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府族長的賈珍,但是,“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這幾句說的可确實是秦可卿,分量很重,仍然可以看出曹雪芹對秦可卿有相當嚴厲的批評。
《紅樓夢》中的“淫”,内涵不一,比如警幻仙子說賈寶玉的“淫”就和這裡指男女關系的淫亂不同。
尤其是“擅風情,秉月貌”的這個“擅”字,一字千鈞,曹雪芹明明是在批評秦可卿仗着自己的美貌,賣弄風情,勾引男人,而且将秦可卿的“淫”和賈府特别是甯國府的敗亡直接聯系了起來,問題就格外嚴重了。
但是從我們現在看到的脂本與紅研所本及其他通行本中,看不到一絲一毫關于秦可卿“淫”這方面的描寫。
那麼我們應該如何來看待這個矛盾現象呢?
對《紅樓夢》中的人物評價一定要從曹雪芹對其全部描寫中來作出判斷。
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曹雪芹在接受畸笏叟的意見删改時,決不是簡單地在數量上删去了三分之一的篇幅,而且按照“赦之”的要求,将有關秦可卿的幾乎所有内容都進行了重大修改。
于是秦可卿就從原來以“擅風情”為特征,與賈珍一同負有道德責任,帶有濃重“淫婦”色彩的否定性人物,改變成了現在這樣的十分善良賢淑被迫屈從的肯定性形象,成為一個令人十分同情的少婦,這是一個具有本質意義的變化。
曹雪芹對她的基本态度顯然是同情的,是把她作為一個有補天之材卻無補天之命的少婦來惋惜的,因此将她置于太虛幻境“薄命司”的金陵十二钗正冊之中,屬于“省中十二冠首女子”之一。
其次,她和賈寶玉夢遊太虛幻境中的那個乳名兼美字可卿的少女雖非一人,但是在藝術上具有同一性。
這個可卿“其鮮豔妩媚,有似乎寶钗,風流袅娜,則又如黛玉”,表明曹雪芹認為秦可卿在某種程度上兼有黛玉和寶钗之美,是一個值得寶玉喜歡的女人。
曹雪芹從對秦可卿這個人物的好感,對她的遭遇感到真切的同情,還通過作品中賈府上下各色人等對可卿的真誠懷念、痛惜之情和高度贊揚顯示出來。
至于說,對秦可卿的批評,也不奇怪。
曹雪芹筆下的重要人物,從賈寶玉、林黛玉開始,幾乎都有這樣那樣的缺點。
何況秦可卿是一個從否定性人物改為肯定性的藝術形象,留下一些原有的否定性痕迹也就不足為奇了。
我甚至猜想,為了使藝術形象變得更加撲朔迷離,增加閱讀趣味,曹雪芹故意留下一些原來情節的痕迹,或者故意留下一些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東西,其中一個就是,在判詞和《紅樓夢曲》中依舊将她放在最後。
正如脂批者所指出的那樣,是作者“又弄狡猾”之處,需要我們“不從正面看,方是會看”。
就像我們在另外一些人物身上見到的那樣,由于曹雪芹的“狡猾”,造成了我們的某種“誤讀”。
而讀者一旦從全文着眼,仔細閱讀,就會得出最接近于真實的結論來,所能夠得到的審美享受,自然也就大大增加了。
值得一提的是,畸笏叟本來是從封建道德标準出發讓曹雪芹“赦之”的,一個“赦”字,透露了畸笏叟本意不過是讓曹雪芹不要把她寫成淫婦而已,未必有更高的要求,更不是什麼出于政治性考慮。
如果一定要說是“非藝術因素的考慮”,那麼也隻局限于封建道德範疇而不涉及與皇權有關的政治鬥争。
但是核心情節與人物形象基調及主題意義往往關系十分密切,改變了秦可卿在“淫”的問題上的情節内核,就必定影響到人物形象的道德評判及其所體現的思想意義。
因此曹雪芹修改後的秦可卿,成為一個美好的令人同情的少婦,有補天之材卻無補天之命,成為封建大家族的第一個犧牲品,從而使秦可卿藝術形象大大加強了對于封建道德的批判力量,這顯然是畸笏叟始料不及的。
脂批者對《紅樓夢》創作做出了重大貢獻,他們,尤其是脂硯齋和畸笏叟,實際上都是出色的評論家。
如果沒有畸笏叟的意見,原來的秦可卿很可能沒有現在這麼多可琢磨的東西。
從審美的角度着眼,曹雪芹的這種修改,大大增強了秦可卿形象的模糊美、朦胧美,無論是情節還是細節都添加了許多不确定因素,比如前面提到的,焦大醉罵“扒灰”時,賈珍和秦可卿的關系到底到了什麼程度?寶玉夢遊太虛幻境中的那個女孩子為什麼叫“兼美字可卿”?秦可卿在與賈珍的關系上究竟有沒有責任?她突然病,突然死,究竟是什麼原因?等等,足有十幾個問題。
這就為讀者探究事實真相,饒有興趣地去尋找、拼接、推測、聯想、考證那些蛛絲馬迹,甚至發揮藝術想象力,都提供了廣闊的空間。
秦可卿出場的時間不長,所用文字不多,生命短暫,但是給讀者留下的印象之深,令人回味的東西之多,值得進一步去琢磨的魅力之強,都是整個作品中極為罕見的。
這種模糊美與不确定因素的廣泛存在,是《紅樓夢》禁得起反複琢磨令人回味無窮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