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闆上的地方很擠,因為靠牆一圈堆着不計其數的畫框。
櫥窗裡有一碟一碟的螺釘螺母,豁了刃的鉛筆刀,指針根本走不了的失去光澤的手表,還有其他各種各樣的無用物件。
隻是牆角那裡的一張小桌子上面,有一堆雜七雜八的小玩意兒——上了漆的鼻煙壺、瑪瑙胸針之類——裡面也許有些有意思的東西。
溫斯頓朝那張桌子走去時,他的眼睛被一個圓圓的、表面光滑的東西所吸引,它在燈光下幽幽發亮。
他把它撿了起來。
那是塊很重的玻璃,一面圓,一面平,幾乎是個半球。
那塊玻璃在顔色和質地上,有種獨特的柔和之感,像雨水那樣。
中心位置,有片被弧面放大的奇特東西,粉紅色,形狀複雜,能讓人聯想到玫瑰花或者海葵。
“這是什麼?”溫斯頓很着迷地問道。
“那是珊瑚,是的,”那個老頭兒說,“肯定來自印度洋,他們把它嵌進玻璃裡面。
制造時間會在一百多年前,不過從樣子看,還要更早些。
” “是件漂亮的東西。
”溫斯頓說。
“是件漂亮的東西。
”那個老頭兒贊賞地說,“不過現在沒幾樣東西可以這麼形容了。
”他咳嗽了一下。
“這麼着吧,您想買的話,給我四塊錢就行了。
我記得像這種東西,以前能賣到八鎊,八鎊是——唉,我算不出來了,但會是很多錢。
可是如今誰又關心真正的古董?再說也沒多少古董留下來了。
” 溫斯頓馬上掏給他四元錢,把他看上的那樣東西揣進口袋。
它之所以吸引他,并非是它有多漂亮,而在于它擁有的那種外觀,屬于跟如今這個時代很不相同的某個時代。
那種顔色柔和、雨水般的玻璃跟他見過的任何玻璃都不一樣。
這件東西特别吸引人的,是它顯然毫無用處,不過他猜想以前肯定是當鎮紙用。
它放在口袋裡很重,但幸好還沒讓他的口袋顯得太鼓鼓囊囊。
對黨員來說,擁有這樣一件東西是奇怪的,甚至可以說是不正當,凡是舊的乃至漂亮的東西,總多少會令人生疑。
老頭兒在收到四元錢後,顯然情緒更好些了,溫斯頓意識到給他三元甚至兩元他都會接受。
“樓上還有間房間您可能願意看看,”他說,“裡面沒多少東西,隻有幾件。
我們一起上樓的話,可以拿盞燈。
” 他又點亮一盞燈,彎着腰慢慢在前面帶路。
走上陡峭破爛的樓梯後是一段狹窄的過道,然後進了一間房間。
它不對着街邊,而對着一個鋪着鵝卵石的院子和一片煙囪叢林。
溫斯頓注意到裡面的家具擺放得仍像有人住的樣子。
地上鋪了一小片地毯,牆上挂着一兩幅畫,還有把又髒又破的高背扶手椅頂住壁爐放着。
一架老式玻璃面時鐘在壁爐台上滴滴答答走着,鐘面分為十二格。
窗戶下邊,一張很大的床占據了快四分之一的房間面積,床上還有床墊。
“我太太死之前我們一直住在這兒,”老頭兒不無歉意地說,“我在一件一件賣家具。
那是張漂亮的紅木床,或者說至少把上面的臭蟲弄幹淨後算得上吧,不過我想您會覺得它有點兒太笨重了。
” 他把燈高舉着,好照亮整個房間。
在溫暖的暗淡燈光下,那房間看上去奇怪地令人向往。
溫斯頓的腦海裡掠過一個想法,就是敢冒險的話,他大概可以一星期花幾元錢租下這裡。
這是種不可能實現的離譜想法,他剛想到就放棄了。
但那房間在他心裡喚起一種懷舊的念頭,一種年代久遠的記憶。
坐在那樣一間房間裡會有什麼感覺,他好像完全明白:坐在熊熊爐火前的扶手椅裡,腳放在壁爐擋闆上,擱架上還有把燒水的壺——那是種絕對獨處、絕對安全的感覺,沒人監視你,沒有聲音纏着你,除了燒水壺的響聲和時鐘悅耳的滴答聲,沒有别的聲響。
“沒有電屏!”他忍不住低聲說。
“啊,”老頭兒說,“我這兒從來沒那種東西。
太貴,不管怎麼說,我好像從來沒覺着需要裝那個。
您看那邊的牆角還有張不錯的折疊桌,不過您要是想用邊上的桌闆,當然得換上新合頁。
” 另外一個牆角那裡有個小書架,吸引溫斯頓走過去,上面隻有幾本垃圾書。
在群衆居住的地方,對書本的查抄和銷毀做得同樣徹底。
在大洋國内,幾乎不可能找到一本印刷于一九六〇年以前的書。
老頭兒仍然用手舉着燈,站在放在紅木畫框裡的一幅畫前,它挂在壁爐一側,正對着床。
“喏,您要是剛好對舊版畫感興趣——”他小心翼翼地說。
溫斯頓走過去細看那幅畫。
那是一幅鋼雕版版畫,畫的是一座橢圓形建築物,有着長方形的窗戶,前方還有座小塔。
那座建築的周圍還有欄杆,在它後面,還有似乎是一座雕像之類的東西。
溫斯頓盯着它看了一會兒,他對之似曾相識,但不記得有那座雕像。
“畫框釘在牆上,”老頭兒說,“不過當然我可以給您取下來。
” “我知道那座建築,”溫斯頓過了很久才說,“現在都成廢墟了,它在正義宮外面的街道上。
” “沒錯,就在法院外面。
它是在——哦,好多年前被炸掉了。
它曾經是一座教堂,名叫聖克萊門特教堂。
”他抱歉地笑了笑,像是意識到自己說了什麼有點荒誕不經的東西。
他又說:“‘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 “什麼?”溫斯頓問道。
“噢,‘“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那是我們小時候念的押韻詩。
往下的我不記得了,不過我确實還記得結尾:‘這兒有支蠟燭照着你去睡覺,這兒有把斧頭把你的頭剁掉。
’是跳舞時唱的。
别人把胳膊擡高讓你穿過去,唱到‘這兒有把斧頭把你的頭剁掉’時,他們胳膊往下一壓就把你卡住了。
隻是一些教堂的名字,倫敦所有的教堂都唱到了——也就是所有主要的教堂。
” 溫斯頓在茫然想着教堂是屬于哪一世紀的。
要想确定倫敦的建築物是哪個時代的總是不容易的。
凡是令人贊歎的大型建築物,如果其外貌差不多夠新,都會自動被聲稱建于革命之後,而凡是顯然建于很久以前的,都會被歸類為建于所謂中世紀的黑暗時代。
資本主義的幾個世紀被認為未能産生任何有價值的東西。
人們從建築上學到的曆史不會比從書本上學到的更多。
雕像,銘文,紀念碑,街道名——一切可能揭示過去的都被有系統地更改了。
“我從來不知道它以前是教堂。
”他說。
“有很多留了下來,真的。
”老頭兒說,“不過被用做其他用途了。
哎,那首押韻詩是怎麼念的?啊,我想起來了! ‘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
’聖馬丁教堂的大鐘說—— “喏,我記得的就這麼多了。
一法尋,那是種小銅币,看上去跟一分錢有點像。
” “聖馬丁教堂在哪兒?”溫斯頓問道。
“聖馬丁教堂?它還在,在勝利廣場,跟畫廊在一塊兒。
就是前面有三角形柱廊,台階很高的那幢建築。
” 溫斯頓很熟悉那裡。
它是個博物館,用來展覽各種各樣的宣傳性物品——火箭彈和水上堡壘的縮微模型、展示敵人殘暴行為的蠟像造型等等。
“它以前叫做田野裡的聖馬丁教堂,”老頭兒補充道,“不過我不記得那一帶有什麼田野。
” 溫斯頓沒買那幅畫,它是比那塊玻璃鎮紙更不合适擁有的東西,而且不可能拿回家,除非把它從畫框上取下來。
但他仍然多逗留了幾分鐘跟老頭兒說話,得知他的名字不叫威克斯——人們有可能根據從鋪子門面處的題字作此推論——而是查林頓。
查林頓先生似乎是個鳏夫,年紀為六十三歲,住在那間鋪子裡已有三十年。
這三十年裡,他一直想把櫥窗上的名字改過來,但從未着手去做。
他們談話時,溫斯頓的心裡一直想着那首記得不清不楚的押韻詩。
橘子和檸檬,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聖馬丁教堂的大鐘說!說來奇怪,可是對自己念一念時,會有幻覺,似乎真的聽到了鐘聲,那鐘聲屬于失去的倫敦,然而那個倫敦仍在此處彼處存在着,被改頭換面,也被遺忘了。
從一個又一個鬼影般的尖塔那裡,他似乎聽到鐘聲在洪亮地鳴響。
但就記憶所及,他在現實生活中從未聽到過教堂鐘聲。
他告别查林頓先生,獨自走下樓梯,好不讓這個老頭兒看到他邁步出門前,先要察看一下街道。
他已經打好主意,再過一段适當間隔——比如說一個月——他會冒險再來這間鋪子看一看。
那也許比開小差不去集體活動中心更危險。
單是買過日記本後,不知道那個鋪主是否可以信賴,就又再來第二趟已經夠蠢的了,然而—— 對,他又想,他會再回來。
他會再買一些美麗然而無用的東西。
他會買下那幅聖克萊門特教堂的版畫,把它從畫框上取下來,藏在工作服的上衣裡帶回家。
他會從查林頓先生的記憶裡挖掘出那首詩的剩下部分。
甚至租下樓上房間的瘋狂念頭也再次閃現在他腦海。
也許有五分鐘時間,興奮感讓他疏忽大意了,他沒有先隔着櫥窗往外看一看,就跨上人行道。
他甚至即興唱了起來: “橘子和檸檬。
”聖克萊門特教堂的大鐘說, “你欠我三個法尋。
”聖馬丁—— 突然,他感到五内俱寒,魂飛天外。
一個身穿藍色工作服的人影正沿着人行道走過來,那時離他不到十米遠。
是小說司的女孩,黑頭發的那個。
天色正在變暗,然而仍能毫不困難地認出她來。
她在直直盯着他的臉,然後又繼續快步走着,似乎沒看到過他。
有那麼幾秒鐘,溫斯頓吓得不能動彈。
然後他向右轉,腳步沉重地走開了,也暫時沒注意到他走錯了路。
不管怎樣,有個問題算是得到了澄清:那個女孩在監視他。
這完全不再有疑問。
她一定是跟蹤他到這裡的,因為如果說她在同一天晚上,來到離黨員住處幾公裡遠的同樣一條無名小街上是碰巧,那就讓人無法相信了。
說是巧合就太離譜了。
她是否真的是個思想警察的特務,或者隻是個由好管閑事心理驅使的業餘偵探,根本說來,那些都無關緊要。
她在監視他這一點就夠了,也許她也看到他進那個酒館。
走路很費勁。
每走一步,口袋裡那塊玻璃都撞擊他的大腿,他有點想把它掏出來扔掉。
最糟糕的是他覺得肚裡難受。
有那麼幾分鐘,他覺得如果不能馬上找到一間廁所,他就會死掉,但在這種地段沒有公共廁所。
後來陣痛過去了,留下了隐隐的痛感。
那條小街是條死胡同。
溫斯頓停住腳步,站立了幾秒鐘,茫然地想着該怎麼辦,然後他轉身沿原路返回。
轉過身後,他心裡突然想到那個女孩僅在三分鐘前跟他擦肩而過,要是跑步,也許能追上她。
他可以尾随她,一直到僻靜處,然後拿一塊鵝卵石砸爛她的腦袋,口袋裡那塊玻璃也夠重,可以一用。
但他馬上放棄了這個想法,因為想一想就需要氣力,也不可忍受。
他跑不動,也沒法砸她,再說她年輕而且精力充沛,能夠自衛。
他也想快些到集體活動中心去,然後待在那裡直到關門,以此作為那天晚上不在别處的部分證據。
但那也是不可能,一種要命的倦怠感控制了他,他隻想盡快回到家裡,坐下安靜一會兒。
他回到公寓時已經過了二十二點,二十三點半總閘就會被關掉。
他走進廚房,吞下了差不多一茶杯勝利杜松子酒。
然後走向淺凹處的那張桌子,坐下來并從抽屜裡拿出日記本,但他沒有馬上打開它。
電屏裡傳出一個粗嗓門女聲,在哇哩哇啦地唱一首愛國歌曲。
他坐在那裡,眼睛盯着日記本的大理石紋封面,想對那聲音充耳不聞,卻做不到。
他們會在夜裡來抓你,總是在夜裡。
正确的做法是在他們來抓你之前自我了斷,無疑有些人正是這樣做的,許多失蹤事件其實都是自殺。
然而在全然無望得到槍支以及任何速效萬靈毒藥的世界上,自我了斷需要極大勇氣。
他有點震驚地想到,疼痛和恐懼在生物學上完全無用。
就在需要做出某一動作時,身體總是變得失去活動能力,從而背叛了自己。
如果動手動得夠快,他也許能把那個黑發女孩幹掉,然而恰恰因為所處的極度危險境地,他失去了行動的力量。
他突然想到,一個人在遭遇危機時,要與之鬥争的,從來不是外部敵人,而是自己的身體。
即使是現在,即使喝了酒,腹部的隐痛仍讓他不可能進行連貫的思考。
他意識到在所有表面上是英勇或者悲劇性的情況下總是如此。
在戰場上,在刑訊室,或者在一條正下沉的船上,你與之鬥争的事情總是被忘卻了,因為軀體成了重要的問題,直到最後成了唯一重要的問題。
即使你沒被吓癱或者痛苦地号叫,生活仍是跟饑餓、寒冷或失眠一刻不停地鬥争,還有跟胃酸或牙疼鬥争。
他打開日記本,重要的是記下點什麼。
電屏裡的女聲開始唱起一首新歌,她的聲音像有尖碴的碎玻璃片一樣,插進了他的腦子。
他努力回憶奧布蘭的模樣,日記是為他而寫,或者說就是寫給他的,然而他開始想象思想警察把他抓走後,他将遇到什麼。
如果他們馬上處死他倒沒關系,被處死在意料之中,但在死之前(沒人說起過這些事,不過誰都清楚)一定要遍嘗坦白時不可避免的一切:匍匐在地闆上尖叫饒命,骨頭被打斷,牙齒被打落,頭發一縷縷被鮮血染紅。
既然總是同樣的結果,又何必非要承受這一切?為何不可以把你的生命縮短幾天或者幾星期?從未有人躲過偵察,從未有人不坦白。
你控制不住犯了思想罪時,可以肯定的是某一天你必将被處死,然而為何那種什麼都改變不了的極度恐懼非要在未來等候着? 他又試着想起奧布蘭的樣子,這次成功了一點。
“我們會在沒有黑暗的地方見面。
”奧布蘭對他說過這種話。
他知道這句話的意思,或者說自以為知道。
沒有黑暗的地方就是想象中的未來,人們永遠看不到,然而如果有先見之明,就能神秘地分享到未來。
因為從電屏傳來的聲音在他耳邊聒噪着,他無法順着那個思路往下想。
他抽出一根煙噙到嘴上,一半煙絲立即掉到他舌頭上,那是種難以吐出的苦澀塵土。
老大哥的面龐浮現在他腦海中,取代了奧布蘭的臉龐。
像前幾天所做的,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硬币看着它。
那張臉往上盯着他,凝重,平靜,警覺,然而在兩撇黑色八字胡後,隐藏的是什麼樣的微笑?像個沉重的不祥之兆,他又看到那幾條标語: 戰争即和平 自由即奴役 無知即力量
——原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