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與流支書曰:
佛教之興,先行上國,自分流已來,近四百年,至于沙門德式,所阙猶多。
頃西域道士弗若多羅者,是罽賓持律,其人誦《十誦》胡本。
有鸠摩耆婆者,通才博見,為這傳譯。
《十誦》之中,始備其二,多羅早喪,中塗而廢。
不得究竟大業,慨恨良深。
傳聞仁者齋此經自随,甚欣所遇,冥運之來,豈人事而已耶!想弘道為物,感時而動,叩之有人,必情無所悋。
若能為律學之衆留此經本,開示梵行,洗其耳目,使始涉之流,不失無上之津;參懷勝業者,日月彌朗。
此則惠深德厚,人神同感矣!幸望垂懷,不孤往心。
一二悉諸道人所具,不複多白。
昙摩流支得書,方于關中共什出所馀律,遂具一部,凡五十八卷。
後有罽賓律師卑摩羅叉來遊長安,羅什先在西域,從其受律。
羅叉後自秦适晉,住壽春石澗寺,重校《十誦律》本,名品遂正,分為六十一卷,至今相傳焉。
昙無德《四分律》四十卷,或分為四十五卷。
昙無德者,梁言法鏡,一音昙摩毱多。
如來涅槃後,有諸弟子颠倒解義,覆隐法藏。
以覆法故,名昙摩毱多,是為《四分律》,蓋罽賓三藏法師佛陀耶舍所出也。
初耶舍于罽賓誦《四分律》,不赍胡本,而來遊長安。
秦司隸校尉姚爽欲請耶舍于中寺安居。
仍令出之。
姚主以無胡本,難以證信,衆僧多有不同,故未之許也。
羅什法師勸曰:“耶舍甚有記功,數聞誦習,未曾脫誤。
”于是姚主即以藥方一卷,民籍一卷,并可四十許紙,令其誦之三日,便集僧執文請試之。
乃至铢兩、人數、年紀,不謬一字。
于是鹹信伏,遂令出焉。
故肇法師作《長阿含序》雲:
秦弘始十二年,歲上章掩茂,右将軍司隸校尉姚爽于長安中寺集名德沙門五百人,請罽賓三藏佛陀耶舍出律藏《四分》四十卷,十四年訖。
十五年,歲昭陽奮若,出《長阿含》,涼州沙門佛念為譯,秦國道士道含筆受。
餘以嘉運,猥參聽次,雖無翼善之功,而預親承之末。
略記時事,以示來賢。
又答江東隐士劉遺民書,末雲:
法師于大寺出新至諸經,法藏淵曠,日有異聞禅師于瓦官寺教習禅道,門徒數百,夙夜匪懈,邕邕肅肅,緻可欣樂。
三藏法師于中寺出律,本末精悉,若睹初制。
毗婆沙于石羊寺出《舍利弗阿毗昙》胡本,雖未及譯,時問中事,發言奇新。
貧道一生,預參嘉會,遇茲盛化,自不睹釋迦祇洹之集,馀複何恨!而恨不得與道勝君子同斯法集耳。
故撮舉肇公書序,以顯其證焉。
《婆粗富羅律》四十卷
婆粗富羅者,受持經典,皆說有我,不說空相,猶如小兒,故名為婆粗富羅,比一名《僧祇律》。
律後記雲:
中天竺昔時暫有惡王禦世,三藏比丘及諸沙門皆遠避四奔。
惡王既死,善王更立,還請沙門歸國供養。
時巴連弗邑有五百僧欲斷事,既無律師,又阙律文,莫知承案,即遣使到祇洹精舍,寫此律文,衆共奉行。
其後五部傳集,諸律師掃義不同,各以相承為是,争論紛然。
于是阿育王言:“我今何以測其是非?”于是問僧:“佛法斷事雲何?”皆言:“法應從多。
”王言:“若爾,當行籌知何衆多。
”既而行籌,婆粗富羅衆籌甚多。
以衆多故,改名摩诃僧祇。
摩诃僧祇者,言大衆也。
沙門釋法顯遊西域,于摩竭提巴連弗邑阿育王塔天王精舍寫得梵本,赍還京都。
以晉義熙十二年,歲次壽星,十一月,共天竺禅師佛馱跋陀于道場寺譯出,至十四年二月未乃訖。
《彌沙塞律》三十四卷
彌沙塞者,佛諸弟子受持十二部經,不作地相,水、火、風相,虛空識相,是故名為彌沙塞部。
此名為《五分律》,比丘釋法顯于師子國所得者也。
《法顯記》雲:
顯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諸國皆師師口傳,無本可寫。
是以遠涉,乃至中天竺,于摩诃乘僧伽藍得一部律,是《摩诃僧祇》,複得一部抄律,可七千偈,是《薩婆多衆律》,即此秦地衆僧所行者也。
又得《雜阿毗昙心》,可六千偈。
又得一部《綖經》,二千五百偈。
又得一部《方等泥洹經》,可五千偈。
又得《摩诃僧祇阿毗昙》。
法顯住三年,學梵書梵語,悉寫之,于是還。
又至師子國二年,更求得《彌沙塞律》梵本。
法顯以晉義熙二年還都,歲在壽星,衆經多譯,唯《彌沙塞》一部未及譯出而亡。
到宋景平元年七月,有罽賓律師佛大什來至京都。
其年冬十一月,郎耶王練、比丘釋慧嚴、竺道生于龍光寺請外國沙門佛大什出之。
時佛大什手執胡文,于阗沙門智勝為譯,至明年十二月都訖。
《迦葉維律》未知卷數
迦葉維者,一音迦葉毗,佛諸弟子受持十二部經,說無有我及以受者,輕諸煩惱,猶如死屍,是故名為迦葉毗。
此一部律不來梁地。
昔先師獻正遠适西域,誓尋斯文,勝心所感,多值靈瑞。
而蔥嶺險絕,弗果茲典。
故知此律于梁土衆僧,未有其緣也。
右五部,基仙部至中夏,凡一百有八十卷。
部卷已入經錄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