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萬世之失。
"仍并诏詳定合用圭、璧。
詳定所言:"宋朝祀天禮以蒼璧,則燎玉亦用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則燎玉亦用四圭有邸。
而議者欲以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從燎,義無所主。
《開寶》、《開元禮》,祀昊天上帝及五帝于明堂,禮神燔燎皆用四圭有邸。
今诏唯祀上帝,則四圭有邸,自不當設。
宜如南郊,禮神燔燎皆用蒼璧。
"又請:"宿齋于文德殿,祭之旦,服通天冠、绛紗袍,至大次,改祭服行事,如郊廟之禮。
"
先是,三省言:"按天聖五年南郊故事,禮畢行勞酒之禮,如元會儀。
今明堂禮畢,請太皇太後禦會慶殿,皇帝于簾内行恭謝禮,百僚稱賀訖,升殿賜酒。
"太皇太後不許,诏将來明堂禮畢,更不受賀,百官并于内東門拜表。
九月辛巳,大享于明堂。
禮畢,詣景靈宮及諸寺觀行恭謝禮。
元符元年,尚書左丞蔡卞言:"每歲大享明堂,即南郊望祭殿行禮,制度隘窄,未足以仰稱嚴事之意。
今新作南郊齋宮端誠殿,實天子潔齋奉祠及見群臣之所,高明邃深,可以享神,即此行禮,于義為合。
"
初,元豐禮官以明堂寓大慶路寝,别請建立以盡嚴奉,而未暇講求。
至是蔡京為相,始以庫部員外郎姚舜仁《明堂圖議》上,诏依所定營建。
明年正月,以彗出西方,罷。
大觀元年九月辛亥,大享于明堂,猶寓大慶殿。
政和五年,诏:"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寓于寝殿,禮蓋雲阙。
崇甯之初,嘗诏建立,去古既遠,曆代之模無足循襲。
朕刺經稽古,度以九筵,分其五室,通以八風,上圓下方,參合先王之制。
相方視址,于寝之南,僝工鸠材,自我作古,以稱朕昭事上帝率見昭考之心。
"既又以言者"明堂基宜正臨丙方近東,以據福德之地",乃徙秘書省宣德門東,以其地為明堂。
又诏:"明堂之制,朕取《考工》互見之文,得其制作之本。
夏後氏曰世室,堂修二七,廣四修一,五室三四步四三尺,九階,四旁兩夾窗。
考夏後氏之制,名曰世室,又曰堂者,則世室非廟堂。
修二七,廣四修一,則度以六尺之步,其堂修十四步,廣十七步之半。
又曰五室三四步四三尺者,四步益四尺,中央土室也,三步益三尺,木、火、金、水四室也。
每室四戶,戶兩夾窗,此夏制也。
商人重屋,堂修七尋,崇三尺,四阿重屋,而又曰堂者,非寝也。
度以八尺之尋,其堂修七尋。
又曰四阿重屋,阿者屋之曲也,重者屋之複也,則商人有四隅之阿,四柱複屋,則知下方也。
周人明堂度以九尺之筵。
三代之制不相襲,夏曰世室,商曰重屋,周曰明堂,則知皆室也。
東西九筵,南北七筵,堂崇一筵,五室,凡室二筵者,九筵則東西長,七筵則南北狹,所以象天,則知上圜也。
名不相襲,其制則一,唯步、尋、筵廣狹不同而已。
朕益世室之度,兼四阿重屋之制,度以九尺之筵,上圜象天,下方法地,四戶以合四序,八窗以應八節,五室以象五行,十二堂以聽十二朔。
九階、四阿,每室四戶,夾以八窗。
享帝嚴父,聽朔布政于一堂之上,于古皆合,其制大備。
宜令明堂使司遵圖建立。
"
于是内出圖式,宣示于崇政殿,命蔡京為明堂使,開局興工,日役萬人。
京言:"三代之制,修廣不相襲,夏度以六尺之步,商度以八尺之尋,而周以九尺之筵,世每近,制每廣。
今若以二筵為太室,方一丈八尺,則室中設版位、禮器已不可容,理當增廣。
今從周制,以九尺之筵為度,太室修四筵,(三丈六尺。
)廣五筵,(四丈五尺。
)共為九筵。
木、火、金、水四室各修三筵,益四五,(三丈一尺五寸。
)廣四筵,(三丈六尺。
)共七筵,益四尺五寸。
十二堂古無修廣之數,今亦廣以九尺之筵。
明堂、玄堂各修四筵,(三丈六尺。
)廣五筵,(四丈五尺。
)左右個各修廣四筵。
(三丈六尺。
)青陽、總章各修廣四筵,(三丈六尺。
)左右個各修四筵,(三丈六尺。
)廣三筵,益四五。
(三丈一尺五寸。
)四阿各四筵,(三丈六尺。
)堂柱外基各一筵,(九尺。
)堂總修一十九筵,(一十七丈一尺。
廣二十一筵。
一十八丈九尺。
)"
蔡攸言:"明堂五門,諸廊結瓦,古無制度,漢、唐或蓋以茅,或蓋以瓦,或以木為瓦,以夾纻漆之。
今酌古之制,适今之宜,蓋以素瓦,而用琉璃緣裡及頂蓋鸱尾綴飾,上施銅雲龍。
其地則随所向甃以五色之石。
欄楯柱端以銅為文鹿或辟邪象。
明堂設飾,雜以五色,而各以其方所尚之色。
八窗、八柱則以青、黃、綠相間。
堂室柱門欄楯,并塗以朱。
堂階為三級,級崇三尺,共為一筵。
庭樹松、梓、桧,門不設戟,殿角皆垂鈴。
"诏以"玄堂"犯祖諱,取"平在朔易"之義,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