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北面了,那麼面南而坐的皇帝的右手是什麼方向?西。
皇帝左手是什麼方向?東。
中國古代尚左尚右曆代不一,不過從唐朝開始,後來基本上都是以右為上了,所以當官的“左遷”就是降職的意思。
白居易《琵琶行》的《序》開頭兩句就是:“元和十年,予左遷九江郡司馬。
”就是說,我從京師長安貶官到九江郡當司馬來了。
房屋東南西北地位的高低和陽光照射的多少有關系,北房(院子)坐北朝南,在一般院子裡北房都是正房,兩邊是廂房。
從陽光照射來說,在北房右側的西房是僅次于北房的好房子,在北房左側的東房則次于西房。
東西院子地位的高低也應該符合這個規律。
所以北靜王府住在西院而榮府住在東院是符合彼此身份的,這種居住格局如果是曹雪芹刻意安排的話,恰恰證明北靜王的地位高于賈府。
有讀者問:水溶對賈政和賈寶玉這麼好,是不是和十四回寫到的“不以異姓相視”,也就是不把他們曹(賈)家當漢族包衣奴才的下賤身份看待,不歧視他們?
不是。
因為這裡錯了一個關鍵性的字。
十四回寫的是“不以異姓相視”,是姓氏、姓名的女字旁的“姓”,而不是豎心旁表示性别、性質的“性”,這是首先要弄清楚的。
另外,曹家是内務府正白旗包衣,是正白旗旗主的奴才,當然也是皇帝的奴才,但是不等于任何滿族王公貴族都可以把這個兩門國公和他們的子孫(這些人不少都有爵位和官職)都當作奴才,何況賈家還出了個當今皇帝的貴妃呢。
連不可一世的忠順親王都不敢擅自到賈府抓人,就證明了這一點。
如果賈府是所有滿族王公貴族的包衣奴才,那忠順親王就不會隻派長史官來了。
曹雪芹在這裡隻是用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一個普通禮儀,“不以異姓相視”,意思就是不把你當外人,就像同一個姓氏自己家族的人一樣看待。
“異姓”這個詞明清小說中常見,用得最多的就是江湖好漢們往往一見如故,于是就“結為異姓兄弟”。
在排除了秦可卿有什麼特殊出身和神秘背景的所有可能性之後,我們還是回到小說文本自身上來。
秦可卿是被秦業從養生堂抱來的棄嬰,但是卻不能簡單地說秦可卿就是出身于養生堂,因而這樣的出身就不可能成為甯國府的重孫媳婦。
我們要注意這樣三點:
第一,是人們怎樣認定棄嬰的出身?
假定有一個嬰兒被父母遺棄在路旁,有人撿到并将他養大成人。
撿到這個棄嬰的也許是農民或者工人,也許是教師或者醫生。
這個孩子長大以後,别人隻會按照他家長的身份、職業來确定其出身,說他出身于農民家庭或者工人家庭、教師家庭、醫生家庭,決不會說這個孩子出身是“路旁”,不會說這個孩子是“野嬰”,更不會說是“野種”,那是罵人的話,這是顯而易見的。
秦可卿出身的确定,同樣是這個道理,不是按照她是否曾經在養生堂呆過,而是看她在誰家長大。
我們首先來看看,秦可卿多大時候被秦業從養生堂抱回家的?
第八回寫道:“秦業現任營繕郎,年近七十,夫人早亡。
因當年無兒女,便向養生堂抱了一個兒子并一個女兒。
誰知兒子又死了,隻剩女兒,小名喚可兒。
長大時,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風流。
因素與賈家有些瓜葛,故結了親,許與賈蓉為妻。
那秦業至五旬之上方得了秦鐘。
”
我們來推算一下:既然現在秦業年近七十,那麼應當是六十八或六十九歲,絕對不會小于六十七歲。
而他是在抱來秦可卿之後年已五旬以上才得的秦鐘。
很明顯,秦業的歲數減去秦鐘的歲數,就應當和秦可卿被抱來的時間十分接近。
那麼應當是什麼時候呢?
我們來看看秦鐘的歲數。
第五回秦可卿說過,她弟弟和賈寶玉同年,所以應當也是十二三歲。
這樣六十七至六十九減去十二三,如果我們取中,那麼秦業應當在五十五歲左右才得的秦鐘。
從上面那段話尤其是“那秦業五旬之上方得了秦鐘”的語氣來看,也應當是秦可卿被抱養好幾年之後才得的秦鐘。
秦可卿死的時候多大歲數呢?十三回交代賈蓉二十歲,因此秦可卿死時應當是十七至二十歲。
她的歲數不可能比賈蓉大。
在這裡我們不能忽略一個關鍵的字眼“抱”,而不是“領”。
也就是說,秦業将她從養生堂抱回家時,她可能是個隻有幾個月大的嬰兒,不會超過一周歲。
如果秦可卿已經好幾歲了,那就不叫“抱”養而叫“領養”,領了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回來。
所以秦可卿雖然在養生堂呆過,但時間極短,她是在秦業家而不是在養生堂長大的。
讨論秦可卿的出身要把這個至關重要的因素考慮進去,養生堂對秦可卿的成長實際上并沒有任何影響。
秦可卿的出身應該是為官作宦的秦業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