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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成”与“深入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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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我自己學習寫作通俗韻文——鼓詞、單弦、太平歌詞等——的經驗,來談“現成”與“深入淺出”的關系。

     在我的一點點經驗裡,我覺得寫通俗韻文最難得字字現成。

    我學過舊詩,知道些調動文字與用典故的方法。

    這點訓練對寫通俗韻文頗有幫助,但是舊詩和通俗韻文畢竟是兩件事,不可混為一談。

    寫舊詩須力求典雅工整;相反的,通俗韻文既以俗語為工具,就該走另一條路,力求現成。

     連我自己算在内,通俗韻文的作者們都往往犯不現成的毛病,一句裡文言白話夾雜,念起來一嘟噜一塊,唱起來費力不讨好。

     在我們學外國語的時候,我們往往下死工夫念文法,咬字音。

    可是及至把文法念好,字音咬正以後,跟外國人一字一闆談話的時候,人家還是不懂我們的話。

    這是怎回事呢?原來在文法與字音之外,請注意,還有一句話中的自然的腔調。

    一句話原來并不是單擺浮擱的幾個字拼湊成的,而是哪個字必與哪個字緊緊相随,或必略微隔開,這個音必重讀,那個音必輕讀,像有腔有調的一句歌詞似的東西。

    不信,讓我們去和一位鄉親用家鄉話低聲談談心吧。

    我們的聲音既低,說得又快,并沒咬音咂字地一字一字由口中往外蹦,而彼此越說越暢意,越快活。

    事實上,我們并不見得把對方每一個字都聽清楚,而是因為對方的音節腔調是我們所熟悉的,聽到一兩個要緊的字就明白了全句,聽到“豈有”就猜到下面的“此理”,于是不費力地就全明白了。

     因此,我們寫通俗韻文就須特别注意,教句子順溜,用字現成。

    我說特别注意,因為歌唱又與口語不盡相同;口語的自然節奏是地方上人人自幼兒不知不覺學會的,而歌唱卻配上了人為的音樂,這人為的腔調不能盡人皆知;所以我們應特别注意用現成的字彙詞彙,造出極順溜的句子,好減少音樂給歌詞加上的困難。

     舉個例子說吧。

    在京音大鼓中,下句的末一字雖用平聲(中啊,人啊,前啊),可是往往因音樂的關系而出音很低。

    氣足嗓寬的人固然能把它唱出來,遇到沒有低音的男人或多數的女人可就感到十分困難,唱它不出,或唱不清楚。

    聽衆呢,接連着聽不清這麼一兩次,就會因不高興而不再往下聽了。

    假若我們留神,我們就能在歌詞裡預防一下,減少歌唱上的累贅。

    比如說,我們把“太陽紅”三字用在下句句尾,大家就很容易聽出“太陽”,從而聯想到“紅”;即使“紅”字落低腔,不易圓滿唱出,也沒有太大的關系了。

    反之,我們若用了“日色紅”,則“日色”既不現成,不易聽清楚,“紅”字也就很難猜測到了。

     以一句說,文白夾雜便使聽衆感到不舒服,或幹脆聽不懂,因文言與白話文中有個距離,聽衆們須心中緊翻筋鬥才能忽東忽西地去應付;我想,他們是多數不會或不喜翻這種筋鬥的。

    再舉個例吧,好比有這麼兩句: 二妞操作不休息, 利用時間洗衣裳。

     我們一看就看出:“二妞”和“操作”、“利用時間”與“洗衣裳”都離得相當的遠,念起來生硬,唱起來就許不易聽懂。

    即使唱出來,能夠聽懂,恐怕也不會發生文藝性的愉快效果。

    假若我們把這兩句改成: 二妞幹活兒賣力氣, 一盆一盆地洗衣裳。

     則不單讀起來順嘴,就是唱起來也很好聽。

    “一盆一盆地”不單具體、現成,而且很有力量。

     我們不單要注意避免文言白話雜用,就是白話與白話之間也須下心去選擇。

    文藝的語言必須經過選擇,并不因為既是白話就一律好用。

    比如說,“賣力氣”與“賣勁”本是一個意思,可是“賣勁”就不現成,不易唱出,不易聽懂。

    要知道,通俗韻文寫出來是為歌唱的,而且唱出來能使大家聽的懂。

    因此,在字彙與詞彙上,我們必須精心選擇,不能摸摸腦袋就算一個。

    其次,我們要精心地去安排哪個字、哪個調,應當與哪個字、哪個詞相連,好教現成的字與詞聯系起來,成為現成的句子。

     用現成的句子活生生地寫出人物故事,借着那人物故事具體地表現出思想,據我看,便是做到了深入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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