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最為留意,熙甯變舊章,獨不敢議。
蓋自藝祖踐阼,與趙普講明利害,著為令典,萬世守之,不可失也,昨明州班直緣訴事紛亂,非其本謀,乃盡廢之,是因咽而廢食。
今諸将各總重兵,不隸三衙,則民政已壞,獨衛兵仿佛舊制,亦掃蕩不存。
是祖宗之法廢于陛下之手,臣甚惜之。
仁宗時,親事官謀不軌,直入禁廷,幾成大禍,既獲而誅,不複窮治,未聞盡棄之也。
”帝悟,尋複舊制。
甲子,诏曰:“周建侯邦,四國有藩垣之助;唐分藩鎮,北邊無強敵之虞。
永惟涼渺之資,履此艱難之運,遠巡南國,久隔中原,蓋因豪傑之徒,各奠方隅之守。
是用考古之制,權時之宜,斷自荊、淮,接于畿甸,豈獨植藩籬于江表,蓋将崇屏翰于京都。
欲隆鎮撫之名,為辍按廉之使。
有民有社,得專制于境中;足食足兵,聽專征于阃外。
若轉移其财用,與廢置夫官僚,理或應聞,事無待報。
惟龍光之所被,既并享于終身;苟功烈之克彰,當永傳于後裔。
尚賴連衡之力,共輸夾輔之忠。
”诏詞,直學士院綦崈禮所草也。
先是範宗尹言:“從官集議分鎮事宜,請以京畿、淮南、湖北、京東、西地方,并分為鎮。
除茶鹽之利,國計所系,合歸朝廷置官提舉外,它監司并罷;上供财賦,權免三年,馀令帥臣移用。
管内州縣官許辟置,知、通令帥臣具名奏差,朝廷審量除授,遇軍興,聽從便宜。
其師臣不因朝廷召擢,更不除代。
如能捍禦外寇,顯立大功,當議特許世襲。
”
乙醜,右武大夫、忠州刺史知楚州兼管内安撫使趙立為楚、泗州、漣水軍鎮撫使,兼知楚州。
時宗弼自六合歸,屯于楚州之九裡徑,欲斷立糧道,立又大破之。
先是劉豫在東平,遣立故人葛進等赉書誘立,令貢稅賦,立大怒,不撤封,斬之。
已而又遣沂州舉人劉偲持旗榜招立,具言金人大軍且至,必屠一城生聚,立令将出就戮。
偲大呼曰:“公非吾故人乎?”立曰:“吾知忠義為國,豈問故人耶?”趣令纏以油布,焚死市中,且表其旗榜于朝。
由是忠義之聲傾天下,遠迩向風歸之。
戊辰,統制官嶽飛獻靜安金人之俘。
帝呼人譯問,得女真八人,磔之,馀漢兒分隸諸軍。
帝因謂大臣曰:“金人頗能言二聖動靜,雲今在韓州,及皇後、宮人皆無恙。
”帝感動,不怿久之。
三省言:“江道遼遠,緩急恐失機會。
欲發江東、西為三帥:鄂州路,領嶽、筠、袁、虔、吉州、南安軍;江州路,領洪、撫、信州、興國、南昌、臨江、建昌軍;池州路,領建康府、太平、饒、宣、徽州、廣德軍;并為安撫使。
”從之。
先是浙西帥府移治鎮江,故範宗尹請置安撫使于鄂與江、池,謂建康本帥冶,緣近鎮江,而去江州千四百裡,獨池在其間,若置帥于此,則沿江道裡甚均,三帥相去各七百裡。
然池陽僻陋,乃置江東大帥,而建康重地,反為支郡隸之,議者不以為是。
六月,壬申,權通判建康府錢需言捕敵兵一人,自言涿州人。
上曰:“此吾民,不可殺也。
”令隸諸軍。
金以故遼舊臣耶律哈喱質等十人分治新附州鎮。
癸西,金主命以昏德公女六人為宗婦。
甲戌,以宰相範宗尹兼知樞密院事,罷禦營使。
議者以為:“宰相之職,無所不統。
本朝沿五代之制,政事分為兩府,兵權付于樞密,比年又置禦營使,是政出于三也。
望罷禦營司,以兵權歸之密院,而宰相兼知。
凡軍額有阙,并申樞密增補,不得非時招收,仍用符以遣發。
庶幾可以收兵柄,一賞罰,節财用。
”于是罷禦營使及官屬,而以其事歸樞密院為機速房焉。
自慶曆後,宰相不兼樞密者八十馀年,其複兼蓋自此始。
诏:“初除執政官,正謝日賜衣帶,鞍馬如故事。
”
乙亥,诏:“六品以上官及初改京官并給告身,朝官以上給敕,初授官人給绫紙。
”
丁醜,太尉、禦營副使劉光世充禦前巡衛軍都統制。
光世所領部曲既無所隸,因号太尉兵,侍禦史沈與求論其非宜。
會禦營司廢,乃以巡衛名其軍,除光世都統制。
戊寅,诏:“禦前五軍改為神武軍,禦營五軍改為神武副軍,其将佐并屬樞密院。
”
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季陵複為中書舍人。
陵人對,首上奏曰:“臣觀今日國勢,危如綴旒。
大駕時巡,未有駐跸之地;賢人遠遁,皆無經世之心。
兵柄分于下而将不和,政權去于上而主益弱,所恃以僅存者,人心未厭而已。
“前年議渡江,人以為可,朝廷以為不可,故諱言南渡而降诏回銮。
去年議幸蜀,人以為不可,朝廷以為可,故弛備江、淮而經營關陝。
以今觀之,孰得孰失?張浚出為宣撫處置使,不過欲迎陛下耳。
金人長驅,深入吳、越,至今尚在淮甸,曾無一騎入援王室者。
“維揚之亦,朝廷不及知,而功歸于宦寺;錢塘之變,朝廷不能救,而功歸于将帥。
是緻陛下信任此曹,有輕朝十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