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況小小掩襲,何益于事!如欲戰,先約定一日,兩軍對敵則可。
我國中隻以仁義行師,若一面講和,又一面使人掩不備,如此,恐江南終為将臣所誤,如向來大軍至汴京,姚平仲劫寨事可見。
本朝事體,秦桧皆知,若未信,且當問之。
”良臣等以此來有上大金皇帝表、二聖、二後表、丞相、元帥物錄六封,乞留軍前。
譯者雲:“大金皇帝表可留,它書持去。
”
十二月,乙亥朔,尚書吏部員外郎魏良臣,閤門宣贊舍人王繪,至自金國軍前,對于内殿,帝問勞其渥。
侍禦史魏矼言:“朝廷前此三遣和使,而大金繼有報聘,禮意周旋,信言可考。
頃複專使尋好,未有釁隙。
茲乃劉豫父子造兵端,本謀窺江,初無和意。
使人未見國相報書,來自近甸,此而可信,覆轍未遠。
今大兵坐扼天險,援師舣舟上流,精銳無慮十萬。
彼劉豫挾金為重,簽軍本吾赤子,人心向背,久當自攜;持重以待之,輕兵以擾之,吾計得矣。
惟陛下為宗社生靈之重,仰順天意,俯從人欲,饬勵諸将,力圖攻守。
”帝甚納其言。
辛巳,命行宮留守司中軍統制王進以所部屯泰州,防通、泰,應援淮東水寨,權聽帥司節制。
僞齊保義郎劉遠特補忠翊郎。
遠,同州人,從劉麟入寇,與其徒六人自盱眙脫身來歸,皆錄之。
丙戌夜,月犯昴,太史以為敵滅之象,帝以谕輔臣。
胡松年曰:“天象如此,中興可期。
”帝曰:“範蠡有言:‘天應至矣,人事未盡也。
’更在朝廷措置何如耳。
”
丁亥,知福州張守言:“臣聞韓世忠所獻敵俘,已就戮于嘉禾,遠近欣快,不謀同辭。
然臣竊謂凡所獻俘,若使皆是金人或它國借助,則宜盡剿除,俾無遺育。
至于兩河、山東諸路之民,則皆陛下赤子也,劉豫驅迫以來,必非得已。
若臨陳殺戮,勢固不免,至于俘執而至,容有所矜。
請凡所得俘内,有簽軍則宜谕以恩信,以示不忍殺之之意,可特貸而歸之;或願留者,亦聽其便。
不惟得先王脅從罔治之義,而劉豫之兵可使自潰,後雖日殺而驅之使前,将不複為用矣。
”疏奏,诏獎之。
壬辰,湖北制置司統制官牛臯、徐慶,敗金兵于廬州。
時金增兵複侵淮右,仇悆盡發戍軍千人拒之,既而敗北,無一還者,遂求救于湖北制置使嶽飛,飛遣臯、慶率二千人往援。
慶,飛愛将也。
是日,臯、慶從騎數十先至,坐未定,斥堠報金人五千騎将逼城。
時湖北軍未集,悆色動不安,臯曰:“無畏也,當為公退之。
”即與慶以從騎出城,謂敵衆曰:“牛臯在此,爾輩何為見侵!”乃展幟示之,金兵失色。
臯舞槊徑前,金兵疑有伏,即奔潰,臯率騎追之,金兵自相踐死,馀皆遁去。
時淮西宣撫使劉光世亦遣統制官靳賽,至慎縣而還。
丁酉,侍禦史魏矼言:“日食正旦,乞下有同講求故事。
”帝曰:“日蝕雖是躔度之交,術家能逆知之,《春秋》日食必書,謹天戒也。
矼之言良惬朕意,宜下有司,講求故事,凡可以消變者,悉舉行之。
”
川陝宣撫副使吳玠奏:“夏國主數通書,有不忘本朝之意。
及折可求族屬列銜申上玠,雲見今訓練士馬,俟玠出師渡河,即為内援擊敵,上報國恩。
”帝曰:“此皆祖宗在天之靈扶祐所緻,亦有以見人心同憤也。
”
戊戌,責授單州團練副使劉子羽複右朝散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觀。
時吳玠複辭兩鎮之節,且言:“子羽累年從軍,亦薄有忠勤可錄。
念其父韐,靖康間死節京城;今子羽罪雖自取,然炎荒萬裡,毒霧薰蒸,老母在家,殆無生理。
誠恐子羽斥死嶺海,無複自新,非陛下善及子孫之意。
伏望聖慈特許臣納前件官,少贖子羽之罪,量移近地,得以自新。
”三省勘會,子羽與吳玠書所論邊事,迹狀可考,乃複元官,與宮觀。
翼日,诏玠笃于風義,诏獎谕。
士大夫以此多玠之義,而服子羽之知人焉。
庚子,金人退師。
初,右副元帥完顔昌在泗州,而右都監宗弼屯于竹塾鎮,嘗以書币遺淮東宣撫使韓世忠約戰。
世忠方與諸将飲,即席遺伶人張轸、王愈持橘茗為報書,略曰:“元帥軍士良苦,下谕約戰,敢不疾治行李以奉承指揮也!”時金師既為世忠所扼,會天雨雪,糧道不通,野無所掠,至殺馬而食,軍皆怨憤。
旋聞金主有疾,将軍韓常謂宗弼曰:“今士無鬥志,況吾君疾笃,内或有變,惟速歸為善。
”宗弼然之,夜引還。
金軍已去,乃遣人谕劉麟及其弟猊。
于是麟等棄辎重遁去,晝夜兼行二百馀裡,至宿州,方少憩。
辛醜,刑部尚書章誼兼權戶部尚書。
癸卯,參知政事沈與求兼權樞密院事。
金人去滁州。
是役也,金據滁州凡四十有七日,神武右軍将官盧師迪引兵至竹塾鎮,遇敵,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