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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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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赢過!” “沒有,從來沒赢過!我把過去兩年的所有中獎數字都記在紙上,就在我家裡放着呢。

    我全記下了,跟鐘點一樣一點兒不差。

    我還告訴你,沒有哪個末位是七的數——” “沒錯,末位是七的就是赢過了!我差不多能告訴你到底是哪個操蛋數字,末位要麼是四要麼是七,那是在二月份——二月裡的第二個星期。

    ” “二月你個奶奶!我全白紙黑字寫下來了。

    我告訴你,沒有——” “呸,你給我閉嘴吧!”第三個人說。

     他們談論的是彩票。

    溫斯頓在走過有三十米遠時,又回頭看了他們一眼,他們還在臉紅脖子粗地争論着。

    每周都會抽出巨獎的彩票是群衆唯一真正關注的事。

    對于幾百萬群衆來說,彩票即使不是活下去的唯一理由,也會是主要理由。

    彩票就是他們的歡樂、他們動的蠢念頭、他們的安慰物以及智力刺激物。

    在彩票問題上,就連勉強識得幾個字的人,也好像能進行複雜的計算,而且記性好得令人咋舌。

    有一類人就單單靠賣中獎秘笈、預測及賣幸運符為生。

    溫斯頓跟彩票經營沒有一點關系,那由富足部操持,然而他明白(事實上每個黨員都明白)所謂中獎,很大程度上是子虛烏有,隻有很小數額才真的會發到中獎者手裡,中大獎的都是子虛烏有的人。

    在大洋國内處處信息不暢的情況下,這也不難安排。

     然而如果有希望,它就在群衆身上,你必須堅信這一點。

    把這句話寫下來時,聽上去似乎合理,但是當你走在人行道上,看那些和你擦肩而過的人們時,相信這點就成了事關信仰之事。

    他轉向的那條街是下坡路,他有種以前來過這一帶的感覺,前面不遠處是條主幹道。

    從前面某個地方,傳來了嘈雜的聲音。

    那條街突然轉了向,然後就到了頭,盡頭的台階通向的是一道低凹的小巷,那裡有幾個擺攤的,在賣樣子發蔫的蔬菜。

    這時,溫斯頓記起了他身在何處。

    這條小巷通向的是一條大街,下個轉彎處就是那間雜貨店,他現在用做日記本的本子就是在那裡買的。

    不遠處還有家小文具店,他在那裡買過筆杆和一瓶墨水。

     他在台階最高處停了一下。

    隔着小巷的對面是間昏暗肮髒的小酒館,窗玻璃上像是結了一層霜,其實隻是落的灰塵。

    一個年紀很大、弓着腰然而行動敏捷的老頭兒——他的白胡子像蝦須一樣直直翹着——推開彈簧門走了進去。

    溫斯頓站在那裡看着他,他心想那個老頭兒一定至少有八十歲,革命開始時他已經是中年了。

    他,還有為數不多的其他一些人,是和已經消失的資本主義世界之間僅存的聯系紐帶。

    在黨自身内部,沒有幾個人的觀念是革命前就形成的。

    上一代人的絕大多數都在五六十年代的大清洗中被消滅了,幸存下來的極少數早就吓破了膽,思想上已經完全投降。

    如果還有哪個活着的人能向你真實說明本世紀早期的情況,那隻可能是群衆中的一員。

    突然,他又想起日記上抄自曆史課本的那一段。

    他有了種瘋狂的沖動,就是他可以進酒館跟那個老頭兒套近乎,然後詢問他。

    溫斯頓會問他:“跟我說說您還是個小孩子時,是怎麼過日子的?那年頭什麼樣?跟現在相比是好一點還是更差了呢?” 為了不讓自己有時間畏縮,他走下台階疾步穿過巷道。

    不用說,他是昏了頭,照例沒有白紙黑字的命令規定他們不可以跟群衆說話或者光顧他們的酒館,然而這種行為很難不被人注意到。

    巡邏隊出現的話,他可以聲稱是突然感到頭暈,不過他們大概不會相信。

    他推開門,一股極為難聞的酸啤酒氣味撲鼻而來。

    他走進去時,那一片嘈雜的說話聲降低了一半,他不用看也能感覺到每個人都在盯着他的藍色工作服,室内那頭正在玩飛镖的人們停手有半分鐘之久。

    他所跟随的那個老頭兒坐在吧台那裡,正在為什麼事跟酒保吵架。

    酒保是個大塊頭的結實小夥子,小臂極粗,有一群人手持酒杯看着他們争吵。

     “我問你問得夠禮貌的了,是不是?”老頭兒氣沖沖地聳着肩膀說,“你是說這個操蛋的小酒館裡沒有一品脫的杯子?” “品脫到底他媽的是個什麼詞兒?”酒保的指尖撐在櫃台上,身子往前傾着說。

     “聽聽他說的是啥!還自稱酒保呢,可是不知道什麼叫品脫!一品脫嘛,就是半誇脫,四誇脫是一加侖。

    下次還非得從一二三教起呢。

    ” “從來沒聽說過,”酒保說,“一升,半升——我們就按這兩樣賣。

    你面前的架子上有杯子。

    ” “我就喜歡要一品脫,”老頭兒堅持道,“你甭想那麼容易讓我不說品脫了,我年輕那會兒根本沒這麼操蛋地論升賣。

    ” “你年輕那會兒我們還在樹上住呢。

    ”酒保說着掃了一眼其他人。

     這句話引起一陣哄堂大笑,溫斯頓進來時造成的不自在感好像不複存在了。

    老頭兒布滿胡楂的白臉膛漲得通紅,他嘴裡嘟嘟囔囔地轉過身去,撞到了溫斯頓身上,溫斯頓輕輕抓住他的手臂。

     “我可以請您喝一杯嗎?”他說。

     “你是個紳士。

    ”老頭兒說着又把肩膀聳起來。

    他好像沒注意到溫斯頓穿的藍工作服。

    “品脫!”他挑釁地向酒保說,“一品脫汽酒。

    ” 酒保把兩隻玻璃杯放在櫃台下面的水桶裡洗了一下,利索地各倒進半升深棕色啤酒。

    啤酒是在群衆光顧的酒館裡能喝到的唯一一種酒類。

    按說群衆不準喝杜松子酒,但其實很容易就能搞到。

    飛镖遊戲又熱熱鬧鬧地玩了起來,吧台邊的一群人又談論起彩票,溫斯頓的在場暫時被忘掉了。

    窗戶下方有張木桌,他和老頭兒可以坐在那裡交談而不用擔心被别人聽到。

    這種事情危險之至,但不管怎麼說室内沒有電屏,這一點,是他剛踏進來時就察看清楚了的。

     “他甭想讓我不說品脫了,”老頭兒在桌子前坐下來時,還在發牢騷,酒杯就擺在他面前。

    “半升不夠,不過瘾。

    一升又太多,讓我老是想尿尿,更不用說還有價錢。

    ” “從年輕那會兒到現在,您肯定經曆了不少變化。

    ”溫斯頓試探着說。

     老頭兒的淡藍色眼睛從飛镖靶掃到吧台,又從吧台掃到男廁所門,好像他希望在這間吧屋裡找到什麼變化。

     “啤酒比以前好喝了,”他最後說,“而且更便宜了!我年輕那會兒,淡啤酒——我們以前叫它汽酒——是四便士一品脫。

    當然,那是在戰前了。

    ” “是哪次戰争?”溫斯頓說。

     “一直在打仗。

    ”老頭兒含糊地說。

    他拿起酒杯,又一次挺起了肩膀。

    “我祝你身體無比健康!” 他的尖喉結在瘦瘦的喉部奇怪地上下快速抖動,啤酒就消失了。

    溫斯頓走到吧台那裡,又拿了兩個半升過來。

    老頭兒好像忘了他對喝一升啤酒的成見。

     “您比我年長許多,”溫斯頓說,“我出生時您肯定已經是個成年人了。

    您記得以前的日子怎麼樣嗎——也就是在革命前?像我這樣年紀的人對那時候可以說一點兒都不了解,隻能從書上讀到。

    不過書上寫的可能不是真的,我想聽聽您是怎麼說的。

    曆史書上說革命前的日子跟現在完全不同,當時有着最嚴重的壓迫、不公平和貧困——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

    在倫敦這兒,絕大多數人從生下來到死去,從來填不飽肚子。

    他們中間有一半人甚至沒靴子穿,一天要工作十二個小時,九歲就離開學校,一間屋住十個人。

    同時有很少人,隻有幾千個——就是被稱為資本家的——他們有錢有勢,擁有可以擁有的一切,住華美無比的房屋,有三十個仆人。

    他們坐着汽車和四匹馬拉的馬車到處逛,喝香槟,戴高頂禮帽——” 老頭兒突然高興起來。

     “高頂禮帽!”他說,“真有趣,你會提起那個。

    我昨天才想到那玩意兒,也不知道為啥。

    我還在想有好多年沒見過高頂禮帽了呢,影子都見不着。

    我最後一次戴高頂禮帽是在我嫂子的葬禮上。

    那是在——唉,我說不出來确切是哪一年,但肯定是五十年前了。

    當然,是專門為那次葬禮租來的,你也知道。

    ” “高頂禮帽并不是很重要,”溫斯頓耐心地說,“問題是,這些資本家——還有依靠他們生活的律師和牧師之類的人——是地球上的主人,一切都是為了他們的利益而存在。

    你們——普通人,工人們——是他們的奴隸,他們可以對你們為所欲為,可以把你們當做牛一樣運到加拿大,想和你們的女兒睡覺就睡覺,可以叫人拿一種叫九尾鞭的東西抽你們。

    遇到他們時,您必須把帽子摘下來。

    每個資本家都有一群仆從,他們——” 老頭兒突然又高興起來。

     “仆從!”他說,“這個詞我可很久沒聽說過了。

    仆從!它總讓我想起從前,沒錯。

    我記得,哦,那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經常在星期天下午去海德公園聽那些家夥演講,救世軍,羅馬天主教,猶太人,印度人——就是那些事。

    有個家夥——唉,我叫不上來他的名字,不過是個很有能耐的演講家,他真的是。

    他罵起他們可是一點兒也不客氣!‘走狗們!’他說,‘布爾喬亞的仆從們!統治階級的走狗們!’寄生蟲——那是另外一個用詞,還有豺狼——他肯定稱過他們是豺狼。

    當然,他指的是工黨,你也明白。

    ” 溫斯頓有種感覺,他們在各說各的,答非所問。

     “我真正想知道的是這個,”他說,“您有沒有感覺跟過去比起來,現在有了更多自由?您現在是不是更被當做一個人來對待?在過去,富人,高高在上的人們——” “貴族院。

    ”老頭兒懷舊般插話道。

     “随您怎麼稱呼吧。

    我問的是,那些人能不能就因為他們富裕,就把您看得低人一等?比如說,跟他們打照面時,您是不是真的必須取下帽子叫他們‘先生’?” 老頭兒似乎在沉思,開口回答前,他喝掉了杯子裡四分之一的啤酒。

     “對,”他說,“他們喜歡你為他們碰一碰帽子,那表示尊敬,差不多吧。

    我自己不願意那樣做,我是說我自己,不過我也那樣做了很多次。

    非得這樣,可以這麼說。

    ” “那種事是不是經常發生——我隻是引用我在曆史書上讀到的——也就是那些人跟他們的仆人是不是經常把您從人行道上推進陰溝裡?” “有個人推過我一次,”老頭兒說,“就像是昨天的事,所以我記着呢。

    是劃船比賽[5]那天晚上——劃船比賽那天晚上人們經常會鬧得很厲害——我在夏夫茲伯裡大街上撞到一個小夥子身上。

    他很有點紳士的樣子,他真的是——禮服襯衫,高頂禮帽,黑大衣。

    他在人行道上有點兒歪歪斜斜地走着,我好像是沒注意撞到他身上。

    他說:‘你幹嗎不看路?’我說:‘你他媽以為你買了整條人行道嗎?’他說:‘再跟我啰嗦,我把你他媽的脖子給擰下來。

    ’我說:‘你喝醉了,待會兒再跟你算賬。

    ’我可沒胡說,他用手在我胸口推了一把,差點兒把我推到公共汽車輪子底下。

    我當時也是年輕氣盛,正要給他來一下,隻是——” 溫斯頓陷入一種無助感裡。

    老頭兒的記憶裡隻有陳芝麻爛谷子的瑣碎事情,你可以問他一整天,也問不到什麼東西。

    從某種意義上說,黨的曆史仍然正确,有可能完全正确。

    他最後又試了一次。

     “也許我沒能說清楚,”他說,“我想說的是這個:您已經活了很大歲數,一半時間都是在革命前過的。

    比如說在一九二五年,您已經成年了。

    根據您所記得的,能不能說出一九二五年的生活比現在要好一些還是壞一些呢?要是您能選擇,您甯願活在那個時代還是現在?” 老頭兒沉思着看了一眼飛镖靶。

    他喝光了啤酒,喝的速度比以前慢了些。

    他再次說話時,似乎有了種萬事可忍、哲學家般的神色,似乎啤酒讓他更穩重了一些。

     “我知道你指望我說什麼,”他說,“你指望我說要不了多久,我就會再次年輕。

    大多數人被問到時,會說他們最想返老還童。

    年輕時,身體又好,又有力氣,可要是你到了我這把年紀,你在各方面都不會很好了。

    我腳有毛病,膀胱更是要命,天天夜裡上六七趟廁所。

    另外呢,當個老頭兒也有很大好處,你不會再為同樣的事兒操心了。

    不用跟女人糾纏了,這還不賴。

    我快三十年時間沒碰過女人了,信不信由你。

    再說我也不想。

    ” 溫斯頓靠着窗台坐着。

    再問下去也沒用。

    他正要再去多買些啤酒,老頭兒站了起來,拖着腳步很快走到室内那頭臭烘烘的廁所。

    多喝的半升啤酒已經在他身上起了作用。

    溫斯頓在那裡多坐了一兩分鐘,眼睛盯着他的空玻璃杯。

    幾乎沒留意到是什麼時候,他的雙腳又帶着他走上了街道。

    他心想,最多再過二十年,那個最突出也是最簡單的問題——“革命前的生活是不是比現在更好”——就永遠成為無法回答的問題了。

    但實際上甚至在現在,也已經是無法回答的了,因為對從遙遠的舊時代遺留下來的少數散居着的幸存者而言,他們沒有能力把一個時代同另一個時代做比較。

    他們記得上百萬件無用的事情,例如跟一個工友的吵架,尋找丢了的自行車打氣筒,一個死去很久的妹妹的表情,七十年前某個刮風的冬日早晨那卷着灰塵的旋風等等,卻看不到相關的事實。

    他們就像螞蟻,隻看到小的,看不到大的。

    在記憶已經失靈、文字記錄被僞造時——在這些事情發生時,就隻能接受黨所聲稱的人們的生活狀況已經得到提高,因為沒有可資參照的标準。

    那種标準現在既不存在,以後也永遠不會再有。

     這時,他的思緒突然停下來,他停下腳步張望了一下。

    他是在一條窄窄的街道上,幾間光線陰暗的小鋪子夾雜在居民房屋中。

    就在他頭頂上,吊着三個掉了顔色的金屬球[6],看樣子好像曾經鍍過金,他好像知道那裡。

    沒錯!他正好在一間雜貨店的外面,他在那裡買過日記本。

     一陣恐懼感掠過他的心頭。

    買那本本子的行為本身就夠不慎重的了,而且他也發過誓永遠不再來這裡,然而他讓自己的思想信馬遊缰時,他的雙腳卻自動将他帶回這個地方。

    他之所以開始記日記,就是為了防止自己做出這種自取滅亡式的一時沖動行為。

    同時,他注意到當時雖然已經快二十一點,那間鋪子卻仍開着。

    他覺得與其在外面留連,倒不如走進去更少招人注意。

    他走進鋪門,要是被盤問,他可以說是來買剃須刀片的,聽着還像回事。

     鋪主剛點亮一盞懸挂着的油燈,它散發出一股雖然不潔,但不算刺鼻的氣味。

    他也許有六十歲,身材單薄,彎腰弓背,鼻子長長的,給人以和藹之感,厚厚的眼鏡片後面是一雙和善的眼睛。

    他的頭發幾乎全白,眉毛卻依然濃密,仍是黑色。

    他的眼鏡,他那輕手輕腳、小心翼翼的舉動以及他身穿黑色絲絨舊夾克這幾個特征,都讓他模模糊糊有種睿智的樣子,像個搞文學的,或者音樂家。

    他的話音柔和,似乎很憔悴,而他的口音跟大多數群衆比起來,沒那麼土裡土氣。

     “您還在人行道上時我就認出您了,”他馬上說,“您是來買過小姐用記事本的那位先生。

    那種紙可真漂亮,真的。

    白條紙[7],以前是這麼叫的。

    現在已經不生産了——哦,我敢說有五十年沒再生産了。

    ”他從眼鏡架上方瞄了一眼溫斯頓,“您具體還想要點兒什麼?或者您隻是随便看看?” “我路過這兒,”溫斯頓含糊地說,“隻是進來看看,沒想專門要買什麼。

    ” “也好,”那個鋪主說,“因為我估計也沒辦法讓您買到合适的東西。

    ”他做了個抱歉的手勢,他的掌心是綿軟的。

    “您也看到是怎樣的了,一間空鋪子,可以這麼說吧。

    這話我隻跟您說,古董生意差不多算是到頭了。

    沒人買,也沒存貨了。

    家具,瓷器,玻璃——全慢慢壞掉了。

    當然,金屬制品絕大多數都被回爐了,我好多年一件銅制蠟燭座也沒見過。

    ” 鋪子裡很小的空間竟然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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