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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卯,帝曰:“楮币何以救之?”董槐請以臨安府酒稅專收破會,解發朝廷,逐旋焚毀,官司既可通融,民間自然減落。
帝然之,曰:“朝廷以為重,則人自厚信。
”
董槐言于帝曰:“臣為政而有害政者三。
”帝曰:“何謂三害?”槐曰:“戚裡不奉法,一矣。
執法大吏久于其官而擅威福,二矣。
皇城司不檢士,三矣。
将率不檢士,故士卒橫,士卒橫,則變生于無時。
執法擅威福,故賢不肖混淆,賢不肖混淆,則奸邪肆,賢人伏而不出。
親戚不舉法,故法令輕,法令輕,故朝廷卑。
三者弗去,政且廢,願自今除之。
”于是嫉槐者衆矣。
冬,十月,庚午,诏:“撥封樁庫會子一十三萬,犒殿、步司教閱精勇軍,其衣裝器械悉從官給。
”
癸未,诏:“永蠲紹興府和買絹。
”
蒙古張柔會大師于符離,以百丈口為宋往來之道,可容萬艘,遂築甬道,自亳而南六十馀裡,中為橫江堡。
又以路東六十裡皆水,可緻宋舟,乃立栅水中,密置偵騎于所達之路。
由是鹿邑、甯陵、考城、柘城、楚丘、南頓無宋患,陳、蔡、颍、息糧無不達。
十一月,乙未,皮龍榮進對,帝語及資善堂事,龍榮對曰:“忠王天資過人,若無他嗜好,倍加保養,尤為有益。
儒臣盡職分于外,望陛下以身教之于内。
”龍榮預知忠王意向,亦兼以諷帝也。
初,女冠知古得幸,其侄吳子聰夤緣以進,得知閤門事。
牟子才繳奏曰:“子聰依憑城社,勢焰薰灼,以官爵為市,搢紳之無恥者輻湊其門,公論素所切齒,不可用。
”帝曰:“子聰之除,将一月矣,乃始繳駁,何也?可即為書行。
”子才曰:“文書不過百刻,此舊制也。
今子聰錄黃二十馀日乃至,後省蓋欲俟其供職,使臣不得繳之耳。
給舍紀綱之地,豈容此輩行私于其間!”于是子聰改知澧州,待次。
子才亦力求去,出知太平州。
十二月,甲申,帝谕輔臣曰:“蜀報敵勢頗重,間雖小捷,未聞有敢與一戰者,宜大明賞罰以激勸之。
”丁亥,又谕輔臣曰:“朝士有蜀人曉邊事者,可令條具備禦之策,參考用之。
”
是歲,蒙古馬步軍都元帥兼領尚書省事察罕卒,追封河南王,谥武宣。
蒙古皇弟呼必赉,遣董文用招金故臣栾城李冶,且曰:“素聞仁卿學優才贍,潛德不燿,久欲一見,其勿它辭。
”仁卿,冶之字也。
冶至,皇弟問金南遷後居官者孰賢,冶對曰:“險夷一節,唯完顔仲德。
”又問完顔哈達及布哈何如,對曰:“二人将略短少,任之不疑,此金所以亡也。
”又問魏征、曹彬何如,對曰:“征忠謀谠論,知無不言,以唐诤臣觀之,征為第一。
彬伐江南,未嘗妄殺一人,拟之方叔、召虎可也,漢之韓、彭、衛、霍,在所不論。
”又問今之臣有如魏征者乎,對曰:“今世側媚成風,欲求魏征之賢,實難其人。
”又問今之人材賢否,對曰:“天下未嘗乏材,求則得之,舍則失之,理勢然耳。
今儒生有如魏珰、王鹗、李獻卿、藍光庭、趙複、郝經、王博文等,皆有用之才,又皆賢王所嘗聘問者,舉而用之,何所不可,特恐用之不盡耳。
然四海之廣,豈止此數子哉!王誠能旁求于外,将見集于明庭矣。
”又問天下當何以治之,對曰:“夫治天下,難則難于登天,易則易于反掌。
蓋有法度則治,控名責實則治,進君子、退小人則治。
如是而治天下,豈不易于反掌乎?無法度則亂,有名無實則亂,進小人、退君子則亂。
如是而治天下,豈不難于登天乎?且為治之道,不過立紀綱、立法度而已。
紀綱者,上下相維持;法度者,賞罰示懲勸。
今則大官小吏,下至編氓,皆自縱恣,以私害公,是無紀綱也。
有功者未必得賞,有罪者未必被罰,甚則有功者或反受辱,有罪者或反獲寵,是無法度也。
法度廢,紀綱壞,天下不變亂,已為幸矣。
”又問昨地震何故,對曰:“天裂為陽不足,地震為陰有馀。
夫地道,陰也,陰太盛則變常。
今之地震,或奸邪在側,或女谒盛行,或讒慝交至,或刑罰失中,或征伐驟舉,五者必有一于此矣。
夫天之愛君,如愛其子,故示此以警之。
若能辨奸邪,去女谒,屏讒慝,慎刑罰,慎征讨,上當天心,下協人意,則可轉咎為休矣。
”皇弟深然之。
寶祐四年蒙古憲宗六年
春,正月,癸巳朔,诏曰:“朕宵旰在念,适時多艱,财計匮而生财之道未聞,民力窮而剝民之吏自若。
舍法用例已非矣,有元無例而旁引以遂其幹請之私,其何以窒幸門、塞蠹穴乎?望治雖勤,課功愈邈,毋怪也。
咨爾二三大臣,各揚乃職,務循名而責實,勿假公而濟私,則予汝嘉。
”
辛亥,诏:“京湖制置大使兼夔路策應使吳淵,遇軍戎急切,許用便宜。
”
甲辰,帝谕輔臣:“試閣職止兩名,立為定格,非武舉前名,更不召試。
”
丁未,謝方叔奪職,罷祠。
辛酉,史嵩之除觀文殿大學士,依前永國公,緻仕。
二月,丙寅,诏史嵩之複職。
戊辰,雨雹。
庚午,以久雨,诏臨安府發平籴倉米二萬石赈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