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個字,也不知道這是個什麼字。
不過可以肯定,反正它不是“水”字。
那麼“永字去掉一點”的這個“一點”如果不是一“、”,而是指代表“少”的“一點兒”,行不行呢?也不行。
因為這種代表“少”的“一點兒”究竟指什麼,指多少,是很不确定的。
如果一個十畫左右的字去掉一兩畫還可以算作去掉“一點兒”,但是筆畫多的,去掉多少畫才算是“一點兒”呢?漢字繁體字筆畫最多的字是哪一個,究竟有多少畫,我說不好。
我随手查了一下《漢語大字典》,有一個字由四個繁體的“龍”字組成,上面兩個,下面兩個。
這個字念打折扣的“折”,意思是唠唠叨叨,話多。
每個繁體“龍”字是16畫,四個“龍”總共64畫。
如果去掉每個“龍”上的那一點,總共去掉四畫,不到百分之十,也可以算是隻去掉“一點兒”。
可那是個什麼字呢?不知道,沒有這個字。
“瑢”字的道理也一樣。
斜玉旁是由兩橫一提中間加一豎組成的,去掉那一豎,剩下的是兩橫一提,也不會變成三點水,加上右邊的“容”不知該念什麼,也不知道有沒有這個字。
漢字中沒有這種兩橫一提的偏旁,應該沒有這個字。
所以它不可能成為水溶的“溶”。
這種任意改字的做法在學術研究中不可取。
如果這個字去“一點兒”,那個字“去一點”,而且還“去”得不像,不知道“去”成了個什麼字,大家都不認識了,字典上也查不着,不利于閱讀,研究就更談不上了。
而且這樣“去”來“去”去,那麼除了“一”字和“乙”字這幾個隻有一畫的字沒法再“去”外——“去一點”就沒有了——那麼所有的漢字都可以在一個不确定的“去掉一點”的情況下,任意改造成自己需要的字,然後弄出各種各樣的想象和猜測來,這樣做不符合學術規範。
有讀者問,永瑢的父親、康熙的皇子允禧的“天香庭院”有“天香”二字,是不是秦可卿自缢的天香樓的原型?能不能作為秦可卿是某親王之女的旁證?
二者之間沒有聯系。
因為古代常常用“國色天香”來形容又美又香的花卉或美女,後來引申為某些其他美好的事物。
“國色天香”是個并列結構,有時候也說“天香國色”。
也可以拆開單用,因為最早“國色”和“天香”就是分開用的。
如唐代白居易詩《山石榴花十二韻》說:“此時逢國色,何處覓天香。
”元代貫雲石在《鬥鹌鹑佳偶》中形容美女說:“國色天香,冰肌玉骨。
”明代馮夢龍《警世通言》中有個名篇《杜十娘怒沉百寶箱》,裡面寫到,旁邊那條船上的孫富看見杜十娘“果(然)是國色天香”。
《鏡花緣》三十四回形容一個女人:“雖非國色天香,卻是袅袅婷婷。
”以“天香”來形容美好的環境也很多。
杭州離西湖很近的街上有一家著名的老字号餐館就叫“天香樓”,但是和秦可卿絕對沒有任何關系,否則誰敢在有人上過吊的樓裡吃飯!
說到天香樓,我想順便探讨一下,秦可卿為什麼不在自己屋裡而在天香樓懸梁自盡?
由于沒有文本依據,這個問題我現在隻能作一些推測了。
自缢者都是将自己所踩的凳子之類的東西踢翻,使自己懸空而氣絕,所以凳子倒地會發出聲響。
如果旁邊有人,就會被驚動。
由于秦可卿屋裡或者外屋有丫鬟伺候,就睡在旁邊,凳子倒地的聲音很容易驚醒她們而被她們立即發現,從而得到及時解救,于是她到一個沒有人的地方去自盡。
我們要注意,在修改前的本子裡,回目就叫“秦可卿淫喪天香樓”。
“淫喪”二字表明,秦可卿本人在和賈珍的關系上負有相當的責任,這樣,“天香樓”就不是一個幹淨的地方,而是一個罪惡的所在。
而現在我們看到的經過曹雪芹奉畸笏叟之命修改過的脂本,并沒有明确說秦可卿是在天香樓自缢的,隻是說,“另設一壇于天香樓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業醮”。
很明顯在暗示讀者,她是在那裡自缢的。
秦可卿自缢的地點曹雪芹并沒有改動。
地點雖然相同,涵義卻有所不同了。
修改後的秦可卿在天香樓自缢身亡,除了決心一死以保全家族名譽外,是否也有以死來證明自己清白的意思?從曹雪芹對她的道德評價的改變來看,模糊天香樓的作用有利于使秦可卿形象正面化。
此外,從審美角度考察,有助于讀者去拼接那些經過删改後留下的蛛絲馬迹,拓寬審美空間。
上面我們講到了好幾個悖論,都證明秦可卿根本不存在什麼特殊的背景。
不過這些還不是最大的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