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盡管他人對我們的生活方式會有不好的看法,他們也盡可以蔑視我們,但隻要他們不敢把自己的看法說出來,那麼,我們的榮譽也就毫發無損。
反過來,盡管我們以自己的品質和行為強取得到他人對我們的高度尊重(因為這并不取決于他人的主觀随意),但假如任何一個人不管這個人是多麼的卑劣和愚蠢把他對我們的蔑視表示出來,我們的榮譽就受到了破壞;如果不做出補救,那我們就會永遠地失去這種榮譽了。
這種榮譽完全不是取決于他人對我們的看法,而隻是取決于他人是否說出他們的看法。
證明我這一說法的充足根據,就是他人可以收回自己說出的诽謗和侮辱的話語;在必要的情況下,他們對自己的話語作出道歉,這樣,一切事情就好像根本不曾發生過似的。
至于他人是否就此改變了那構成了對别人的侮辱的看法,或者為什麼改變了看法這些對整件事情一點都不重要。
隻要宣布當初的表示無效,那麼,一切都會完好如初。
因此,當之無愧地獲得别人的尊敬不是騎士榮譽的目的,它采用威吓手段來強求得到它。
騎士榮譽并不取決于一個人做了些什麼,而是取決于别人對他做了些什麼。
此前我所讨論的種種榮譽,根據其原理,取決于我們說了些什麼和做了些什麼,但騎士榮譽卻與此相反:它取決于随便任何他人的言論和行為。
騎士榮譽掌握在他人之手,或者更應該說,掌握在他人之口。
榮譽随時隻要随便任何一個人願意抓住随時的機會都會一去不複返,除非受到攻擊的人通過我馬上就要講到的方式程序重新把這榮譽奪回來。
但這樣做卻是冒着失去自己的生命、健康、自由、财産和内心安甯的風險。
由此得出這樣的結論:盡管一個人的所作所為公正、無私和高貴,他的心至為純淨,頭腦也卓越不凡,但隻要随便任何一個人願意去侮辱他,他就随時有可能失去他的榮譽。
這個中傷者可能隻是一個毫無價值的惡棍,一個愚蠢到極點的饒舌者,一個百無聊賴的浪蕩子,一個賭徒一句話,一個不值得我們去理會和計較的人。
但他在中傷别人的時候,卻未必違反了騎士榮譽的法則。
在大多數情況下,正是這一類人喜歡幹侮辱别人的事情。
正如塞尼加所說的“,一個人越可鄙、越可笑,他就越喜歡搖舌中傷。
”此話極正确。
這種人最容易被我們上文所描繪的那種人所激怒,因為相反對立的兩類人都憎恨各自對方;另外,看到别人有着明顯的優勢隻會引起毫無價值的人的無聲怨恨。
因此,歌德說:“你為什麼要抱怨你的敵人?這些人能夠成為你的朋友嗎?你的本性,就是對他們的一個永恒的指責。
”卑鄙拙劣的人應該感激這種騎士原則才對!因為它把他們和優秀的一類人拉至同一水平上。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他們将在任何方面都無法企及那些優秀的人。
一旦有人诋毀這些優越的人,亦即把卑劣的品質強加在他們身上,那麼,這個人的诋毀在當下就是一個客觀真實的、有根據的評判,一個具有确定效力的法令。
事實上,它以後永遠都會是真實的和有效的,除非人們旋即用鮮血把這種诋毀和侮辱抹掉。
這也就是說,如果被侮辱者容忍這一侮辱扣在自己的頭上,那麼,被侮辱者(在衆人的眼裡是個“榮譽之士”)就是侮辱者(這或許是一個最低劣的人)所說成的那個樣子了。
這樣,他就會遭到“榮譽之士”的徹底鄙視。
人們躲避他如同瘟疫一樣。
例如:人們會公開拒絕參加他到場的一切社交場合,等等。
我相信我能夠确切把這種觀念的源頭清理出來。
從中世紀開始一直到世紀(根據馮韋斯特的《德國刑法、德國曆史文集》),在進行刑事訴訟的程序時,并不是由原告去證明被告的罪責,而是由被告去證明自己的清白。
履行的程序就是在他人擔保的情況下作出一番宣誓。
為此目的他需要擔保的人。
這些人必須發誓确信被告人不會作出僞證。
如果被告人沒有這些人幫忙,或者原告人不承認這些擔保的人,那麼,事情就交由上帝作出判決。
在一般情況下這都是以決鬥的方式進行。
因為現在被告人是“帶着恥辱的人”,他必須為自己洗清恥辱。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這蒙恥的概念、決鬥的整個程序的源頭。
甚至時至今日,這樣的事情(除了免去宣誓)還在“榮譽之士”之間進行。
這就解釋為什麼“榮譽之士”會對說謊的指責極度憤怒,并會因此尋求血腥的報複。
考慮到說謊本是每天司空見慣的事情這一事實,這種反應就相當令人奇怪了。
但是,這種反應已經成為根深蒂固的了,尤其在英格蘭。
事實上,如果以死亡威脅那些指控自己撒謊的人,自己就必須在一生中從未撒過謊。
因此,在中世紀的犯罪訴訟中,形式變得更加簡短,被告人隻要回應原告一句“:你在說謊。
”事情就可交由上帝作出判決了。
據記載,騎士榮譽有這一規矩:對于撒謊的指責必須訴諸武力解決。
關于言語的侮辱,我就寫到這裡。
但是,還有比言語侮辱更為嚴重的事情,它的嚴重程度甚至在我提及它的時候,也必須請求所有信奉騎士榮譽的人的原諒,因為我知道僅僅想想它就足以讓這些人毛發直豎,因為它是地球上至為兇惡的東西,簡直比死亡和詛咒還要糟糕。
那就是一個人出手甩給另一個人一個嘴巴子或者動手毆打他。
這可怕的出手攻擊會徹底摧毀被打者的榮譽。
其他對榮譽的破壞可以用流血來愈合,但回應這出手一擊就隻能以置對方于死地才能帶來榮譽的徹底複原。
騎士榮譽跟一個人的自身到底是什麼,或者跟他的道德本性是否會改變等諸如此類的學究氣問題統統無關。
當一個人暫時失去了榮譽,或者當榮譽受到損害,隻要他迅速采取行動,通過決鬥這一萬應靈丹,他就可以迅速和完全地恢複榮譽。
但如果冒犯者出自非信奉騎士榮譽的階層,或者,如果他隻是第一次冒犯了别人的榮譽,那麼,人們就可以采用一種安全妥當的方式。
人們可以在他冒犯自己的當下把他擊倒如果手頭有現成武器的話,必要時,在以後任何情況下擊倒他也可以,尤其是對方以出手襲擊的方式破壞别人的榮譽。
不過就算他對我們的冒犯隻停留在言語上,情況也還是一樣的了。
隻有通過這樣的還擊,榮譽才能挽回。
但假如人們不想走出這一步,以避免這一步行動所帶來的不良後果;或者,假如人們并不确定冒犯者是否受到騎士榮譽法則的約束,那麼人們還有更妙的一招。
那就是,如果冒犯者表現粗魯的話,那就以更加粗魯的方式予以迎擊;如果口頭侮辱已經無濟于事了,那我們就要拳腳相向,這是挽救榮譽的最極端的手段。
因此,臉上挨了對方一個耳光,就隻能以棍子回應;而對付棍子的攻擊則隻能報以打狗的鞭子做補救;對付打狗的鞭子,有人建議不妨采用唾臉作為最絕的一招。
隻有當這些都無濟于事的時候,我們才不得不采用流血的行動。
采用這種解決辦法的根據是如下的騎士榮譽的格言。
正如蒙受别人侮辱是一種恥辱,同樣,發出侮辱則是一種榮譽。
假如真理、公正和理性站在我的對手的一邊,但如果我出言侮辱他,那麼真理、公正和理性就得卷起包袱滾蛋,而道理和榮譽也就站到我的一邊來了。
與此同時,對方也就失去了榮譽,直至他用槍擊、劍砍,而不是用公正和理性,去重獲他的榮譽為止。
因此,在榮譽這一問題上,粗野無能可以取代、并且優于一切個性品質,道理站在至為粗野無禮的行為一邊。
幹嘛還需要多種多樣其他别的?一個人盡管很愚蠢、很卑劣、有失教養,但粗野無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