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鑒姚坦索湘宋太初盧之翰鄭文寶王子輿劉綜卞衮許骧裴莊牛冕(張适附)栾崇吉袁逢吉韓國華何蒙慎知禮(子從吉)
張鑒,字德明,瀛州團練使藏英之孫。
父裔,以蔭補供奉官。
鑒本将家,幼能嗜學,入衛州霖落山肄業,凡十餘年。
太平興國三年,擢進士第,釋褐大理評事、監泰州紫墟榷務。
升朝,為太子右贊善大夫、知婺州,就遷著作郎。
還,拜監察禦史。
奉诏決獄江左,頗雪冤滞。
曆殿中侍禦史。
會命曹彬等進讨幽州,問群臣以方略,鑒上疏極言不可。
論者以鑒燕人,沮議非忠也,太宗置不問。
與趙延進同掌左藏,延進恃恩逾規,鑒廷奏之。
有旨罷延進,以鑒判三司度支、憑由催欠司。
時三部各置憑由催欠,鑒請并為一,從之。
王明、李惟清薦其能,用為江南轉運使。
本部有大姓為民患者,鑒以名聞。
太宗盡令部送魁首及妻子赴阙,以三班職名羁縻之,江左震肅。
又建議割瑞州清江、吉州新淦、袁州新喻三縣置臨江軍,時以為便。
召還,特被慰獎。
梓州符昭願驕僣不法,即以鑒代之。
遷刑部員外郎、判大理寺,遷屯田郎中、判三司都催欠司,改都勾院,擢拜樞密直學士、知通進、銀台、封駁司,又掌三班。
上言供奉官以下不考校殿最,恐無沮勸,即诏鑒兼磨勘職。
改三司為左右計,分天下為十道,鑒奏其非便。
未幾,果複舊。
淳化中,盜起西蜀,王繼恩讨平之,而禦軍無政,其下恃功暴橫。
益州張詠密奏,請命近臣分屯師旅,即遣鑒與西京作坊使馮守規偕往。
召對後苑門,面授方略。
鑒曰:"益部新複,軍旅不和,若聞使命驟至,易其戎伍,慮或猜懼,變生不測。
請假臣安撫之名。
"太宗稱善。
鑒至蜀,繼恩猶偃蹇,不意朝廷聞其縱肆。
鑒之行,付以空名宣頭及廷臣數人,鑒與詠即遣部戍卒出境,繼恩麾下使臣亦多遣東還,督繼恩輩分路讨捕殘寇,而鑒等招輯反側。
事平歸朝,未至,拜左谏議大夫、戶部使。
會五路進兵讨西夏,令鑒乘傳往環州,與李繼隆議護送刍糧入靈州。
及還,上疏曰:
關輔之民,數年以來,并有科役,畜産蕩盡,室廬頓空。
加以浦洛之行,曾經剽劫。
原州之役,又緻遷延。
非獨令之弗從,實緣力所不逮。
況複先棄糧草,見今逐處追科,本戶稅租,互遣他州送納,往返千裡,費耗十倍,愁苦怨歎,充塞路岐,自春徂冬,曾無暫息,糇糧乏絕,力用殚窮。
顧此疲羸,尤堪轸恤。
今若複有差率,益流緻亡,縱令驅迫,必恐撓潰。
願陛下特垂诏旨,無使重勞,因茲首春,俾務東作。
況靈州一方,僻居絕塞,雖西陲之舊地,實中夏之蠹區。
竭物力以供須,困甲兵而援送,蕭然空壘,祗益外虞。
不若以賜繼遷,使懷恩奉籍,稍息飛輓之役。
事當深慮,理要預防。
若待川決而後防,火熾而方戢,則焚溺之患深矣,雖欲拯救,其可得乎?
尋诏鑒專督軍糧,以軍興法從事,饋運頗集。
真宗即位,遷給事中、使如故。
鹹平初,改工部侍郎、出知廣州。
居二年,民條其政績上請刻石。
三年,移知朗州。
溪洞群蠻數寇擾,鑒召酋豪,谕以威信,皆俯伏聽命。
初,鑒在南海,李夷庚為通判,謝德權為巡檢,皆與之不協。
二人密言鑒以赀付海賈,往來貿市,故徙小郡。
至是,鑒自陳有親故谪瓊州,每以奉米附商舶寄贍之,又言夷庚、德權憸人貪兇之狀,上意稍釋。
召還,以疾徙知相州。
有芝草生于監牧之室,鑒表其祥異,以為河朔弭兵款附之兆。
優诏答之。
景德初,卒,年五十八。
子士廉為殿中丞,士宗太子洗馬,士程屯田員外郎。
姚坦,字明白,曹州濟陰人。
開寶中,以《尚書》擢第,調補将陵尉。
曆隰州推官、将作監丞、知浔州。
太平興國三年召還,為著作佐郎、通判唐州。
八年,諸王出閣,诏給、谏以上,于朝班中舉年五十以上、通經有文行者,以備宮僚,乃以戶部員外郎王适、監察禦史趙齊為衛王府谘議,左贊善大夫戴玄為本府翊善。
水部員外郎趙令圖為廣平郡王府谘議,國子博士閻象為本府翊善。
又以起居舍人楊可法、國子博士楊幼英、左贊善大夫杜新及坦并為皇子翊善,國子博士邢昺為諸王府侍講,坦仍賜绯魚。
太宗召适等謂曰:"諸子生長深宮,未知世務,必資良士贊導,使日聞忠孝之道。
汝等皆朕所慎簡,各宜勉之。
"坦曆殿中丞、倉部員外郎,賜金紫。
遷本曹郎中,轉考功,仍為益王府翊善。
坦性木強固滞。
王嘗于邸中為假山,費數百萬,既成,召賓僚樂飲,置酒共觀之。
坦獨俯首,王強使視之,曰:"但見血山耳,安得假山!"王驚問故,坦曰:"在田舍時,見州縣催科,捕人父子兄弟,送縣鞭笞,流血被體。
此假山皆民租稅所為,非血山而何?"是時太宗亦為假山,聞而毀之。
王少佚豫,坦即醜诋,王頗鄙其為人。
自是坦每暴揚其事,上嘗誡之曰:"元傑知書好學,亦足為賢王矣。
少不中節,亦須婉辭規諷,況無大故而诋讦之,豈裨贊之道邪?"頃之,左右乃教王詐稱疾不朝。
太宗日使視疾,逾月不瘳,甚憂之,召王乳母問狀,乳母曰:"王本無疾,徒以姚坦檢束,居常不得自便,王不樂,故成疾。
"上怒曰:"吾選端士,輔王為善。
王不能用其谏,而又詐疾,欲使朕去正人以自便,何可得也。
且王年少,必爾輩為之謀耳。
"因命捽至後苑,杖之數十。
召坦慰谕曰:"卿居王宮,能以正為群小所疾,大為不易。
卿但如是,勿慮讒間,朕必不聽。
"王薨,改衛尉少卿,判吏部南曹。
他日因事得對,上以其舊人,召升殿與語。
坦言及故府,意短諸王而稱己之敢言。
坦退,上謂侍臣曰:"坦在宮邸,不能以正理誨谕,事有微失,即從而揚之,此賣直取名耳。
"
景德初,求補郡,俾知鄧州。
轉運使表其治狀,诏嘉獎之。
大中祥符初,複知光州。
二年,卒,年七十五。
索湘,字巨川,滄州鹽山人。
開寶六年進士,釋褐郓州司理參軍。
齊州有大獄,連逮者千五百人,有司不能決。
湘受诏推鞫,事随以白。
太平興國四年,轉運使和岘薦其能,遷太仆寺丞,充度支巡官。
改太子右贊善大夫,轉殿中丞,充推官,拜監察禦史。
九年,河決,壞民田,命與戶部推官元玘同按行。
會诏下東封,與劉蟠同知泰山路轉運事,又為河北轉運副使。
湘經度供饋,以能幹聞。
事集,加屯田員外郎。
明年,契丹入寇,王師衄于君子館,敵兵乘勝據中渡橋,塞土門,将趨鎮州。
諸将計議未定,湘為田重進畫謀,結大陣東行,聲言會高陽關兵,敵以為然,即擁衆邀我于平虜城。
夜二鼓,率兵而南,徑入鎮陽,據唐河,乘其無備破砦栅。
及敵兵覺,悉遁走。
雍熙中,召為鹽鐵判官,改駕部員外郎。
端拱二年,河北治方田,命副樊知古為招置營田使。
會議罷,複為河北轉運使。
轉虞部郎中,選為将作少監。
居無何,有訟其擅易庫缣以自用者,坐授膳部員外郎、知相州。
時有群盜聚西山下,謀斷澶州河橋,入攻磁、相州,援旗伐鼓,白晝抄劫。
鄰郡發兵千人捕逐,無敢近。
湘擇州軍得精銳三百人,偵其入境,即掩擊而盡擒之。
轉運使王嗣宗以狀聞,诏複舊官,命為河東轉運使。
湘以忻州推官石宗道、憲州錄事胡則為幹職,命以自随,所至州郡,勾檢其簿領焉。
二人後皆曆清要。
明年,王超等率師趨烏白池,抵無定河。
水源涸絕,軍士渴乏。
時湘已辇大鍬千枚至,令鑿井,衆賴以濟。
真宗即位,入為右谏議大夫。
複充河北轉運使,屬郡民有幹釀,歲輸課甚微,而不逞輩因之為奸盜。
湘奏廢之。
德州舊賦民馬以給驿,又役民為步遞,湘代以官馬兵卒,人皆便之。
會内殿崇班閻日新建議,請于靜戎、威虜兩軍置場鬻茶,收其利以資軍用。
湘言非便,遂止。
又言事者請許榷場商旅以茶藥等物販易于北界,北界商旅許于雄、霸州市易,資其懋遷,庶息邊患。
诏湘詳議以聞,乃上言曰:"北邊自興置榷場,商旅輻湊,制置深得其宜。
今若許其交相販易,則沿邊商人深入戎界,竊為非便。
又北界商人若至雄、霸,其中或雜奸僞,何由辨明?況邊民易動難安,蕃戎之情宜為羁制。
望且仍舊為便。
"會有诏規度複修定州新樂、蒲陰兩縣,湘以其地迫窄,非屯兵之所,遂奏罷之。
湘少文而長于吏事,曆邊部,所至必廣儲畜為備豫計,出入軍旅間,頗著能名。
先是,邊州置榷場,與蕃夷互市,而自京辇物貨以充之,其中茶茗最為煩擾,複道遠多損敗。
湘建議請許商賈緣江載茶詣邊郡入中,既免道途之耗,複有征算之益。
又威虜、靜戎軍歲燒緣邊草地以虞南牧,言事者又請于北砦山麓中興置銀冶,湘以為召寇,亦奏罷之。
鹹平二年,入為戶部使。
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