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相應者也(取意)
三無為義
小乘法中有三無為。
虛空·數滅·非數滅也。
大乘有五。
前三更加真谛與佛果故有五也。
百論常品疏雲。
總有五常。
小乘有三無為○大乘其有真谛及以佛果○虛空涅槃内外大小同明是常(雲雲)仁王疏上雲。
佛得三無為果者。
總舉三德。
智緣滅者名數緣滅無為。
非智緣滅者非數緣滅無為。
虛空者法性虛空無為。
薩婆若果空者明佛果體空也(文)不同小乘虛空無為故。
雲法性虛空也。
薩婆若是智慧。
三無為是非心法。
是故别說此文。
但明四法。
不說世間無記虛空也。
涅槃疏十一雲。
若滅谛是無為攝。
無為法不盡。
何故有三無為。
滅谛但是數滅無為。
此是善法。
而不攝虛空無為與非數緣無為。
此二無為是無記故。
攝法不盡也。
若是論人○而三無為同體。
既攝數滅無為。
則得二無為體。
此則是盡義。
而約三種義邊。
亦是不盡也(文)
有為三相義
有為三相如中論觀三相品·十二門觀相門等廣辨也。
三相者。
一生相。
二住相。
三滅相。
三相品疏雲。
薩婆多雲。
離法體外别有三相故。
法體通三聚。
而三相但是非色非心。
屬行陰攝。
成實僧祇等雲。
離法體外無别有相○毗婆阇婆提雲。
有為之法體不自固。
何能相他。
當知三相是無為法。
昙磨掘雲。
生住二相是有為法。
滅相是無為法(略抄)十二門疏雲。
又有異部雲。
三相是相應法○如彼即法沙門義。
色法生住滅即是色體。
乃至心亦如是(雲雲)問。
三相為一時為前後耶。
答。
三相品疏雲。
譬喻部雲前生次住後滅故三相前後。
成實文三有為法皆在現在。
淨名經雲汝等比丘。
即時亦生亦老亦死觀此經論。
是一時有。
阿毗昙雲。
體即同時。
用有前後(文)(仁王亦雲。
是法即生即住即滅也。
義章曰。
優檀那義相授之用克必同時。
遷法之用用在先後。
文)問。
成實論明二世無義故雲皆在現在。
雖皆現在亦有嬰兒小年老年。
何不許唯現在而前後三相耶。
答。
此義甚難。
先考論文然後通釋。
成實無相品雲(第二卷)問○以世谛故說過去未來為有為無。
答曰。
無也。
所以者何。
若色等諸陰在現在世能有所作。
可得見知(乃至)又佛說。
有為法三相可得。
生滅住異。
生者若法先無今現有作。
滅者作已還無。
異者相續故住變故名異。
是三有為相皆在現在。
非過去未來(文)(此次下有二世有無兩品。
即同與答也)第七卷不相應行品雲。
五陰在現在世名生。
舍現在世名滅。
相續故住。
是住變故名為住異。
非别有法名生住滅(雲雲)論文誠如來難。
但是二世無故現在相續中前後立三相。
非雲三相一刹那俱。
又義章三有為義雲。
若依成實。
但說諸法初生次住終異後滅。
不說法外别有非色非心四相(文)此釋順彼成實論之意今言一時似非論意。
然于此中應有多意。
一者且就一文不顧餘句。
謂說三相皆在現在。
然色等陰念念滅壞。
若生滅先後者。
先法唯生。
後法唯滅。
而皆念念具生滅故。
一一現在皆具三相。
若爾。
餘文舍現在名滅等不可以為難。
二者但于現在總立一時實有先後微細生滅。
且就總相現在一時故。
依此言是一時有。
三者此是莊嚴等師。
取彼論文自立一時義。
非大師正義。
若爾違論是何咎耶。
十二門疏雲。
莊嚴雲。
刹那即生即滅。
零味雲。
刹那有初中後分。
開善雲。
三分複有三分無窮也。
釋雲。
現在止有生住。
唯滅在當。
此四釋并見成論。
數人雲。
一刹那有初中後三分(略抄)若準此文。
第三義為勝。
問。
或雲三相。
或雲四相。
何故不同耶。
答。
十二門疏雲。
迦旃延舊雲。
生住老無常。
後人雲。
生住異滅耳。
故有四相也。
或說三相不明住相。
言三相者。
謂生老無常也。
無常即滅相。
問。
何故不明住。
答。
是有餘義。
又住似無為故不說。
又若能令法曆世者。
則說是有為相。
住與彼法相着無舍離時(意雲。
不舍離故不能令遷法)又住相堕無為部中故不說住○問。
若住滅中間立異相者。
生住中間何不立長。
答。
數師雲。
非無此相。
然說四相。
為明過患令物生厭故不說長(略抄)又論說相有大小相。
是毗昙義。
一法生時九法共起。
大生除自體能生八法。
小生但生大生。
疏引婆娑雲。
如豬犬有生一子者生八子者(雲雲)問。
數人雲。
四相用前後者。
一刹那中有先後耶。
答。
十二門疏雲。
數人法。
一刹那有初中後四分(雲雲)(或本雲三分)中論三相品疏雲。
一刹那中有三分(述數人義也)光法師釋婆娑雲。
生住滅相作用先後有二說。
一雲。
三相先後總為一刹那。
一雲。
先後三刹那。
然一一刹那具有三體。
又是一解。
生用為一刹那現在。
住異滅複為一刹那(略抄)寶法師雲。
婆娑二說。
初說三相一刹那。
後釋生滅别刹那。
然異與滅同時先後文不決定(略抄)俱舍正理住異滅同時法相人師雲。
古薩婆多生住異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