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卷十六

首頁
    女真之故也。

    若今逐女真,還我故地,築城堡,通道路,則敢不修貢?”恒德以其語聞,遼主許罷兵。

    王治大喜,即遣其侍中樸良柔為禮币使,奉表請罪,遼主命取女真鴨綠江東數百裡地賜之。

     二月,己未朔,日有食之。

     戊戌,诏賜京城高年帛,百歲者一人,加賜塗金帶。

     癸亥,廢沿江榷貨八務,聽商人買販。

     乙醜,加高麗國王王治檢校太師,以高麗遣使入貢也。

    又封靜海軍節度使黎桓為交趾郡王。

     帝以江、淮、浙、陝比歲旱災,民多轉徙,頗恣攘奪,抵冒禁法,己卯,遣工部郎中韓授、考功員外郎潘慎修等八人分路巡撫,俾招集流亡,導揚壅遏,按決庶獄,率從輕典。

    有可以惠民者,悉許便宜從事;官吏罷軟苛刻者上之;诏令有所未便,亦許條奏。

     丙戌,以磨勘京朝官院為審官院,幕職州縣官院為考課院。

    時金部員外郎謝泌,言磨勘之名,非典訓也,故易之。

     蜀土富饒,孟氏割據,府庫益充溢。

    及王師平蜀,孟氏所儲,悉歸内府。

    後言事者競起功利,成都除常賦外,更置博買務。

    諸郡課民織作,禁商旅不得私市布帛,日進上供又倍其常數,司計之吏,析及秋毫。

    蜀地狹民調,耕稼不足以給,由是小民貧困,兼并者複籴賤販貴以奪其利。

    青城縣民王小波,聚徒衆,起而為亂,謂衆曰:“吾疾貧富不均,今為汝均之!”貧民多來附者,遂攻掠邛、蜀諸縣。

    是月,寇彭山,縣令齊元振率兵拒之,為小波所殺。

    初,秘書丞張樞使蜀,奏官吏不法者百馀人,多坐黜免,獨稱元振清白強幹,朝廷賜玺書獎谕。

    元振實貪暴,既受诏,益恣橫,受赇得金帛,多寄民家。

    小波知民怨怒,因襲殺之,散其金帛,剖元振腹,實以錢刀,蓋惡其誅求之無厭也。

    賊黨由是愈熾。

     朝廷自克平諸國,财力雄富。

    然聚兵京師,外州無留财,天下支用悉出三司,故費用浸多。

    帝孜孜庶務,動以愛民惜費為本。

    戊子,有司言油衣帟幕破損者數萬段,欲毀棄之,帝令煮浣,染以雜色,制為旗幟數千。

     左司谏張觀,因對,言揚州民多阙食,請革殘稅,帝曰:“近已免貧下民秋稅,何為複有理納?”觀曰:“細民奸猾,多以佃戶托名貧下,僥幸蠲減,惟實貧下者尚有殘欠。

    ”上再三歎息曰:“兩稅蠲減,朕無所惜,若實惠及貧民,雖每年放卻,亦不恨也。

    今城郭兼并之家,朘削貧民,豪猾之徒,隐漏租賦,此甚弊事,安得良吏規制稱朕之意乎!” 初,何承矩至雄州,即建屯田之議。

    會臨津令黃懋亦上書言:“閩地惟種水田,緣山導泉,倍費功力。

    今河北州軍陂塘甚多,引水溉田,省功易就,三五年内,公私必獲大利。

    ”因诏承矩往河北諸州按視,複奏,如懋言。

    三月,壬子,以承矩為制置河北緣邊屯田使,懋為大理寺丞、充判官、發雄、莫、霸諸州、平戎、破虜、順安諸軍戍卒萬八千人給其役,興堰六百裡,置鬥門,引澱水灌溉。

    河北霜早,初年,稻不成,懋乃取江東早稻種七月熟者課令種之,是年八月,稻熟。

    始,承矩建水田之議,沮者頗衆,武臣亦恥于營葺佃作。

    既而種稻不熟,群議益甚,幾罷其事。

    及是承矩載稻穗數車,遣吏送阙下,議者乃息。

    自是葦蒲、蠃蛤之饒,民賴其利。

     诏權停貢舉。

     成德節度使田重進,改授永興軍節度使。

    帝謂陝西轉運使鄭文寶曰:“重進先朝宿将,宣力于國,卿宜善待之。

    ”文寶再拜奉诏。

    始,帝在藩邸,愛重進忠勇,嘗令給酒炙,重進不肯受,使者曰:“晉王賜汝,汝安得拒?”重進曰:“我止知有陛下,不知有晉王。

    ”卒不受。

    帝嘉其質直,故始終委遇焉。

     诏:“大理所詳決案牍,即以送審刑院,勿複經刑部詳覆。

    ” 夏,四月,己卯,命諸司奉行公事,不得辄稱聖旨。

     五月,壬寅,帝謂帝相李昉等曰:“朕觀在位之人,未進用時,皆以管、樂自許;既得位,乃競為循默,曾不為朕言事。

    朕日夕焦勞,略無甯暇。

    臣主之道,當如是邪?”昉等惶懼拜伏。

    帝曰:“事有未至,與卿等言之,亦上下無隐耳。

    ” 丙午,張洎赴翰林,帝謂近臣曰:“學士之職,清切貴重,非它官可比,朕常恨不得為之。

    ” 丁未,廢京朝官差遣院,令審官院總之,翰林學士錢若水、樞密直學士劉昌言同知審官院,考覆功過以定升降。

    又以判流内铨、翰林學士承旨蘇易簡、虞部員外郎王旦等同兼知考課院。

    凡常調選人,流内铨主之;奏舉及曆任有殿累者,考課院主之。

    旦,祐子也。

     戊申,诏罷鹽鐵、度支、戶部
上一頁 章節目錄 下一頁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