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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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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高堂,施绛紗帳,前授生徒,後列女樂,弟子以次相傳,鮮有入其室者。

    (馬融列傳)神靈不樂取火周舉稍遷并州刺史。

    太原一郡,舊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龍忌之禁,至其亡月,鹹言神靈不樂取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煙爨,老小不堪,歲多死者。

    舉既到州,乃作吊書,以置子推之廟,言盛冬去火,殘損民命,非賢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還溫食。

    于是衆惑稍解,風俗頗革。

    (《周舉列傳》)埋屍馬屋先是颍川甄邵,謅附梁冀,為邺令。

    有同歲生得罪于冀,亡奔邵,邵為納,而陰以告冀,冀即捕殺之。

    邵當遷為郡守,會母亡,邵且埋屍于馬屋,先受封,然後發喪。

    邵還至洛陽,河南尹李燮行塗遇之,使卒投車于溝中,笞捶亂下,大署帛于其背曰:谄貴賣友,貪官埋母。

    ”乃具表其狀,邵遂廢锢終身。

    (《李固列傳》)鄉邑稱孝樂安民有趙宣,葬親而不閉埏隧,因居其中,行服二十餘年,鄉邑稱孝,州郡數禮請之,郡内以薦蕃。

    蕃與相見,問及妻子,而宣五子皆服中所生。

    蕃大怒曰:聖人制禮,賢者俯就,不肖企及。

    且祭不欲數,以其易黩故也。

    況乃寝宿冢藏,而孕育其中,诳時惑衆,誣鬼神乎?”遂緻其罪。

    (《陳蕃列傳》)溷軒有奇巧李膺,延喜三年徵,再遷河南尹。

    時宛陵大姓羊元群罷北海郡,臧罪狼藉,郡舍溷軒有奇巧,乃載之以歸,膺表欲按其罪,元群行賂宦豎,膺反坐輸作左校。

    (《光锢列傳》)隐匿穢惡十五事黃允字子艾,濟陰人也,以隽才知名。

    郭林宗見而謂曰:卿有絕人之才,足成偉器。

    然恐守道不笃,将失之矣。

    ”後司徒袁隗欲為從女求姻,見允而歎曰:得土胥如是足矣。

    ”允聞而黜遣其妻夏侯氏。

    婦謂姑曰:今當見棄,方與黃氏長辭,乞一會親屬,以舒離決之情。

    ”于是大集賓客三百餘人,婦中坐,攘袂數允隐匿穢惡十五事,言畢,登車而去。

    允以此廢于時。

    (《郭林宗列傳》)将不早慧乎孔融幼有異才,年十歲,随父詣京師。

    時河南尹李膺以簡重自居,不妄接士賓客,鯩外自非當世名人及與通家,皆不得白。

    融欲觀其人,故造膺門,語門者曰:我是李君通家子弟。

    ”門者言之,膺請融,問曰:高明祖父嘗與仆有恩舊乎?”融曰:’然。

    先君孔子,與君先人李老君同德比義,而相師友,則融與君累世通家。

    ”衆坐莫不歎息。

    大中大夫陳炜後至,坐中以告炜,炜曰:“夫人小而聰了,大未必奇。

    ”融應聲曰:觀君所言,将不早慧乎?”膺大笑曰:高明必為偉器。

    ”(《孔融列傳》)以妲己賜周公初,曹操攻屠邺城,袁氏婦女,多見侵略,而曹子丕私納袁熙妻甄氏,融乃與操書,稱武王伐纣,以妲己賜周公。

    操不悟,後問出何經典,對曰:以今度之,想當然耳。

    ”後操讨烏桓,又嘲之曰:大将軍遠征,蕭條海外;昔肅慎不貢眓矢,丁零盜蘇武牛羊,可并案也。

    ”時年饑兵興,操表制酒禁,融頻書争之,多侮慢之辭。

    (融集與操書曰:酒之為德久矣,古先哲王,類帝宗,和神定人,以濟萬國,非酒莫以也。

    故天垂酒星之耀,地列酒泉之郡,人著旨酒之德。

    堯不千锺,無以建太平。

    孔非百斛,無以堪上聖。

    樊哙解鰈鴻門,非豚肩锺酒,無以奮其怒。

    趙之厮養,東迎其王,非飲卮酒,無以激其氣。

    高祖非醉斬白蛇,無以暢其靈。

    景帝非醉幸唐姬,無以開中興。

    袁盎非醇醪之力,無以脫其命。

    定國不酣飲一斛,無以決其法。

    故郦生以高陽酒徒,著功于漢。

    屈原不輔糟陃镵,取困于楚。

    由是觀之,酒何負于政哉?”又書曰:昨承訓答,陳二代之禍,及衆人之敗,以酒亡者,實如來誨。

    雖然,徐偃王行仁義而亡,今令不絕仁義。

    燕哙以讓失社稷,今令不禁謙退。

    魯因儒而損,今令不棄文學。

    夏商亦以婦人失天下,今令不斷婚姻。

    而将酒獨急者,疑但惜耳,非以亡王為戒也。

    ”)(同上) 枉狀奏融曹操既積嫌忌,而郗慮複眐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孔融曰:少府孔融,昔在北海,見王室不靜,而招合徒衆,欲規不軋,雲,我大聖之後,而見滅于宋,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

    及與孫權使語,謗讪朝廷。

    又融為九列,不遵朝儀,秃巾微行,唐突宮掖。

    又前與白衣祢衡,跌蕩放言,雲‘父之于子,當有何親,論其本意,實為情欲發耳。

    子之于母,亦複奚為,譬如寄物缶瓦中,出則離矣。

    ’既而與衡更相贊揚,衡謂融曰:仲尼不死。

    ’融答曰:顔回複生’。

    大逆不道,宜極重誅。

    ”書奏,下獄棄市,時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誅。

    (同上) 今日變為鳳凰耳獻帝春秋曰:初董卓為前将軍,皇甫嵩為左将軍,俱征邊章、韓遂,争雄。

    及嵩拜車下,卓曰:可以服未’?嵩曰:安知明公,乃至于是’。

    卓曰:鴻鹄固有遠志,但燕雀自不知耳’。

    嵩曰:昔與明公俱為鴻鹄,但明公今日變為鳳凰耳。

    ’”(《皇甫嵩列傳》注)乃就補其穿初,劉虞以儉素為操,冠敝不改,乃就補其穿,及遇害,公孫瓒兵搜其内,而妻妾服羅纨,盛绮飾,時人以此疑之。

    (《劉虞列傳》)兵法百樓不攻公孫瓒慮有非常,乃居于高京,以鐵為門,斥去左右,男人七歲以上,不得入易門,專侍姬妾,其文簿書記,皆汲而上之。

    令婦人習為大言聲,使聞數百步,以傳宣教令,硍遠賓客,無所親信,故謀臣猛将,稍有乖散,自此之後,希複攻戰。

    或問其故,瓒曰:昔我驅畔胡于塞表,埽黃巾于孟津,當此之時,謂天下指麾可定。

    至于今日,兵革方始,觀此非我所決,不如休兵力耕,以救兇年。

    兵法,百樓不攻。

    今吾諸營,樓橹千裡,積三百萬斛,食此足以待天下之變。

    ”(《公孫瓒列傳》)以毀其形典論曰:袁紹妻劉氏,性酷毒,紹死,僵屍未殡,寵妾五人盡殺之,為死者有知,當複見紹于地下,乃髡頭墨面,以毀其形。

    袁尚又為盡殺死者之家。

    ”(《袁紹列傳》注)懸之廁梁九州春秋曰:司隸馮方女,國色也,避亂揚州,袁術登城見而悅之,遂納焉,甚愛幸。

    諸婦害其寵,绐之曰:将軍貴人,有志節,當時時涕泣憂愁,必長見敬重。

    ’馮氏以為然,見術辄垂涕,術果以有心志,益哀之。

    諸婦因是共絞殺之,懸之廁梁,術誠以為不得志而死也,厚加殡斂焉。

    ”(《袁術列傳》注)若與死人共語狀周廉潔無資,常築墼以自給。

    肅宗聞而憐之,複以為郎,再遷召陵侯相,廷掾憚嚴明,欲損其威,乃晨取死人,斷手足,立寺門。

    聞便往,至死人邊,若與死人共語狀,陰察視口眼有稻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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