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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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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上清寶箓宮,俾靈素宣谕其事。

    左街道錄傅希烈等,皆作記上之。

     丁卯,禦右文殿,策高麗進士。

     辛未,诏天下:“天甯萬壽觀改為神霄玉清萬壽宮,仍于殿上設長生大帝君、青華帝君聖像。

    ” 乙亥,幸上清寶箓宮,命靈素講道經。

    自是每設大齋,費缗錢數萬,謂之千道會,令士庶入殿聽講,帝為設幄其側。

    靈素據高座,使人于下再拜請問。

    然所言無殊絕者,時雜以捷給嘲诙,以資媟笑。

    複令吏民詣宮受神霄秘箓,朝士之嗜進者亦靡然從之。

     遼涞水縣賊董龐兒聚衆萬馀,西京留甯蕭伊蘇、南京統軍都監紥拉與戰于易水,破之。

     三月,庚寅,賜高麗祭器。

    高麗進士權适等四人,賜上舍及第。

     乙未,以童貫領樞密院。

     丙申,升鼎州為常德軍節度。

     壬子,禦制《明堂上梁文》。

     遼董龐兒之黨複聚,蕭伊蘇複擊破之。

     夏,四月,庚申,帝諷道錄院曰:“朕乃昊天上帝元子,為大霄帝君,睹中華被金狄之教,焚指煉臂,舍身以求正覺,朕甚闵焉。

    遂哀懇上帝,願為人主,令天下歸于正道。

    帝允所請,令弟青華帝君權朕大霄之府。

    朕夙昔驚懼,尚慮我教所訂未周,卿等可上表章,冊朕為教主道君皇帝。

    ”于是群臣及道錄院上表冊之,然止用于教門章疏,而不施于政事也。

    教主道君皇帝者,即長生大帝君,道教五宗之一,所謂神化之道,感降仙聖,不系教法之内者也。

     辛酉,升溫州為應道軍節度,為林靈素也。

     丙子,诏親祀明堂。

     五月,戊子朔,升慶州為慶陽軍節度,渭州為平涼軍節度。

     己醜,詣玉清和陽宮,上地祇徽号。

    诏曰:“王者父天母地,乃者祇率萬邦黎庶,強為之名,以玉冊玉寶昭告上帝,而地祗未有稱謂,謹上徽号曰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後土皇地祇,詣宮上寶冊,儀禮一如上帝。

    ” 辛卯,命蔡攸提舉秘書省,并左右街道錄院。

     乙未,诏權罷宮室修造。

     辛醜,祭地于方澤,降德音于諸路。

     以監司州縣共為奸賊,令廉訪使者察奏,仍許民徑赴尚書省陳訴。

     癸卯,改玉清和陽宮為玉清神霄宮。

     乙巳,遼主命圍場隙地許民樵采。

     丁未,诏:“應監司兼領措置起發花石。

    ” 金主命:“自收甯江州以後,同姓為婚事,杖而離之。

    ” 六月,戊午朔,以明堂成,進封蔡京為陳魯國公。

    京辭兩國不拜,诏官其親屬二人。

     己未,童貫加檢校少傅,梁師成為檢校少保,宣和殿學士蔡攸、盛章、開封尹王革、顯谟閣待制蔡儵、蔡翛,各遷官有差,皆以明堂成推賞也。

     乙亥,蔡京等上表請禦明堂聽朝,頒常視朔,诏答不允;表三上,乃從之。

     辛巳,遼以同知樞密院事伊勒嘉為北院大王。

     壬午,诏禁巫觋。

     丙戌,貴妃宋氏薨。

     秋,七月,丁亥朔,令:“僧徒如有歸心道門,願改作披戴為道士者,許赴輔正亭陳訴,立賜度牒、紫衣。

    ” 壬辰,熙河、環慶、泾原地震。

     庚子,诏:“八寶内增定命寶,今後以九寶為首。

    ” 癸卯,遼主獵于秋山。

     自建隆初,女直嘗由蘇州泛海至登州賣馬,故道雖存,久閉不通。

    至是金之蘇州漢兒高藥師、曹孝才及僧即榮等,率其親屬二百馀人,以大舟浮海,欲趨高麗避亂,是月,為風漂達宋界駝基島,備言“女真既斬高永昌,渤海、漢兒群聚為盜,契丹不能制。

    女真攻契凡奪其地,已過遼河之西”。

    知登州王師中具奏其事,朝議固欲交金以圖遼,聞之甚喜,乃召蔡京及童貫等共議,即共奏:“國初時,女真常貢奉,而太宗屢诏市馬女真,其後始絕。

    宜降诏,遵故事,以市物為名,就令訪聞事體虛實。

    ”乃诏師中選差将校七人,各借以官,用平海指揮兵船載高藥師等,赍市馬诏,泛海以往。

     政和初,蔡京被召,帝戲語京子攸,謂須進土宜,遂得橄榄一小株,雜諸草木進之,當時以為珍。

    其後又有使臣王永從、士人俞輖,皆隸蔡攸,每花石至,動數十舟。

    盛章守蘇州,及歸,作開封尹,亦主進奉,然朱勔之綱為最。

    四年以後,東南郡守,二廣市舶,率有應奉,多主蔡攸,至是則又有不待旨者。

    但進物至,計會諸閹人,閹人亦争取以獻焉,天下乃大騷然矣。

    大率太湖,靈壁、慈谿、武康諸石,二浙花竹、雜木、海錯,福建異花、荔子、龍眼、橄榄,海南椰實,湖湘木竹、文竹,江南諸果,登、萊、淄、沂海錯、文石,二廣,四川異花、奇果,貢大者趙海渡江,毀橋梁,鑿城郭而置植之,皆生成,異味珍苞,率以健步捷走,雖萬裡,用四三日即達,色香未變也。

    蔡京因奏:“陛下無聲色犬馬之奉,所尚者山林竹石,乃人之棄物。

    但有司奉行過當,可即其浮濫而懲艾之。

    ”乃作提舉人船所,命巨閹鄧文诰領焉。

    又诏監司、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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