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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棺木纯属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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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咱們閱讀的時候也不要忽略了這些關鍵性字眼,要不然就會産生誤會,費了好大的勁,猜了半天,雲山霧罩,繞來繞去,越繞越遠,越弄越糊塗,其實曹雪芹早就說清楚了。

     和棺材闆子有關的還有一個細節也很值得我們注意,因為這裡也存在着一個悖論,也就是要麼這樣,要麼是恰恰相反的結論。

    如果這個成立,那麼另一個必然被否定,二者必居其一。

    這就是賈政的态度。

     秦可卿要是真有什麼特殊身份而且是從嬰兒時期就藏匿在甯國府的話,賈府老一代至少賈政這一輩的主子應當心中有數,那麼他們肯定不會反對給秦可卿實行厚葬。

    但是賈政卻不贊成賈珍用這麼好的棺木,說:“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殓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

    ”賈政此言重點是在“常人”二字,後面“也就是了(也就可以了,行了)”這幾個字是為了突出“常人”足夠了。

    顯然,賈政不僅感到作為公公的賈珍這樣做,不合禮制,影響不好;而且他的話再明顯不過,他認為秦可卿是常人,不是什麼皇親國戚,一品夫人,更不是什麼公主、郡主這一級的人物,不宜用過于名貴的闆子。

    因為民間有一種說法,福不能享得太過頭,否則就會樂極生悲。

    對死者也一樣,否則他的靈魂就不能安生,甚至會給生者和家庭帶來不幸。

    這和賈府規定寶玉身邊的丫頭平時要叫寶玉名字而不叫“爺”的道理一樣。

    六十二回寫到,寶玉生日,王夫人“不令年輕人受禮,恐折了福壽,故皆不磕頭”,也是同樣道理。

    賈政如果知道秦可卿有什麼特别的來頭,他就決不會反對。

    賈政反對,正說明秦可卿身份沒有任何特殊性,她不過是個常人而已。

     有讀者認為,焦大醉罵“扒灰”之後按理說受到嚴重傷害的賈珍的妻子尤氏應該怒不可遏,怎麼尤氏還無所謂呢?會不會是因為尤氏知道秦可卿來曆非凡,所以對賈珍和秦可卿這種不正常的男女關系不但聽之任之,而且對表面上看起來出身平常而實際上地位高于賈府的秦可卿還格外青睐? 不會。

    因為這裡也存在着一個悖論。

     如果尤氏事先就知道秦可卿有特殊血統,神秘身份,她與賈珍之間有這麼嚴重的問題,甚至是所謂賈珍的秘密妻子,所有這些尤氏不但都容忍了,還處處誇這位兒媳婦,這說明多年來尤氏甯願犧牲自己的幸福,也要巴結這位名義上的兒媳的家長,什麼親王之女的特大人物。

    這對一個女人來說真是太不容易了。

    果真這樣的話,那麼在秦可卿死了之後尤氏怎麼會托病不出呢?她應該積極參與大辦喪事,竭力協助賈珍把事情真相掩蓋過去才是呀!既然尤氏在秦可卿死後家裡忙得不可開交時托病不出,就說明她在秦可卿死前不久才得知賈珍與她關系不正常,也證明秦可卿沒有什麼特别的來頭。

     第七回焦大醉罵的時間是在秦可卿生病的事情發生很久之前。

    文中有交代,當時每月十五的月例銀子還沒有發放,後面在秦可卿病了以後,尤氏說,是十五以後秦可卿才突然病了的。

    但這個十五不是秦可卿病的八月十五之後的那個月,而是頭一年。

    因為第八回幾次寫到天氣很冷,雪雁奉紫鵑之命給黛玉送手爐取暖,晴雯說手都凍僵了,等等。

    所以焦大醉罵離秦可卿發病有八九個月之久。

    而當時尤氏、秦可卿聽了焦大醉罵,居然都沒有反應。

    這不是因為什麼秦可卿知道自己出身高貴,有恃無恐,這不符合她的性格。

    合理的解釋是,“扒灰”雖然是指公公與兒媳婦私通,但是如果做公公的對兒媳婦不大正經,言語舉止輕佻,也會被罵作“扒灰”。

    所以焦大醉罵“扒灰”時,不是确指,而是泛指。

    當時不但尤氏聽見了,一起将王熙鳳送到大廳的秦可卿也應當聽見的。

    但是素來心思很重的秦可卿并沒有影響情緒,可見那時秦可卿與賈珍之間确實還沒有什麼大事。

    而尤氏壓根就沒有往壞處想。

    如果已經有這些問題了,尤氏态度早就變了。

    秦可卿沒有在意焦大之罵,因為她并不認為是在罵自己,隻以為焦大是酒後亂說,否則心思很重的秦可卿早就病倒了。

     與此相關的另一個悖論是,如果秦可卿真有什麼特别的來頭,而且她是賈珍實際上的妻子,在明知焦大罵賈珍也就是罵自己的情況下都無動于衷,一點也不害怕,有恃無恐,那麼後來秦可卿就用不着自殺了。

    再說,秦可卿真要是什麼親王、廢太子之女,而且是賈珍真正的妻子,焦大敢這麼罵她?秦可卿能夠容忍一個奴才這麼罵她麼? 在這裡我們要特别注意畸笏叟的那個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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