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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六十七 列傳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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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便門入止宮中,绐光政使陳喬同升閣,欲與俱死。

    喬自經氣絕,洎反下見煜曰:"臣與喬同掌樞務,國亡當俱死。

    又念主在,誰能為主白其事,不死,将有以報也。

    " 歸朝,太祖召責之曰:"汝教煜不降,使至今日。

    "因出帛書示之,乃圍城日洎所草诏,召上江救兵蠟丸書也。

    洎頓首請罪曰:"實臣所為也。

    犬吠非其主,此其一爾,他尚多有。

    今得死,臣之分也。

    "辭色不變。

    上奇之,貸其死,謂曰:"卿大有膽,不加卿罪。

    今之事我,無替昔日之忠也。

    "拜太子中允,歲餘,判刑部。

    太宗即位,以其文雅,選直舍人院,考試諸州進士。

    未幾,使高麗,複命,改戶部員外郎。

    太平興國四年,出知相州。

    明年夏,徙貝州。

    是冬,又知相州。

    部内不治,轉運使田錫言其狀,代還。

    洎求見廷辯,上以其儒生,不責以吏事,诏不問。

    令以本官知譯經院,遷兵部員外郎、禮、戶二部郎中。

    雍熙二年,同知貢舉。

     端拱初,契丹寇邊,诏群臣言事。

    洎上奏,以練兵聚谷,分屯塞下,來則備禦,去則勿追為要略。

    會錢俶薨,太常定谥忠懿。

    洎時判考功,為覆狀,經尚書省集議。

    虞部郎中張佖奏駁曰:"按考功覆狀一句雲'亢龍無悔',實非臣子宜言者。

    況錢俶生長島夷,夙為荒服,未嘗略居尊位,終是藩臣,故名不可稱龍,位不可為亢。

    其'亢龍無悔'四字,請改正。

    "事下中書,以诘洎。

    對狀曰:"竊以故秦國王明德茂勳,格于天壤,處崇高之富貴,絕纖介之譏嫌。

    太常禮院稽其功行,定茲嘉谥,考功詳覆之際,率遵至公,故其議狀雲:'茲所謂受寵若驚,居亢無悔者也'。

    謹按《易·乾》之九三雲:'君子乾乾,夕惕若厲,無咎。

    '王弼注雲:'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履重剛之險,因時而惕,不失其幾,可以無咎。

    處下卦之極,愈于上九之亢。

    '《易例》雲:'初九為元士,九二為大夫,九三為諸侯。

    '《正義》雲:'《易》之本理,以體為君臣。

    九三居下體之極,是人臣之體也。

    其免亢龍之咎者,是人臣之極,可以慎守免禍。

    故雲免亢極之禍也。

    '《漢書·梁商傳贊》雲:'地居亢滿,而能以謹厚自終。

    '楊植《許由碑》雲:'锱铢九有,亢極一夫。

    '杜鴻漸《讓元帥表》雲:'祿位亢極,過逾涯量。

    '盧杞《郭子儀碑》雲:'居亢無悔,其心益降。

    '李翰《書霍光傳》雲:'有伊、周負荷之明,無九三亢極之悔。

    '張說《祁國公碑》雲:'一無目牛之全,一無亢龍之悔也。

    '況考功狀内止稱雲:'受寵若驚,居亢無悔。

    '即本無'亢龍無悔'之語。

    斯蓋張佖擅改公奏,罔冒天聰。

    請以元狀看詳,反坐其人,以懲奸妄。

    "俄下诏曰:"張洎援引故實,皆有依據。

    張佖學識甚淺,敷陳失實,尚示矜容,免其黜降,可罰一月俸。

    " 洎未幾選為太仆少卿、同知京朝官考課,拜右谏議大夫、判大理寺。

    又充史館修撰、判集賢院事。

    淳化中,上令史館修撰楊徽之等四人修正入閣舊圖,洎同奏诏,因讨論故事,獨草奏以聞。

    洎又言: 按舊史,中書、門下、禦史台為三署,謂侍從供奉之官。

    今起居日侍從官先入殿庭,東西立定,俟正班入,一時起居。

    其侍從官東西列拜,甚失北面朝谒之儀。

    請準舊儀,侍從官先入起居,行畢,分侍立于丹墀之下,謂之"蛾眉班"。

    然後宰相率正班入起居,雅合于禮。

     臣又聞古之王者,躬勤庶務,其臨朝之疏數,視政事之繁簡。

    唐初五日一朝,景雲初,始修貞觀故事。

    自天寶兵興之後,四方多故,肅宗而下,鹹隻日臨朝,雙日不坐。

    其隻日或遇陰霪、盛暑、大寒、泥濘,亦放百官起居。

    雙日宰相當奏事,即特開延英召對。

    或夷蠻入貢,勳臣歸朝,亦特開紫宸殿引見。

    陛下自臨大寶,十有五年,未嘗一日不雞鳴而起,聽天下之政,雖剛健不息,固天德之常然,而遊焉息焉,亦聖人之谟訓。

    傥君父焦勞于上,臣子緘默于下,不能引大體以争,則忠良之心,有所不至矣。

     臣欲望陛下依前代舊規,隻日視朝,雙日不坐。

    其隻日遇大寒、盛暑、陰霪、泥濘,亦放百官起居,其雙日于崇德、崇政兩殿召對宰臣。

    常參官以下及非時蠻夷入貢、勳臣歸朝,亦特開上閣引見,并請準前代故事處分。

     奏入不報。

     時,上令以《儒行篇》刻于版,印賜近臣及新第舉人。

    洎得之,上表稱謝,上覽而嘉之。

    翌日,謂宰相曰:"群臣上章獻文,朕無不再三省覽。

    如張洎一表,援引古今,甚不可得。

    可召至中書,宣谕朕意。

    "數月,擢拜中書舍人,充翰林學士。

    上顧謂近臣曰:"學士之職,清要貴重,非他官可比,朕常恨不得為之。

    "故事,赴上日設燕,教坊以雜戲進,久罷其事。

    至是,令盡設之,仍诏樞密直學士呂端、劉昌言及知制诰柴成務等預會,時以為榮。

     俄判吏部铨。

    嘗引對選人,上顧之謂近臣曰:"張洎富有文藝,至今尚苦學,江東士人之冠也。

    "洎與錢若水同在禁林,甚被寵顧。

    時劉昌言驟擢樞要,人望甚輕,董俨方掌财賦,欲以計傾之。

    會楊徽之、錢熙嘗言洎及若水旦夕當大用。

    熙以語昌言,昌言曰:"洎必參政柄。

    若水後進年少,豈遽及此。

    "時翰林小吏谘事在側,昌言慮洎聞之,即對小吏盡述熙言,令告洎。

    洎方修饬邊幅以固恩寵,疑徽之遣熙以構飛語中己,遂白于上。

    上怒,召昌言質之,以徽之為鎮安軍行軍司馬,熙罷職,通判朗州。

     會皇子益王元傑改封吳王,行揚州、潤州大都督府長史,領淮南、鎮江兩軍節制。

    洎當草制,因上疏議曰:"謹按前史,皇子封王,以郡為國,置傅相及内史、中尉等,佐王為治。

    自漢、魏以降,所封之王始不之國,朝廷命卿大夫臨郡,即稱内史行郡事。

    東晉永和、泰元之際,有琅邪王、會稽王、臨川王,故謝靈運、王羲之等為會稽、臨川内史,即其事也。

    唐有天下,以揚、益、潞、幽、荊五郡為大都督,署長史、司馬為上佐,即前代内史之類也。

    其大都督之号,非親王不授;其揚、益等郡,或有親王遙領,朝廷命大臣臨郡者,即皆長史、副大使知節度事也。

    臣請質之前代,段文昌出鎮揚州,雲'淮南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兼揚州大都督府長史'。

    李載義鎮幽州,雲'盧龍軍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兼幽州大都督府長史',即其例也。

    今益王以揚、潤二郡建社為吳國王,居大都督之任,又己正領節度事,豈宜卻加長史之号,乃是國王自為上佐矣。

    若或朝廷且以長史拜受,其加銜内又無副大使、知節度使之目,倘或他日别命守将,俾臨本郡,即不知以何名目而授除也。

    臣草制之夕,便欲上陳,慮奏報往反,有妨明日宣降。

    茲事有關國體,況吳王未領恩命,尚可改正,乞付中書門下,商議施行。

    "宰相以制命已行,難于追改。

    洎又上表論列,呂蒙正言:"越王領福州長史,今吳王獨為大都督,居越王之上,非便。

    "上令俟異日除授,并改正之。

    至明年,上郊祀覃慶,遂改焉。

     俄奉诏與李至、範杲、張佖同修國史,又判史館。

    洎博涉經史,多知典故。

    每上有著述,或賜近臣詩什,洎必上表,援引經傳,以将順其意。

    上因賜詩褒美,有"翰長老儒臣"之句。

    與蘇易簡同在翰林,尤不協,及易簡參知政事,洎多攻其失。

    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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