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
亦約影像雲同一所緣。
唯識亦約本質雲所緣相似。
約影像亦雲所緣相似也。
問。
第五釋意何。
答。
瑜伽無分别智緣真如時真如體一故雲同一所緣。
唯識有為第六識緣無本質之龜毛空華等時。
心心所預像相似故雲所緣相似也
問。
燈第三雲。
本疏說瑜伽同一所緣不同一行相有三釋(已上)何。
答。
疏第三雲。
相分雖不同然極相似。
如青為境諸相俱青相似名同。
見分各異。
雖俱是青取像各異故名不同一行相(初釋)此中有行相與見分雖各非一。
各據義别境據相故名之為一。
見據别故名為相似。
此釋論中據實為言故與瑜伽說不同也(第二釋)又彼約疏所緣緣此約親所緣緣(已上後釋)問。
此三釋意何。
答。
初釋意雲。
心心所相分相似故以相似義名同一。
故同于唯識也。
第二釋意雲。
心王心所所緣境相故名同一。
見分各别故名行相各别。
第三釋如前。
問。
就第二釋既雲見分據别故名為相似。
何雲各别耶。
答。
彼此雖相似體各别故謂各别為相似也(演秘以為二釋。
此中有行相等者重述初釋意也已上)問。
若後二分名行相耶。
答。
可爾。
故疏雲。
第四名行相。
第三名緣。
第三為行相。
第四為所緣等(已上)問。
第三第四既内相緣。
何名行相耶。
答。
以能緣性故名為行相。
不以分别名為行相也(已上)
第四大小二乘行相不同門
問。
此門意何。
答。
辨小乘大乘說行相不同。
兼辨所緣及事此門意也。
問。
先小乘行相所緣及事何。
答。
論雲執有離識所緣境者彼說。
外境是所緣。
相分名行相。
見分名事是心心所自體相故(已上)問。
執有離識所緣境者誰人耶。
答。
二十部小乘中除正量部餘十九部也(然分量決雲。
十八部中除正量部者不然。
故總聊簡章雲。
古來相傳十八部者深為錯失已上)問。
十九部事何。
答。
十九部說。
心等緣境有其三義。
一者所緣。
二者行相。
三者體事。
即如次外境與相分見分也。
問。
小乘意何。
答。
小乘宗意雲。
心外實有青黃等色。
心起時緣此外境為所緣故雲外境是所緣。
心起時心上現以所緣之影像。
如以鏡向面之時現似面之預像。
是則相分名行相也。
見分是心心所之自體相故名之為事問。
何故除正量部耶。
答。
正量部雲。
心等起時親取心外實境。
如鉗等親取物。
故更不立似境之預像。
是故除耳。
問。
十九部中大衆部立心自緣義已同大乘應除耶。
答。
大衆部雖立心自緣義。
立所緣行相事與十八部同故不除。
問。
雲何與小乘同耶。
答。
疏雲。
又大衆部心得自緣。
見分緣相分與此等同。
自緣體者即不如是。
以緣自體不須别起行相。
以能緣見者為行相。
所緣見為所緣及事。
此等取境者。
彼執心外之境是所緣。
心上有似所緣之相名行相。
體即見分所攝故(已上)問。
此文意何。
答。
大衆部心自緣義雖異十八部義。
見分緣相與餘部同也。
問。
若許心自緣者行相之上亦别立行相耶。
答。
不立。
故疏雲。
以緣自體不須别起行相(已上)問。
若不别立行相者能緣心與所緣心有何異耶。
答。
疏雲。
以能緣見分者為行相。
所緣見為所緣及事(已上)邑法師一義雲。
亦可除大衆部。
立心自緣義故(已上)今依演秘意不除大衆部為正也。
問。
小乘部立相見分名耶。
答。
分量決雲。
此有二釋。
一雲。
彼宗亦說相見分名言。
而義有異。
一雲。
似大乘名為會彼所說故。
謂我大乘相見二分彼即如次名為行相及事。
非謂彼宗亦說相見名(已上。
後義本疏同)問。
大乘雲所緣相似行相各别。
今小乘說何。
答。
論雲。
心與心所同所依緣。
行相相似事雖數等而相各異。
識受想等相各别故(已上)問。
此文意何。
答。
此文有四義。
一同所依根。
二同所緣境。
三行相相似。
四體事數等也。
問。
其同所依根等意何。
答。
且眼識見分緣一青色之時。
心王心所依一眼根故雲同所依根。
緣一外青色故雲同所緣境。
行相雖各别而相相似故雲行相相似。
心王心所雖體各一。
而相狀體性各别故雲體事數等也。
問。
何故行相雲似。
體事雲數等耶。
答。
疏雲。
行相言似不雲等者據相似故。
相似等義無有差别(已上)義演雲。
前言行相相似亦得言行相等。
今言事數等亦得言事數相似(已上)問。
大乘義何。
答。
論雲達無離識所緣境者。
則說相分是所緣見分名行相。
相見所依自體名事。
即自證分(已上)問。
何故小乘本質雲所緣相分雲行相。
今大乘相分為所緣見分為行相耶。
答。
小乘迷執有心外實境故以外境為所緣。
又說相分非是所緣。
是能緣上似所緣相故雲相分為行相。
又見分是心心自體故謂之事。
今大乘了達無心外實境故以相分為所緣以見分為行相也。
問。
就小乘義以何知相分非是所緣耶。
答。
疏雲。
彼宗說。
相分非是所緣。
是能緣上所緣之相故(已上)又俱舍光法師記雲。
問。
行解行相之中說何名能緣耶。
答。
據行相說。
非據行解。
謂彼心等對境之時有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