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其甫離母腹,即稱慶而殺生。
未幾彌月矣,複殺生。
未幾周歲矣,又殺生。
長而就塾,以膳師而殺生。
繼而議婚,因納吉而殺生,請期而殺生,成婚而殺生。
況子複生子,子之子複周歲,複就塾,複議婚,輾轉無非殺生也。
有女者,女出閣而殺生。
信邪者,祀神故而殺生。
好客者,宴賓故而殺生。
多病者,貪味者,為口腹而殺生。
加之步履殺,樹藝殺,随喜殺,贊歎殺。
積之一生,将為吾斃者,不下百千萬數。
以是求長壽,可得乎?普勸世人,欲冀延年,先持殺戒。
殺戒既持,延年可必矣。
救蟻延生(見《經律異相》)
一比丘得六神通,與沙彌同處(*沙彌:佛教語。
指七歲以上,二十歲以下受過十戒的出家男子)。
定中見其七日當死,因遣省親,谕以八日再來,蓋欲其死于家也。
至八日,沙彌果來。
比丘複入定察之,乃知沙彌于歸路時,見流水将入蟻穴,急脫袈裟擁住。
以是因緣,壽至八十,後成羅漢。
[按]經雲:人不殺,得長壽報。
觀于沙彌而益信。
救魚免攝(出《法苑珠林》)
唐魏郡馬嘉運,貞觀六年春,忽見兩騎迎之,遂仆地。
往谒主者,乃東海公也,欲邀為記室。
馬辭以固陋,強之,舉文士陳子良以代。
馬因得蘇,陳暴亡。
一日,馬與其友同行,望空若有所畏。
詢之,曰:‘見東海公使,将往益州追人,言陳子良極訴君,君幾不能免。
賴君在蜀之日,見池魚将被取,出絹數十匹救之,故得免攝耳。
’後嘉運以國子博士終。
[按]時太宗在九成宮,聞之,敕侍郎岑文本就問,故得其詳。
算盡複延(見《竹窗三筆》)
華亭趙素,至青浦,見亡仆立舟上,驚問之。
曰:‘見役冥司,今追取三人耳。
一湖廣人,一即所探之親。
’餘不答,疑己當之。
至所親室,已聞哭聲。
趙急還,複遇亡仆。
曰:‘君且無恐,至夜吾不至,則免矣。
’趙問故,答:‘于路見有為君解者,以合門戒殺故。
’及夜,果不至,趙竟無恙。
[按]所謂神靈衛之也。
膳減齡增(見《感應篇圖說》)
寺丞蕭震,夢人告以壽止十八。
從父帥蜀,蜀官以主帥履任,大設宴。
震偶至庖,見系牛,叩之,曰:‘酒三行,例進玉箸羹。
法取牸牛,烙鐵鑽乳,乳凝箸上以為馔。
’震亟白父,索食牌,判永免此味。
是年十七歲。
複夢神曰:‘汝有陰德,不但免夭,可望期頤(*百歲)。
’後享年九十餘歲。
[按]一脔既可以延壽,一脔即可以削壽矣。
勸醫士
醫道所以可貴,以其有救濟之功耳。
然藥能醫病,不能醫命。
若殺生以佐藥餌,不惟使病者反增怨孽,将來自己苦報,亦不能免。
何則?樂生惡死,人物同情。
殺一命以生一命,然且仁者不為,況不止一命乎?況又未必生乎?若謂病入膏肓,不忍坐視,則當以淨土法門告之,使其永離生死,其為救濟,不更大乎?大抵人有疾病,則善言易入,平時雖憤憤排佛,到此瓦解冰消。
乘機化導,是為第一良方也。
改書贖過(見《梁書》)
陶宏景,字通明,母霍氏,夢天神擎爐至家而生。
宋末為諸王侍讀。
齊永明中,脫朝服挂神武門,隐句曲、華陽洞天。
與梁武帝有舊,國家大事悉訪之,号山中宰相。
其徒桓恺,得道飛升後,一日密降其室,曰:‘君所修《本草》,以水蛭蚊虻為藥,功雖及人,而害物命,上帝以此譴怒矣。
宏景悔,乃以他藥可代者,别著《本草》三卷以贖過。
且詣鄮縣阿育王塔前受五戒。
曾夢佛授記(*佛對發心修行的人授與将來證果作佛的預記),名勝力菩薩。
臨終以袈裟覆體,安然脫化。
年八十五。
谥貞白先生。
[按]殺物濟人,似不失正道,猶然上幹天譴,可畏哉!
勸勿擊蛇(以下言細行不宜殺生)
世皆謂蛇能害人,惟恐不殺,甚有言擊之不死,贻患于後者。
獨不念擊而不死,猶當報怨,倘擊之至死,其怨不更深乎?無如世人所見甚小,但知今世,而不知來世,所以作此斷滅之想。
又況害我必有宿因,若無宿因,決不害我。
何必先料其殺我而害之耶?縱蛇欲害我,亦不當殺。
何則?蛇因前世害彼而來,若又殺之,則是前仇未報,今怨複結,反當兩世受其患矣。
世人奈何不思乎?
焚蛇滅族(見《好生錄》)
明方孝孺,父将營葬,夢朱衣老人拜曰:‘君所選穴,正我住處。
幸寬三日,俟吾子孫遷盡,當有厚報。
’言訖,複再三稽首。
其父寤而不信,竟令人掘,有紅蛇數百,盡焚之。
夜複夢老人泣曰:‘我已至誠哀懇,奈何使我八百子孫,盡殲烈焰乎?汝既滅我族,我亦滅汝族。
’後生孝孺,其舌宛如蛇形。
官翰林學士,觸怒成祖,命斬十族。
計被殺者,正如蛇數。
[按]佛言:子以三因緣生,一父母先世負子錢,二子先世負父母錢,三怨家來作子(詳《十二因緣經》)。
人第知賭博飲酒者,為怨家;不知威權蓋世,禍延宗族者,亦怨家也。
人第知虧體辱親者,為怨家;不知榮宗耀祖、血食千秋者,亦怨家也。
世人争财奪産,無非為子孫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