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宗疑之,诏群臣議。
太常博士獨孤及議曰:“受命于神宗,禹也,而夏後氏祖颛顼而郊鲧;缵禹黜夏,湯也,而殷人郊冥而祖契;革命作周,武王也,而周人郊稷而祖文王。
太祖景皇帝始封于唐,天所命也。
”由是配享不易。
嗚呼,禮之失也,豈獨緯書之罪哉!在于學者好為曲說,而人君一切臨時申其私意,以增多為盡禮,而不知煩數之為黩也。
古者祭天于圓丘,在國之南,祭地于澤中之方丘,在國之北,所以順一陰陽一,因高下,而事天地以其類也。
其方位既别,而其燎壇、瘗坎、樂舞變數亦皆不同,而後世有合祭之文。
則天天冊萬歲元年,其享南郊,始合祭天地。
睿宗即位,将有事于南郊,谏議大夫賈曾議曰:“《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喾,夏後氏禘黃帝而郊鲧。
郊之與廟,皆有禘也。
禘于廟,則祖宗合食于太祖;禘于郊,則地祇群望皆合于圓丘,以始祖配享。
蓋有事之大祭,非常祀也。
《三輔故事》:‘祭于圓丘,上帝、後土位皆南面。
’則漢嘗合祭矣。
”國子祭酒褚無量、司業郭山恽等皆以曾言為然。
是時睿宗将祭地于北郊,故曾之議寝。
玄宗既已定《開元禮》,天寶元年,遂合祭天地于南郊。
是時,神仙道家之說興,陳王府參軍田同秀言:“玄元皇帝降丹鳳門。
”乃建玄元廟。
二月辛卯,親享玄元皇帝廟;甲午,親享太廟;丙申,有事于南郊。
其後遂以為故事,終唐之世,莫能改也。
為禮可不慎哉! 夫男一女之不相亵于内外也,況郊廟乎?中宗時,将享南郊,國子祭酒祝欽明言皇後當助祭,大常博士唐紹、蔣欽緒以為不可,左仆射韋巨源獨以欽明說為是。
于是以皇後為亞獻,補大臣李峤等女為齋一娘一,以執笾豆焉。
至德宗貞元六年,又以皇太子為亞獻,親王為終獻。
《孝經》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而三代有其名而無其制度,故自漢以來,諸儒之論不一,至于莫知所從,則一切臨時增損,而不能合古。
然推其本旨,要于布政交神于王者尊嚴之居而已,其制作何必與古同?然為之者至無所據依,乃引天地、四時、風氣、乾坤、五行、數象之類以為仿像,而衆說變不克成。
隋無明堂,而季秋大亨,常寓雩壇。
唐高祖、太宗時,寓于圓丘。
貞觀中,禮部尚書豆盧寬、國子助教劉伯莊議:“從昆侖道上層以祭天,下層以布政。
”而太子中允孔穎達以為非。
侍中魏征以謂:“五室重屋,上圓下方,上以祭天,下以布政。
自前世儒者所言雖異,而以為如此者多同。
至于高下廣狹丈尺之制,可以因事制宜也。
”秘書監顔師古曰:“《
其青一陽一、總章、玄堂、太廟、左右個,皆路寝之名也。
《文王居明堂》之篇,帶弓蜀,禮高禖,九門磔禳,國有酒以合三族,推其事皆與《月令》合,則皆在路寝也。
《大戴禮》曰在近郊,又曰文王之廟也,此奚足以取信哉?且門有臯、庫,豈得施于郊野?謂宜近在宮中。
”征及師古等皆當世名儒,其論止于如此。
高宗時改元總章,分萬年置明堂縣,示欲必立之。
而議者益紛然,或以為五室,或以為九室。
而高宗依兩議,以帟幕為之,與公卿臨觀,而議益不一。
乃下诏率意班其制度,至取象黃琮,上設鸱尾,其言益不經,而明堂亦不能立。
至則天始毀東都乾元殿,以其地立明堂,其制一婬一侈,無複可觀,皆不足記。
其後火焚之,既而又複立。
開元五年,複以為乾元殿而不毀。
初,則天以木為瓦,夾纻漆之。
二十五年,玄宗遣将作大匠康灊素毀之。
灊素以為勞人,乃去其上層,易以真瓦。
而迄唐之世,季秋大享,皆寓圓丘。
《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
”而禮家之說,世數不同。
然自《禮記》《王制》、《祭法》、《禮器》,大儒荀卿、劉歆、班固、王肅之徒,以為七廟者多。
蓋自漢、魏以來,創業之君特起,其上世微,又無功德以備祖宗,故其初皆不能立七廟。
唐武德元年,始立四廟,曰宣簡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
貞觀九年,高祖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