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之。
當國者惡其切直,不能容,公遷亦力辭;章七上,乃出為金華路學正。
至正八年年
春,正月,戊戌朔,命額林特穆爾知樞密院事。
丁未,享于太廟。
辛亥,黃河決,遷濟甯路于濟州。
诏:“各官府谙練事務之人,毋得遷調。
”
诏翰林國史院纂修後妃、功臣列傳,學士承旨張起岩、學士楊宗瑞、侍講學士黃溍為總裁官,左丞相泰費音,左丞呂思誠領其事。
是月,诏給銅虎符,以宮尉鄂勒哲布哈、貴赤衛副指揮使壽山監湖廣軍。
命湖廣行省右丞圖齊、湖廣宣慰都無帥鄂勒哲特穆爾,讨莫磐洞諸蠻,斬首數百級,其馀二十馀洞,縛其洞酋楊鹿五赴京師。
二月,丙子,命皇子阿裕實哩達喇習讀輝和爾文字。
甲申,以宣政院使桑節為江南行台禦史大夫。
時承平日久,内外方以觀望為政,桑節獨持風裁,禦史行部,必饬厲而遣之。
湖廣簽事三寶珠,性廉介,所至搏貪猾無所貸;禦史有以私請者,拒不納,則誣以事劾之。
章至,桑節怒曰:“若人之廉,誰不知之,乃敢為是言耶?”即奏杖禦史而白其誣。
執政者惡之,移湖廣行省平章政事。
湖廣地連江北,威順王歲嘗出獵,民病之;又起廣樂園,多萃名倡巨賈以網大利,有司莫敢忤。
桑節至,谒王,王阖中門,啟左扉,召以入。
桑節引繩慶坐王中門而言曰:“吾受天子命來作牧,非王私臣也,焉得由不正之道入乎?”阍者入告王,王命啟中門。
桑節入,責王曰:“王,帝室之懿親,古之所謂伯父、叔父者也。
今德音不聞,而騁獵、宣淫,賈怨于下,恐非所以自贻多福也。
”王急握桑節手謝之,為悉罷其所為。
有胡僧曰小住持者,服三品服,恃龐橫甚,數以事陵轹官府,桑節掩捕之,得妻、妾、女樂、婦女十有八人,獄具,罪而籍之,由是豪強斂手。
桑節,河西人也。
是月,以前奉使宣撫賈惟貞稱職,特授永平路總管。
會歲饑,惟貞請降鈔四萬馀錠赈之。
诏濟甯郓城立行都水監,以工部郎中賈魯為之。
魯,高平人也。
三月,丁酉,诏以束帛旌守令之廉勤者。
遼東索和努反,詐稱大金子孫,命将讨擒之。
壬寅,土番盜起,有司請不拘資級,委員讨之。
福建盜起,地遠,難于讨捕,诏汀、漳二州立分元帥府轄之。
癸卯,帝親試進士二十有八人,賜阿噜輝特穆爾、王宗哲等及第、出身。
己酉,湖廣行省遣使獻石壁洞蠻捷。
辛酉,遼陽烏延達噜歡,妄稱大金子孫,受玉帝符文,作亂;官軍讨斬之。
壬戌,《六條政類》書成。
是月,猺賊吳天保複寇沅州。
夏,四月,辛未,河間等路以連年河決,水旱相仍,戶口消耗,乞減鹽額,诏從之。
乙亥,帝幸國子學,賜衍聖公銀印,升秩從二品。
定弟子員出身及奔喪、省親等法。
诏:“守令選立社長,專一勸課農桑。
”
诏:“京官三品以上,歲舉守令一人,守令到任三月,亦舉一人自代。
”
平江、松江水災,給海運糧十萬石赈之。
丁醜,遼陽董哈喇作亂,鎮撫奇徹讨擒之。
己卯,海甯州、沐陽縣等處盜起,遣翰林學士圖沁布哈讨之。
是月,帝如上都。
命托克托為太傅,提調宮傅,綜理東宮之事。
湖廣平章巴延引兵捕土寇莫萬五、蠻雷等。
已而廣西峒賊乘隙入寇,巴延退走。
五月,丁酉朔,大霖雨,京城崩。
庚子,廣西山崩,水湧,漓江溢,平地不深二丈馀,屋宇、人畜漂沒。
乙卯,錢塘江潮比之八月中高數丈,沿江民皆遷居以避之。
己未,奎章閣侍書學士緻仕虞集卒。
集從吳澄遊,授受具有原委。
性孝友,撫庶弟,嫁孤妹,恩義備至。
當權門赫奕,未嘗有所附麗;集議中書,正言谠論,多見容受。
屢以片言解疑誤,出人于濱死,亦不以為德也。
是月,永嘉大風,海舟吹上平陸二三十裡,死者千數。
六月,丙戌,立司天台于上都。
己醜,中興路松滋縣驟雨,水暴漲,平地深丈有五尺,漂沒六十馀裡,死者一千五百人。
是月,山東大水,民饑,赈之。
秋,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乙巳,享于太廟。
壬子,量移竄徙官于近地安置,死者聽歸葬。
乙卯,遣使祭曲阜孔子廟。
以江州總管劉恒有政績,擢山東宣慰使。
八月,帝至自上都。
冬,十月,丁亥,廣西蠻掠道州。
十一月,辛亥,猺賊吳天保率衆六萬掠全州。
是歲,設分元帥府于沂州,以邁博齊為元帥,備山東寇。
禮部郎中成遵,奉使山東、淮北,察守令賢否,得循良者九人,貪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