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字介甫,撫州臨川人。
父王益,任都官員外郎。
王安石少年時喜好讀書,一經過目終身不忘。
他寫文章落筆如飛,初看好像漫不經心,完成後,見到的人都佩服他的文章精彩奇妙。
朋友曾鞏把他的文章帶給歐陽修看,歐陽修為他播揚美譽。
王安石考中進士,名列上等,任簽書淮南判官。
以前的制度規定,任職期滿,準許呈獻文章要求考試館閣職務,唯獨王安石沒有這樣做。
再調任鄞縣知縣,他在鄞縣修築堤堰,浚治陂塘,使水陸交通得到方便,把官谷借貸給百姓,秋後百姓加些利息償還,使官倉中的陳谷能夠換新糧,鄞縣的百姓也感到方便。
再任舒州通判。
文彥博做宰相,向皇帝推薦王安石,說他淡于名利,請求越級提拔,想以此來遏止為名利而奔走競争的風氣。
不久,朝廷召他考試館職,他不肯參加。
歐陽修推薦他任谏官,他以祖母年事已高辭謝。
歐陽修對朝廷說王安石須用俸祿養家,因此任命他為群牧判官,他請求擔任常州知州。
調任提點江東刑獄,入京任度支判官,當時是仁宗嘉..三年。
王安石的議論高深新奇,善于用辯論駁難和旁征博引來維護自己的學說,敢于按照自己的意見辦事,滿懷激情地立下矯正世事、改變傳統風俗的志向。
于是他向仁宗上萬言書,認為:“如今天下的财力一天比一天困難窮乏,風俗一天比一天衰落敗壞,症結在于不知道規律,不效法先王政令的緣故。
效法先王政令,在于效法先王政令的精神。
隻要效法先王政令的精神,我們所實行的更改變革,既不至于驚擾天下人的視聽,也不至于引起天下人的喧嘩,也就必然合乎先王的政令了。
依靠天下的人力物力來生産天下的财富,征收天下的财富來供給天下的費用,自古代以來的太平治世,不曾因為财富不足而造成國家的憂患,憂患在于治理财政沒有符合它的規律。
居官任職的人才既然不足,城鄉又缺少可供使用的人才,國家的重托,疆域的保持,陛下能夠以長久依靠天幸為常法,而沒有一旦發生憂患的考慮嗎?我希望陛下能明察朝中苟且因循的弊病,明文诏令大臣,逐漸革除這些弊病,以期符合當前世事的變化。
我所說的,流于頹廢風俗的人是不講的,而議論國家大事的人又認為這是不近事理的陳詞濫調。
”後來王安石執政時,他所施行的政策措施,大多是根據這份萬言書而來的。
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賢院。
在此之前,朝廷多次下達委任他擔任館閣職務的命令,他都辭謝了;士大夫們認為他是無意顯赫于世以求仕途暢達,都恨自己不能結識他,朝廷多次打算委派他擔任名利優厚的美官,隻是怕他不就任。
第二年,任命他同修起居注,他推辭了好多天。
..門吏拿着委任敕命到他府上交給他,他拒不接受;..門吏随即下拜,他卻躲避到廁所裡去;..門吏把委任敕命放在桌上離去,王安石又追上去把委任敕命交還給..門吏;他上章辭謝了八九次,才接受了同修起居注的任命。
于是任知制诰,糾察在京刑獄,從此他不再辭官了。
有位少年得到一隻善鬥的鹌鹑,朋友向他讨取,他不給,朋友仗着與少年平時關系親昵就拿走了鹌鹑,少年追上去把朋友殺了。
開封府判決這位少年當處死刑,王安石反駁說:“按照法律,公開的奪取、偷竊都是盜竊行為。
少年不肯把鹌鹑送給他,而他拿了就走,這是盜竊的行為。
少年追上去把他殺死,是追捕盜賊,雖然殺了人,也不應當加以追究。
”于是彈劾開封府審判機構将不該判刑的反而判了重刑,犯了錯誤。
開封府的官吏不服,皇帝把這件事交給審刑院、大理寺再審,審刑院、大理寺一緻認為開封府的判決是正确的。
皇帝下诏免于追究王安石這次彈劾錯誤,他應當到..門前謝罪。
王安石說“:我沒有罪。
”不肯謝罪。
禦史全都上奏皇帝,皇帝置之不問。
當時有诏令規定舍人院不得申請删改皇帝诏書文字,王安石争辯說:“确實如诏令所說,那麼舍人就再不能履行他們的職責,而聽任大臣為所欲為,這雖不是大臣為了私利而侵奪舍人職權,不過立法也不應該如此。
今天大臣中軟弱的人不敢為陛下執法守紀,而剛強的人則假借陛下的旨意來制造命令,谏官、禦史都不敢違背他的旨意,我實在感到害怕。
”王安石的這些話侵犯了執政大臣,從此更加與執政大臣相抵觸。
王安石因母親去世離任,一直到英宗朝結束,朝廷多次召他,他都不肯起複任職。
王安石本是楚人,在朝中并不知名,因為韓、呂二族是世家大族,想借助韓、呂來取得别人對自己的尊重。
于是就和韓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