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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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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是,索多軍士擾民,故南劍等路民複叛,及蒙古岱往招徕之,民始獲安。

    夏,四月,壬申朔,诏以蒙古岱仍行省福州。

     癸酉,南康杜可用叛,命史弼讨擒之。

     乙酉,以太常樂付太常寺。

     丁亥,立杭州路金玉總管府。

     五月,甲辰,作行宮于察罕諾爾。

     癸醜,诏雲南行省發四川軍萬人,命铎喇哈領之,與前所遣将同征緬國。

     移福建行省于泉州。

     高麗國王暙,以民饑乞貸糧萬石,許之。

     甲寅,汀、漳叛賊廖得勝伏誅。

     六月,丁醜,索多部下聚黨于海道劫奪商貸,範文虎招降之,複議置于法。

     阿塔哈等請罷江南所立稅課提舉司,阿哈瑪特力争,诏禦史台選官檢核,具實以聞,遂遣布噜哈達等檢核江淮行省錢谷。

     壬辰,召範文虎,議征日本。

     命江淮等處頒行鈔法,廢宋銅錢。

     秋,七月,己酉,立行省于京兆,以前安西王相李德輝為參知政事,兼領錢谷事。

     徙泉州行省于隆興。

     戊午,以參知政事郝祯、耿仁并為中書左丞。

     阿哈瑪特在位日久,益肆貪橫,援引二人驟升同列,陰謀交通,專事蒙蔽,逋賦不蠲,衆庶流移,京兆等路歲辦課至五萬四千錠,猶以為未實。

    民有附郭美田,辄取為己有。

    内通貨賄,外示威刑,廷中相視,無敢論列。

    有宿衛士洛陽秦長卿者,上書發其奸,事下中書,中貴人力為救解,議遂寝。

    阿哈瑪特大恨長卿,以鐵冶事誣逮下吏,籍其家,使獄束殺之。

    其後阿哈瑪特雖誅,而長卿之冤終不白。

     用姚演言,開膠東河,及收集逃民屯田漣、海。

     初,中書以領大農事張立道熟于雲南,奏授大理等處巡行勸農使。

     其地有昆明池,介碧雞、金馬間,環五百馀裡,夏潦暴至,必冒城郭。

    立道求泉源所自出,役丁夫二千人治之,洩其水,得壤地萬馀頃,皆為良田。

    爨、僰之人,雖知蠶桑而未得其法,立道始教之飼養,收利十倍于舊,雲南由是益富。

    庶羅諸山蠻慕之,相率來降,收其地,悉為郡縣。

    除立道忠慶路總管。

     時雲南未知尊孔子,祀王羲之為先師。

    立道首建孔子廟,置學舍,勸土人子弟以學,擇蜀士之賢者迎以為師,歲時率諸生行釋菜禮,人習禮讓,風俗稍變。

     至是入朝,力請于帝,以雲南王子額森特穆爾襲王爵,帝從之。

    遂命立道為臨安、廣西道宣撫使兼管軍招讨使。

    立道,大名人也。

     乙醜,罷江南财賦總管府。

     割建康民二萬戶種秫,歲輸釀米三萬石,官為運至京師。

     己巳,遣中使曆江南名山,訪求高士。

    且命持香币詣信州龍虎山、臨江閣阜山、建康三茅山,皆設醮。

     八月,庚午朔,蕭簡等十人曆河南五路,擅招闌遺戶,事覺,谪其為首者從軍自效,馀皆杖之。

     乙亥,改蒙古侍衛總管為蒙古待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戊寅,占城、馬八兒國皆遣使奉表稱臣,貢寶物犀象。

    占城近瓊州,順風舟行一日可抵。

    海外諸蕃國唯馬八兒與俱藍為之綱領。

    上年冬,遣兵部侍郎嘉珲迪等與索多使占城,谕其王入朝,及是乃遣使内附。

     丁亥,集賢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許衡緻仕,皇太子請以其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便侍養,且遣使谕之曰:“公毋以道不行為憂也,公安,則道行有時矣。

    ” 翰林學士承旨姚樞卒,谥文獻。

    樞含弘仁恕,未嘗疑人欺己;有負其德,亦不留怨;憂患之臨,不見言色;有來即謀者,必反複告之。

     戊戌,高麗王王暙來朝,且言将益兵三萬征日本。

    于是以範文虎、實都、洪俊奇為中書右丞,李庭、張巴圖為參知政事,并行中書省事。

    水軍萬戶都元帥張禧請行,即日拜行省平章政事,與文虎、庭等率舟師泛海東征。

    至日本,禧即舍舟,築壘平湖島,約束戰艦,各相去五十步止泊,以避風濤觸擊。

    已而飓風大作,文虎、庭戰艦悉壞,禧所部獨完。

     漳州陳吊眼,聚黨數萬,劫掠汀、漳。

    是月,加鄂勒哲圖鎮國上将軍、福建等處征蠻都元帥,率兵五千往讨,賜翎根甲,面谕遣之,且曰:“賊苟就擒,聽汝施行。

    ” 時黃華聚黨三萬人擾建甯,号“頭陀軍”。

    鄂勒哲圖先引兵鼓行壓其境,軍聲大震,賊驚懼納款。

    鄂勒哲圖許以為副元帥,凡征蠻之事一以問之,且慮其奸詐莫測,因大獵以耀武。

    适有一鵰翔空,鄂勒哲圖仰射之,應弦而落,遂大獵,所獲山積,華大悅服,鄂勒哲圖乃聞于朝,請與之俱讨賊,朝廷從之,授華征蠻副元帥,與鄂勒哲圖同署。

    華遂為前驅,破其五寨。

     九月,壬子,帝至自上都。

    自是夏往避暑,秋還京師,歲以為常。

     冬,十月,壬午,诏立陝西、四川等處行中書省,以布哈為右丞,李德輝、汪惟正并左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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