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稼,欲下臨安府祈請。
”孟庾、沈與求曰:“多雨,天氣久寒,蠶損甚衆。
”帝曰:“朕見令禁中養蠶,庶使知稼穑艱難。
祖宗時于延春閣兩壁畫農家養蠶、織絹甚詳,元符間因改山水。
”
丁酉,複移浙西安撫司于臨安府,以駐跸之地理宜增重事權故也。
徽猷閣直學士、知臨安府梁汝嘉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徽猷閣待制、知鎮江府沈晦兼沿江安撫使。
試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讀鄭滋與權戶部侍郎張緻遠兩易。
癸卯,移鎮江府榷貨務都茶場于真州。
夏,四月,丙午,檢校少保、武泰軍節度使、知明州兼沿海制置使郭仲荀來朝。
丁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洪州觀察使、金、均、房州鎮撫使、川陝宣撫司參議王彥知荊南府,充歸、峽州、荊門、公安軍安撫使。
先是彥聞帝親赴軍前,乞提兵入援,不許。
會張浚以都督視師湖南,乃召彥赴府議事。
至是令彥留所部三千人戍金、房,馀悉與俱,乃歸荊南舊治,其合用錢糧,令行府于湖南、江西那移應副。
召荊南鎮撫使解潛赴行在。
靖康中,潛為河東制置副使,辟趙鼎幹當公事,故鼎薦用之,于是諸鎮撫使盡罷矣。
戊申,尚書祠部員外郎兼權太常少卿張铢奉太廟神主自溫州至行在。
戊午,奉安太廟神主,參知政事孟庾為禮儀使,每室用特羊、八笾豆,蓋權禮也。
诏:“福建、廣東帥臣措置團結瀕海居民為社,擒捕海賊。
”
時寶文閣直學士連南夫論海寇之患,謂:“國家每歲市舶之入數百萬,今風信已順而舶船不來,聞有乘黃屋而稱侯王者,臣恐未易招也。
願令委州縣措置團結瀕海居民,五百人結為一社,不及三百人以下附近社,推材勇物力人為社首,其次為副,社首備坐聖旨給帖差捕。
蓋濱海之民,熟知海賊所向,今聽其會合,如擒獲近上首領,許保奏,優與補官,其誰不樂為用?”乃下張守、曾開相度,如所請。
己未,诏:“鄉村五保為一大保,通選保正,于免役令中去長字。
”始改紹聖法也。
先是言者以為:“役法行之歲久,積至大弊,鄉村鄉保正長,最為重役,不專取物力薄厚,而兼用人丁多寡,不通輪一鄉點差,而但取逐甲人戶。
官吏貪濁,差募之際,富者以賄賂幸免,貧者以誅求受害,被役一次,辄至破産。
民巧為規避,遂有父亡、母嫁,兄弟析産,求免役次,非惟重困民力以虛邦本,亦将有傷民教以壞風俗。
乞下有司稍革舊法,專用物力及通輪一鄉差募保正長,凡官吏因役事受财者,重示懲誡。
”又,進士上書:“竊觀方今害民之法,無如保甲之弊。
願更去保甲法,複申元祐之制,行戶長之法。
”故有是旨,仍許今後差物力高單丁每都不得過一人;即應充而居它鄉别縣或城郭及僧道,并許募人充役,官司毋得追正身,馀如見行條法。
時祠部員外郎林季仲,亦奏乞總一鄉物力,次第選差,其單丁,許募人充役,于是頗采其說焉。
庚申,诏:“韓世忠紀律嚴明,嶽飛治軍有法,并令學士院降诏獎谕。
”
時世忠移屯淮甸,軍行整肅,秋毫無犯。
飛移軍潭州,所過不擾,鄉民私遺士卒酒食,即時償直。
帝聞之,故有是诏。
丙寅,金主聞昏德公以甲子日薨,遣使緻祭及赙贈。
時兵部侍郎司馬樸與通問副使、修武郎朱弁同在燕山,聞上皇崩,議舉哀制服。
弁欲先請,樸曰:“吾侪為人臣子,聞君父喪,當緻其哀,又何請?設不見許,可但已乎?”遂服衰,朝夕哭。
金人義之而弗問。
弁有《送大行文》,略雲:“節上之旄盡落,口中之舌徒存。
歎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龍髯而莫逮,淚灑冰天。
”洪晧在冷山,聞之,北向泣血,遣同使者沈珍往燕山,建道場于開泰寺,作《功德疏》雲:“故宮為禾黍,改館徒饋于秦牢;新廟遊衣冠,招魂漫歌于楚些。
雖置河東之賦,莫止江南之哀。
遺民失望而痛心,孤臣久絷而嘔血。
”金人讀之,亦為堕涕,相傳誦焉。
是月,龍圖閣直學士、緻仕楊時卒,年八十三。
起居郎兼侍講朱震言:“時學有本原,行無玷缺,進必以正,晚始見知。
其撰述皆有益于學者。
”诏有司取時所著《三經義辨》,賜其家銀帛二百匹兩,後谥曰文靖。
時尚書左仆射趙鼎,素尊程頤之學,一時習者皆聚于朝。
然鼎不及見頤,故有僞稱伊川門人以求進者,亦蒙擢用。
丙子,直秘閣、知浔州範直方行尚書刑部侍郎。
五月,辛巳,忠訓郎、閤門祗候何藓特遷修武郎,赴大金國軍前奉表通問二聖,賜金帶一,裝錢千缗,官其家二人。
藓,灌子也。
時右仆射張浚奏遣藓至雲中見金帥,故有是命。
甲申,尚書禮部侍郎唐煇兼權兵部侍郎。
張浚至潭州。
初,浚自建康西上,而樞密副都承旨、沿江制置副使馬擴自武昌召歸,乃以為都督行府都統制。
浚行至醴陵,獄囚數百人,盡楊太遣為間探者,安撫使席益傳緻遠縣囚之。
浚召問,盡釋其縛,給以文書,俾分示諸寨曰:“今既不得保田畝,秋冬必乏食,且餒死矣。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