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則成王,亦安在必嚴其父哉?《我将》之詩是也。
真宗則周之武王,仁宗則周之成王,雖有配天之業,而無配天之祭,未聞成、康以嚴父之故,廢文王配天之祭而移之。
以孔子之心推周公之祭,則嚴父也;以周公之心攝成王之祭,則嚴祖也,嚴祖、嚴父,其義一也。
漢明始建明堂,以光武配,當始配之代,适符嚴父之說,章、安二帝亦弗之變,最為近古而合乎禮。
唐中宗時,則以高宗配;在玄宗時,則以睿宗配;在永泰時,則以肅宗配。
禮官不能推明經訓,務合古初,反雷同其論以惑時主,延及于今,牢不可破。
仁宗嗣位之初,傥有建是論者,則配天之祭常在乎太宗矣。
願诏有司博議,使配天之祭不膠于嚴父,而嚴父之道不專乎配天。
"
觀文殿學士孫抃等曰:"《易》稱'先王作樂崇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蓋祖、考并可配天,符于《孝經》之說,不可謂必嚴其父也。
祖、考皆可配郊與明堂而不同位,不可謂嚴祖、嚴父其義一也。
雖周家不聞廢文配而移于武,廢武配而移于成,然《易》之配考,《孝經》之嚴父,曆代循守,不為無說。
魏明帝祀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史官謂是時二漢之制具存,則魏所損益可知,亦不可謂章、安之後配祭無傳,遂以為未嘗嚴父也。
唐至本朝講求不為少,所以不敢異者,舍周、孔之言無所本也。
今以為《我将》之詩,祀文王于明堂而歌者,安知非孔子删《詩》,存周全盛之《頌》被于管弦者,獨取之也?仁宗繼體守成,置天下于泰安四十二年,功德可謂極矣。
今祔廟之始,抑而不得配帝,甚非所以宣章嚴父之大孝。
"
谏官司馬光、呂誨曰:"孝子之心,孰不欲尊其父?聖人制禮以為之極,不敢逾也。
《詩》曰:'思文後稷,克配彼天。
'又《我将》:'祀文王于明堂。
'下此,皆不見于經。
前漢以高祖配天,後漢以光武配明堂。
以是觀之,自非建邦啟土、造有區夏者,皆無配天之文。
故雖周之成、康,漢之文、景、明、章,德業非不美也,然而不敢推以配天,避祖宗也。
孔子以周公有聖人之德,成太平之業,制禮作樂,而文王适其父,故引以證'聖人之德莫大于孝'答曾子,非謂凡有天下者皆當尊其父以配天,然後為孝也。
近代祀明堂者,皆以其父配上帝,此乃誤釋《孝經》之義,而違先王之禮也。
景祐中,以太祖為帝者之祖,比周之後稷,太宗、真宗為帝者之宗,比周之文、武,然則祀真宗于明堂以配上帝,亦未失古禮。
仁宗雖豐功美德洽于四海,而不在二祧之位,議者乃欲舍真宗而以仁宗配,恐于祭法不合。
"诏從抃議。
禦史趙鼎請遞遷真宗配雩祭,太宗配祈谷、神州,用唐故事。
學士王珪等以為:"天地大祭有七,皆以始封受命創業之君配神作主,明堂用古嚴父之道配以近考,故在真宗時以太宗配,在仁宗時以真宗配,今則以仁宗配。
仁宗始罷太宗明堂之配,太宗先已配雩祀、祈谷及神州之祭,本非遞遷。
今明堂既用嚴父之道,則真宗配天之祭于禮當罷,不當複分雩祭之配也。
"治平四年九月,大享明堂,以英宗配。
元豐,詳定禮文所言:"祀帝南郊,以天道事之,則雖配帝用犢,《禮》所謂'帝牛不吉,以為稷牛'是也。
享帝明堂,以人道事之,則雖天帝用太牢,《詩》所謂'我将我享,維羊維牛'是也。
自梁用特牛,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謂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
皇祐、熙甯所用犢與羊、豕,皆未應禮。
今親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請用牛、羊、豕各一。
"太常禮院言:"今歲明堂,尚在慈聖光獻皇後三年之内,請如熙甯元年南郊故事,惟祀事用樂,鹵簿鼓吹、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警場止鳴金钲、鼓角而已。
"自是,凡國有故皆用此制。
六月,诏曰:"曆代以來,合宮所配,雜以先儒六天之說,朕甚不取。
将來祀英宗皇帝于明堂,惟以配上帝,餘從祀群神悉罷。
"詳定所言:"按《周禮》有稱昊天上帝,有稱上帝,有稱五帝者,一帝而已。
将來祀英宗于明堂,合配昊天上帝及五帝,欲以此修入儀注。
"并據知太常禮院趙君錫等狀:"按《周官》掌次職曰:'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祀五帝,則設大次、小次。
'又司服職曰:'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
'明上帝與五帝異。
則宗祀文王以配上帝者,非可兼五帝也。
自鄭氏之學興,乃有六天之說,而事非經見。
晉泰始初,論者始以為非,遂于明堂惟設昊天上帝一坐而已。
唐《顯慶禮》亦然。
請如诏祀英宗于明堂,惟配上帝,以稱嚴父之意。
"又請:"以莞席代稿稭、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尊、罍并用宗廟之器,第以不稞,不用彜瓒。
罷爟火及設褥,上帝席以稿稭,配帝席以蒲越,皆加褥其上。
飲福受胙,俟終三獻。
"并從之。
監察禦史裡行王祖道言:"前诏以六天之說為非古,今複欲兼祀五帝,是亦六天也。
禮官欲去四圭而廢祀神之玉,殊失事天之禮。
望複舉前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