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鳳姐請劉姥姥給生于七月初七的大姐兒取個名字,劉姥姥就取了個“巧姐”(“巧哥兒”),還說:“日後長大了……或一時有不遂心的事,必然是遇難成祥,逢兇化吉,卻從這‘巧’字上來。
”這裡順便要說一下,“巧姐”和“大姐兒”究竟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
第六回劉姥姥見到平兒時,提到“東邊這間屋内,乃是賈琏的女兒大姐兒睡覺之所”。
而二十七回芒種節時,又說“寶钗、迎春、探春、惜春、李纨、鳳姐等并巧姐、大姐、香菱與衆丫鬟們在園内玩耍”。
巧姐、大姐(兒)成了兩個孩子。
而從四十二回來看,大姐兒就是巧姐。
“大姐兒”在北方有時就用做對第一個小女孩的稱呼,不是正式名字,一般多在一兩歲兩三歲時叫。
之所以二十七回會“巧姐”、“大姐兒”兩個同時出現,我想,除了有可能是抄本之誤外,更大的可能是,曹雪芹原本設計鳳姐有兩個女兒,但是在修改過程中去掉了一個,或者說将兩個女孩合并了,即原名大姐兒,後來經劉姥姥正式取名為巧姐。
當然這樣一來,改動的不僅僅是一個女孩的名字,而是在情節和思想性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也就是說,是曹雪芹改變了作品的構思,引起了人物的合并。
隻是他忘記把二十七回的“巧姐”删掉了。
規模宏大、人物衆多的長篇小說很容易出現這樣的情形。
《紅樓夢》中類似的情形也還有。
劉姥姥二進榮國府的表現極其出色,水平比“一進”有了極大的提高。
為什麼?第一次來時,她有些話說得不得體,臨走時周瑞家的不是批評她了麼?所以這次“二進”,劉姥姥可是接受教訓了。
無論是編故事,還是别的事,都廣受歡迎。
尤其是行酒令,和鴛鴦配合得天衣無縫,取得了極大的成功。
用咱們現在的話來說,“總導演”是鳳姐,鴛鴦是“策劃兼執行導演”,她給“領銜主演”劉姥姥說戲。
劉姥姥悟性很高,很快就進入角色。
因此劉姥姥充分體現了“導演意圖”,皆大歡喜,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劉姥姥第三次就不是進榮國府了,也不是隻去了一次。
四十二回脂批指出,在遺失的曹雪芹已經基本寫得的佚稿中,“獄神廟”這回有劉姥姥的故事,“始知‘逢兇化吉’‘遇難成祥’實伏線于千裡”。
從多處脂批提示來看,當時到獄神廟探監和設法相救的還有賈芸、小紅、茜雪等人。
所以劉姥姥顯然是受了王熙鳳的親口委托,不顧自己已經八十高齡,帶着闆兒到處尋找,千方百計地打聽到巧姐下落,終于把被狠舅奸兄賣到外地的巧姐救了回來。
充分表現出劉姥姥極其重情義和堅韌不拔的毅力,實在令人敬佩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