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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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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太宗、明皇故事,應郡守初自行在除授及代歸赴阙者,并令引對。

    一則明示朝廷謹重郡守之意,使之盡心;二則可以揣知其人之賢否與其才之所堪,從而褒黜;三則自外來者,可詢其所以為政與民情風俗之所安,而下情上通,不至壅蔽。

    ”輔臣進呈,帝曰:“郡守,民之師帥,若不得人,千裡受弊。

    宜從之。

    ” 辛醜,左司谏吳表臣言:“大江之南,上自荊、鄂,下至常、潤,不過十郡之間,其要緊處不過七渡:上流最急者三,荊南公安、石首,嶽之北津;中流最緊者二,鄂之武昌,太平之采石;下流最緊者二,建康之宣化,鎮江之瓜洲是也。

    惟此七渡,當擇官兵,修器械。

    其馀數十處,或道路迂曲,或水陸不便,非大軍往來徑捷之處,略為之防足矣。

    又,十郡之間,地不過三千馀裡,有一州占江面五百裡者,有占百馀裡者,遠近、多寡、勞逸大不均。

    如七處渡口處,宜每縣分定百裡,專令巡尉守之,則力均而易守。

    ”诏以付沿江守帥。

     癸卯,淮東宣撫使劉光世言通問使、朝奉郎王倫還自金國。

     始,朝廷遣人使敵,自宇文虛中之後,率募小臣或布衣借官以行,如倫及朱弁、魏行可、崔縱、洪皓、張邵、孫悟輩,皆為所拘。

    既而金都元帥宗翰在雲中,遣都點檢烏陵思謀至館中,具言息兵議和之意,俾倫南歸,須使人往議。

    宗翰贻帝書,略雲:“既欲不絕祭祀,豈宜過于吝愛,使不成國!”于是皓、弁皆得以家問附倫而歸。

    倫至東京,與劉豫相見,豫遣僞閤門宣贊舍人馬某伴押至境上。

    光世以聞,诏倫赴行在。

     乙巳,德安圍解。

     李橫自夏來圍德安,未嘗攻城會戰,惟于城之西北隅造天橋成,填壕皆華,乃鼓衆臨城。

    鎮撫使陳規率軍民乘城禦之,規坐城樓,為炮折其足指,容色不變。

    圍益急,糧饷不繼,諸将請殺牛以代軍食,規曰:“殺牛代食,事窮矣!”因出家财以勞軍,士氣益振。

    孝感令韓遹來告曰:“縣有粟百斛,路梗不能通。

    ”會大風雨,規命乘勢呵殿而來,賊軍疑其神卒,不敢擊。

    規以書求援于朝,未報。

    橫遣人來,願得府之妓女而罷軍,規不可,諸将曰:“圍城七十日矣,以一婦人活一城之衆,不亦可乎?”規曰:“使橫即退,是我以婦人求和;況得之而未必退乎?”卒不予。

     時橫填壕不實而天橋陷,規以六十人持火槍自西門出,焚其天橋,城上以火牛助之,倏忽皆盡,橫拔寨遁去。

     甲寅,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秦桧罷為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桧與左仆射呂頤浩不諧,頤浩既引朱勝非還朝,複自内批令日赴都堂議事,位知樞密院事上,欲以逼桧。

    會王倫來歸,殿中侍禦史黃龜年因劾桧專主和議,沮止國家恢複遠圖,且植黨專權,漸不可長。

    桧即上章辭位,帝未許。

    前一日,頤浩與參知政事權邦彥留身帝前,複言桧之短。

    帝乃召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入對,出桧所獻二策,大略欲以河北人還金,中原人還劉豫,如斯而已。

    帝謂崈禮曰:“桧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北人,将安歸?又桧言‘臣為相數日,可以使聳動天下’,今無聞”崈禮請禦筆付院。

    帝即索紙筆書付崈禮。

    崈禮退,未至院,而麻制已成。

    翼日,制責桧曰:“自詭得權而舉事,當聳動于四方;逮茲居位以陳謀,首建明于二策。

    罔燭厥理,殊乘素期,念方委聽之專,更責寅恭之效。

    而乃憑恃其黨,排擯所憎。

    豈實汝心,殆為衆誤。

    顧竊弄于威柄,慮或長于奸朋。

    ”桧既免,帝乃谕朝廷終不複用,仍榜朝堂,桧入相凡一年。

     诏:“珍禽花木毋入臨安諸門。

    ” 夜四更,彗出于胃,帝憂之,命大官進素膳。

     乙卯,诏:“防秋屆期,建康修大内可罷。

    ” 九月,戊午朔,觀文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秦桧落職。

     時言者論:“陛下憤中國之未振,付桧以内修之事。

    而桧不知治體,信任非人,不以寬大之政輔陛下仁厚之德,乃以苛刻為務,事圖減削,過為裁抑,人心大搖,怨讟在路。

    又引用程瑀等,布列要路,黨與既植,同門者互相借譽,異己者力肆排擯。

    桧為宰相,兼此二罪,尚何俟而不遣之乎?”故有是命。

     己未,罷修政局,以議者言修政所講多刻薄之士,失人心,緻天變故也。

     龍圖閣待制、知溫州洪拟試吏部尚書,徽猷閣待制、提舉臨安府洞霄宮鄭滋試尚書兵部侍郎。

     诏:“雩祀上帝,複以太宗配。

    ” 辛酉,以彗星出,赦天下,應盜官物入己,罪抵死者不赦。

    内外臣庶,許直言時政阙失。

    行在和籴軍糧,自今并用一色見錢銀絹充籴本。

    免民間牛稅一年。

    應盜賊嘯聚去處,限十日出首,免罪,補官。

    川、陝豪戶替運軍儲,數多者與補承信郎至進義副尉。

    陝西諸叛将,許令自新,前罪一切不問。

     朝奉郎、充河東大金軍前通問使王倫至行在。

    帝嘉其勞,诏:“倫去國五年,奉使有稱,特遷右朝奉大夫、充右文殿修撰、主管萬壽觀。

    ”倫言宇文虛中奉使日久,守節不屈。

    時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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