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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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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右朝奉郎師瑗,奉其母居閩中,乃添差師瑗福建路轉運判官。

    于是尚書左仆射呂頤浩議,當再遣使人以驕敵意。

     壬戌,以左迪功郎潘緻堯為左承議郎、假吏部侍郎,為大金奉表使兼軍前通問;秉義郎高公繪為武經郎、假武功大夫、忠州刺史,副之。

    命倫作書與其近臣耶律紹文,且附香藥、果茗、缣帛、金銀進兩宮,二後又減半;遺都元帥宗翰金二百兩、銀千兩;遺右監軍希尹、賜宇文虛中半之;遺耶律紹文銀三百兩,缣、币百匹,通問副使朱弁已下亦皆賜金。

    三省勘問,路由東京,乃令頤浩作書,以果茗、币帛遺劉麟。

    緻堯、公繪,各官其家二人,賜金帛甚厚。

     集英殿修撰、知平江府席益試尚書吏部侍郎,尋兼侍講。

     乙醜,觀文殿學士、左宣奉大夫、提舉醴泉觀兼侍讀朱勝非守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初命沿江岸置烽火台以為斥堠,自當塗之褐山東,采石、蕪湖、繁昌、三山至建康之馬家渡、大城堙、池州之鵲頭山,凡八所,旦舉煙、暮舉火各一以為信,有警即望之。

     丙寅,軍賊李通受都督府招安,傅崧卿以通為修武郎、本府親兵前軍統領。

     辛未,诏:自今應批降處分,系親筆付出身者,并依舊作禦筆行。

    ” 甲戌,彗星沒。

     乙亥,禦筆:“尚書兵部侍郎兼直學士院綦崈禮為翰林學士。

    ”自靖康後,從官以禦筆除拜自此始。

     丙子,诏:“近降禦筆處分事,多系寬恤及軍期等事,與前此指揮事體不同,并經三省、樞密院。

    如或不當,自合奏禀,仍許給、舍繳駁,台谏論列,有司申審。

    若奉行違慢,止依違聖旨科罪。

    ”是日進呈,帝謂輔臣曰:“今日批降處分,雖出朕意,必經由三省、密院,與已前不同。

    ”朱勝非曰:“不經鳳閣、鸾台,蓋不謂之诏令。

    ”呂頤浩曰:“所以别于聖旨者,欲上下曉然知陛下德音所向也。

    ”遂批旨行下。

     戊寅,罷鎮江府織禦服羅。

    帝谕輔曰:“方軍興,有司匮乏,豈可以朕服禦之物為先!且省七萬缗,助劉光世軍費也。

    ” 辛巳,太尉、神武左軍都統制、福建、江西、荊湖等路宣撫副使韓世忠為江南東、西路宣撫使,置司建康府。

    沿江三大帥劉光世、李回、李光,并去所領揚、楚等州宣撫使名,其節制淮南諸州如故。

    惟荊湖、廣東宣撫使李綱,止充湖南安撫使,湖北、廣東并還所部。

    自分鎮以來,前執政為帥者,例充安撫大使,至是右司谏劉裴屢言綱跋扈,呂頤浩将罷綱,故帥銜比江東、西減大字。

     世忠言提舉官董日攵,招馬友、曹成之衆得八萬人;诏戶部侍郎姚舜明往衡、邵、辰、沅等州揀其軍,仍應副沿路糧食。

    世忠還建康,乃置背嵬親随軍,皆鸷勇絕倫者。

     壬午,權尚書禮部侍郎趙子晝充徽猷閣待制、樞密都承旨。

    自改官制後,都承旨除文臣自子晝始。

     丙戌,顯谟閣直學士、知興元府王似為端明殿學士、川陝等路宣撫處置副使,與張浚相見,同治事。

     始,浚出使,第以宣撫處置為名,至是始帶川陝及等路字。

    浚在川、陝,凡事雖以便宜行之,然于鄉黨親舊之間,少所假借。

    于是士大夫有求于宣司而不得者,始起謗議于東南,大略謂浚殺曲端、趙哲為無辜,而任劉子羽、趙開為非是。

    朝廷疑之,将召歸,先為置副。

    時似已複還成都,而行在未知也。

     丁亥,初,劉忠既為韓世忠所破,複聚衆走淮西,駐于蕲陽口,世忠前軍統制解元以舟師奄至,襲忠,大破之。

    忠與其徒數十人遁走北去,附于劉豫;以忠為登、萊、沂、密等州都巡檢使。

    忠之将文廣,率所部詣江西安撫大使李回降,回即以廣為武翼郎、閤門宣贊舍人,充本司統領軍馬。

     資政殿大學士宇文虛中在雲中,聞金将侵蜀,遣使臣相偁間行以告宣撫處置使張浚,且赍帝所賜禦封親筆押字為信,兩傍細字作道家符錄隐語雲:“善持正教,有進無退。

    魔力已衰,堅忍可對。

    虛受忠言,甯殒無悔。

    ”虛受忠言者,蓋隐虛中之名也。

    又遺其家人書,言:“中遭迫脅,幸全素守。

    惟期一節,不負社稷。

    一行百人,今存者十二三人。

    有人使行,可附數千缗物來,以救艱厄。

    昨有人自東北來,太上亦須茗藥之屬,無以應命,甚恨甚負。

    ”于是虛中妻黎氏奏以缣、帛、茗、藥附通問使潘緻堯,而緻堯已行矣。

     僞齊長星見。

    僞太後翟氏死,谥曰慈獻。

     是秋,金主如燕山,都元帥宗翰、右副元帥宗輔、右監軍希尹、左都監宗弼皆會。

    留右都監耶律伊都守大同府,左監軍昌守祁州。

     伊都久不遷,頗怨望,遂與燕山統軍稿裡謀為變,盡約燕、雲之郡守、契丹、漢兒,令悉誅女直之在官,在軍者。

    天德知軍僞許之,遣其妻來告。

    時希尹微聞其事而未信,偶獵居庸關上,遇馳書者,覺而獲之。

    宗翰族稿裡,命希尹誅伊都于大同。

    伊都微覺,父子以遊獵為名,乃奔達勒達。

    達勒達先受希尹之命,其首領詐出迎,具食帳中,潛以兵圍之。

    達勒達善射,無衣甲,伊都出敵不勝,父子皆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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