奉”。

    當是時,戶部錢物,所在州府及巡院皆得擅留,或矯密旨加斂,谪官吏、刻祿禀,增稅通津、死人及蔬果。

    凡代易進奉,取于稅入,十獻二三,無敢問者。

    常州刺史裴肅鬻薪炭案紙為進奉,得遷浙東觀察使。

    刺史進奉,自肅始也。

    劉贊卒于宣州,其判官嚴绶傾軍府為進奉,召為刑部員外郎。

    判官進奉,自绶始也。

    自裴延齡用事,益為天子積私财,而生民重困。

    延齡死,而人相賀。

     是時,宮中取物于市,以中官為宮市使。

    兩市置“白望”數十百人,以鹽估敝衣、絹帛,尺寸分裂酬其直。

    又索進奉門戶及腳價錢,有赍物入市而空歸者。

    每中官出,沽漿賣餅之家皆徹肆塞門。

    谏官禦史數上疏谏,不聽,人不堪其弊。

    戶部侍郎蘇弁言:“京師遊手數千萬家,無生業者仰宮市以活,奈何罷?”帝悅,以為然。

    京兆尹韋湊奏:“小人因宮市為一奸一,真僞難辨,宜下府縣供送。

    ”帝許之。

    中官言百姓賴宮市以養者也,湊反得罪。

     順宗即位,乃罷宮市使及鹽鐵使月進;憲宗又罷除官受代進奉及諸道兩稅外榷率,分天下之賦以為三:一曰上供,二曰送使,三曰留州。

    宰相裴垍又令諸道節度、觀察調費取于所治州,不足則取于屬州,而屬州送使之餘與其上供者,皆輸度支。

    是時,因德宗府庫之積,頗約費用,天子身服澣濯。

    及劉辟、李锜既平,訾藏皆入内庫。

    山南東道節度使于頔、河東節度使王锷進獻甚厚,翰林學士李绛嘗谏曰:“方鎮進獻,因緣為一奸一,以侵百姓,非聖政所宜。

    ”帝喟然曰:“誠知非至德事,然兩河中夏貢賦之地,朝觐久廢,河、湟陷沒,烽候列于郊甸。

    方刷祖宗之恥,不忍重斂于人也。

    ”然獨不知進獻之取于人者重矣。

     及讨淮西,判度支楊于陵坐饋餫不繼貶,以司農卿皇甫镈代之,由是益為刻剝。

    司農卿王遂、京兆尹李翛号能聚斂,乃以為宣歙、浙西觀察使,予之富饒之地,以辦财賦。

    鹽鐵使王播言:“劉晏領使時,自按租庸,然後知州縣錢谷利病虛實。

    ”乃以副使程異巡江、淮,核州府上供錢谷。

    異至江、淮,得錢百八十五萬貫。

    其年,遂代播為鹽鐵使。

    是時,河北兵讨王承宗,于是募人入粟河北、淮西者,自千斛以上皆授以官。

    度支鹽鐵與諸道貢獻尤甚,号“助軍錢”。

    及賊平,則有賀禮及助賞設物。

    群臣上尊号,又有獻賀物。

     穆宗即位,一切罷之,兩稅外加率一錢者,以枉法贓論。

    然自在籓邸時,習見用兵之弊,以謂戎臣武卒,法當姑息。

    及即位,自神策諸軍,非時賞賜,不可勝紀。

    已而幽州兵囚張弘靖,鎮州殺田弘正,兩鎮用兵,置南北供軍院。

    而行營軍十五萬,不能亢兩鎮萬餘之衆。

    而饋運不能給,帛粟未至而諸軍或強奪于道。

     蓋自建中定兩稅,而物輕錢重,民以為患,至是四十年。

    當時為絹二匹半者為八匹,大率加三倍。

    豪家大商,積錢以逐輕重,故農人日困,末業日增。

    帝亦以貨輕錢重,民困而用不充,诏百官議革其弊。

    而議者多請重挾銅之律。

    戶部尚書楊于陵曰:“王者制錢以權百貨,貿遷有無,通變不倦,使物無甚貴甚賤,其術非它,在上而已。

    何則?上之所重,人必從之。

    古者權之于上,今索之于下;昔散之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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