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得其實矣。
”
九月,辛醜,大飨明堂。
先是禮官請明堂畫一。
帝曰:“配位如何?”周必大言:“禮官昨已申請,高宗幾筵未除,用徽宗故事,未應配坐,且當以太祖、太宗并配。
它日高宗幾筵既除,當别議。
大抵前後儒者多因《孝經》嚴父之說,便謂宗祀專以考配。
殊不知周公雖攝政,而主祭則成王,自周公言之,故曰嚴父耳。
晉紀瞻答秀才策曰:‘周制,明堂崇其祖以配上帝,故漢武帝汾上明堂,舍文、景而遠取高祖為配。
’此其證也。
”留正言:“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是嚴父專指周公而言,若成王則其祖也。
”帝曰:“有紹興間典故在,可以參照無疑。
”
庚申,帝谕太子曰:“當今禮文之事,已自詳備,不待講論。
惟财賦未嘗從容,朕每思之,須是省卻江州或池州一軍,則财賦稍寬。
若議省軍,則住招三年,人數便少,卻将馀人并歸建康,事亦有漸。
當今天下财賦,以十分為率,八分以上養兵,不可不知。
”
許浦水軍統制胡世安言:“許浦一軍,本在明州定海,後因移駐許浦。
是時港道水深,可以泊船。
後來湖沙淤塞,遂移戰船泊在顧泾,人船相去近二百裡,遇有緩急,如何相就!合依舊移歸定海。
”帝曰:“定海用舟師甚便,當時自是不合移屯也。
”
是月,錄中興節義後,用吏部尚書顔師魯等之言也。
于是引赦書,放行中興初節義顯著之家合得恩數,令吏部開具奏聞。
冬,十月,丙寅,知湖州趙恩言:“湖州實瀕太湖,有堤為之限制,且列二十七浦溇,引導湖水漢溉民田,各建鬥門以為蓄洩之所,視旱澇為之啟閉。
去歲之旱,高下之田俱失沾溉,委官訪求遺迹,開浚浦溇,不數日間,湖水通澈,遠近獲利,而于鬥門因加整葺。
請诏守臣,逐歲差官親詣湖堤相視,開浚浦溇,補治鬥門,庶幾永久。
”從之。
己巳,廣西提刑趙伯遏奏本路鈔法五弊。
且曰:“曩者建議之臣,以官般官賣科敷百姓,害及一路,于是改行鈔法,上以足國,下以裕民,莫不以為便。
今六年矣,諸郡煎熬益甚,民旅困于科抑,名曰足國,實未嘗足;名曰裕民,實未嘗裕。
所最可慮者,緣邊及近裡州軍,兵額耗減已極,更不招填,所在城壁頹圯,無力修築,卒有緩急,何所倚恃!臣嘗遍詢吏民,向者官般官賣之時,廣西諸郡誠有科敷百姓去處,然不過産鹽地分,所謂高、化、欽、廉、雷五州是也。
海鄉鹽賤不肯買,故有科抑。
如靜江、郁林、宜、融、柳、象、昭、賀、梧、藤、邕、容、橫、貴、浔、賓近裡一十六州,去鹽場遠,若非官賣,無從得鹽。
舊時逐州隻是置鋪出賣,民間樂于就買,不待科抑。
自改行鈔法以來,近裡一十六州,徒損于官,無補于民。
民食貴鹽,又遭科鹽鈔之苦;沿海五州,雖名賣鈔,其舊賣二分食鹽,元不曾禁,計戶計口,科擾如故。
竊謂今日之法,正當講究沿海五州利病,杜絕科敷,不當變近裡一十六州官般官賣之法。
”诏:“應孟明、朱晞顔同林岊相度條具奏聞。
”
戊子,臣僚言:“祖宗之時,士尚恬退,張師德兩詣宰相之門,遂遭譏議;豈若今日,紛至沓來!台谏之門,猥雜尤甚,終日酬對,亦且厭苦,而無說以拒其來。
願明诏在廷止遏奔競,其有素事幹谒者,宰執從而抑之,台谏從而糾之。
至于私第谒見之禮,一切削去;果有職事,非時自許相見。
庶幾在上者可以愛惜日力,不為賓客之所困;在下者可以恪恭職業,不為人事之所牽。
”從之。
乙醜,司農寺言:“豐儲倉初為額一百五十萬石,不為不多,然積之既久,甯免朽腐!異時緩急,必失指拟。
宜相度每歲諸州合解納行在米數及諸處坐倉收籴數,預行會計,以俟對兌。
不盡之數,如常平法,許其于陳新未接之時,擇其積之久者盡數出粜,俟秋成日盡數補籴,則是五十萬石之額,永無消耗,此亦廣蓄儲之策也。
”從之。
是月,置煥章閣,藏《高宗禦集》。
十一月,丙申,帝謂皇太子曰:“恩數不可泛濫。
将來皇太後慶八十與朕慶七十相近。
若是恩例太泛,添多少官!如皇太後慶壽,隻得推恩本殿官屬方是。
”
戊戌,金改葬熙宗于峨嵋谷,仍号思陵。
金诏:“南京、大名府等處被水逃移不能複業者,官與赈濟,仍量地頃畝,給以耕牛。
”
壬子,楊偉上書,言廣西州郡役使土丁之弊,帝曰:“既屢有約束,何用申嚴!便可責問其違戾。
”因謂太子曰:“後有如此等事,便須直行,不必再三申嚴,徒為文具。
”
十二月,乙亥,金主有疾。
庚辰,大赦。
乙酉,诏皇太孫璟攝政,居慶和殿東庑。
丙戌,金以太尉、左丞相圖克坦克甯為太尉兼尚書令,平章政事襄為右丞相,右丞張汝霖為平章政事。
參知政事博勒和罷,以戶部尚書劉暐為參知政事。
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