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子不可更增見在之數。
”
閏月,己酉,令淮、浙提鹽約束逐州主管官:“遇亭戶納鹽,在官須管,即時稱下,支還本錢,不得縱容官吏掊克。
如聽用花帶等錢及上戶兜請折除等事,并嚴覺察按劾,仍許亭戶越訴。
”
戊申,以敷文閣學士留正簽書樞密院事。
己酉,施師點乞免兼同知樞密院事,許之。
八月,乙亥朔,日月五星聚轸。
丁醜,金主謂宰臣曰:“親軍雖不識字,亦令依例出職,若涉贓賄,必痛繩之。
”圖克坦克甯曰:“依法則可。
”金主曰:“朕于女真人未嘗不體恤,然涉贓罪,雖朕子弟亦不能恕。
太尉之意,欲姑息女真人耳。
”
戊寅,金尚書省奏河決衛州,城壞,命戶部侍郎王寂、都水少監王汝嘉徙衛州于胙城縣。
寂馳傳視被災之處,不為拯救,乃專集衆以網魚、取官物為事,民甚怨之。
金主聞而惡之,遣戶部劉玮往行部事,從宜規畫,黜寂為蔡州防禦使。
辛巳,诏:“集英殿修撰、知隆興府程叔達,久任阃寄,治行有聞,除敷文閣待制,再任。
”
壬午,新築江陵城成。
甲午,金主秋獵。
庚子,次薊州。
九月,甲辰朔,金主如盤山,因遍閱中盤諸寺,庚申,還都。
丙寅,金主謂宰臣曰:“呼喇台叛亡,已遣人讨之,可益以甲士,毀其船栰。
”馬惠迪曰:“得其人不可用,有其地不可居,恐不足煩聖慮。
”金主曰:“朕亦知此類無用,所以毀其船栰,欲不使再窺邊境耳。
”
庚午,江西安撫等請将上供米折納價錢,帝曰:“是何言也!食與貨自不同,本是納米,今教納錢,可乎?”
辛未,知靜江府詹儀之,言知宜州王侃盡心邊備,蠻猺知畏,請優加旌别,仍令再任,诏王侃特轉一官,減三年磨勘,令再任。
是月,诏求遺書。
诏裁有司冗食。
冬,十月,甲午,金诏增河防軍數。
金圖克坦克甯,以原王未正太孫之位,屢請于金主。
時諸子趙王永中最長,而克甯又與永中有連,金主歎曰:“克甯真社稷臣也!”
戊戌,金甯昌節度使崇肅,行軍都統忠道,以讨呼喇台不待見敵而還,崇肅枚七十,削官一階,忠道杖八十,削官三階。
十一月,辛亥,中書舍人陳居仁劄言乞略細務,帝曰:“其言甚當。
今之要務,不過擇人材,正紀綱,明賞罰。
多降指揮,徒見繁碎。
”
甲寅,司農寺言已分委西倉籴事,帝謂宰臣曰:“此等便可自劄下。
凡指揮須教人信畏,若是玩渎,何補于事!當取其大者、要者留意,至于小事,姑從闊略。
如除授監司、太守,卿等須反覆留意。
”帝又曰:“少降指揮,不唯事簡,又且人信,所謂一舉而兩得之。
”
庚申,金立右丞相原王璟為皇太孫。
甲子,王淮等上《仁宗、英宗玉牒》、《神、哲、徽、欽四朝國史列傳》、《皇帝會要》。
金主謂宰臣曰:“朕聞宋軍自來教習不辍,今我軍專務遊惰。
卿等勿謂天下既安,而無預防之心,一旦有警,兵不可用,顧不敗事耶?其令以時訓練!”
丙寅,右丞相梁克家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
庚午,金主謂宰臣曰:“朕方前古明君,固不可及;至于不納近臣讒言,不受戚裡私谒,亦無愧矣。
朕嘗自思,豈能無過!朕之過,頗喜興土木之工,自令不複作矣。
”
辛未,敕令所進審定裁減吏額。
帝曰:“革弊以漸,且依舊存留,隻是将來不作額,最為良法,亦不至咈于人情。
”
十二月,辛巳,臣僚言汀州科鹽之害,诏漕臣趙彥操、王師愈同提舉應孟明措置聞奏。
彥操等尋奏:“汀州六邑,長汀、清流、甯化則食福鹽,上杭、連城、武平則食漳鹽,亦各從其俗耳。
夫食鹽者既異,則鈔法難于通行。
今欲将舊欠鹽錢盡與蠲放及減鹽價,其所蠲舊欠與所減鹽價,本司卻多方措置那充,應補其數。
如此,則州縣之力即日可纾,立價即平,買鹽者衆,私販遂息,官賣益行,價雖裁減,用無所虧。
是汀州與六邑歲減于民者三萬九千缗有奇,減于官進一萬缗有奇,所補州用與所放舊欠又在此外。
加以利源不壅,财力自豐,救弊之本,無以尚此。
”并從之。
甲申,金左谏議大夫黃久約言遞送荔枝非是,金主曰:“朕不知也,今令罷之。
”丙戌,謂宰臣曰:“有司奉上,惟沽辦事之名,不問利害如何。
朕嘗欲得新荔枝,兵部遂于道路特設鋪遞,比因谏官黃久約言,朕方知之。
夫為人無識,一旦臨事,便至颠沛。
宮中事無大小,朕嘗觀覽者,以不得人故也;如便得人,甯複它慮!”
甲午,少師緻仕陳俊卿薨,命諸子勿祈恩澤,勿請谥碑。
帝聞,嗟悼,谥正獻。
丙申,金主謂宰臣曰:“此聞河水泛濫,民罹其害者,赀産皆空。
今複遣官于彼推排,何耶?”右丞張汝霖曰:“今推排皆非被災之處。
”金主曰:“雖然,必其鄰道也。
即鄰水而居,豈無驚擾遷避者!計其資産,豈有馀哉,尚何推排為!”
戊戌,大理寺奏獄空。
是月,利州路饑,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