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說,我是企圖"為同類争來幸福",我并不是求得幸福來給我自己。
在這一點我就看出你的矛盾了。
為同類争取幸福的人自己決不會得到幸福。
幫助美國獨立的托馬士·陪因說過:"不自由的地方是我的國土,"這比較說":自由的地方就是我的國土"的弗蘭克林更了解自由了。
有信仰的人一定幸福;巴金的小說裡充滿着有信仰的人,全是些幸福的人,所以巴金是幸福的。
朋友,你就這樣地相信。
但是信仰和宗教中間究竟有一個距離。
基督教的處女在古羅馬鬥獸場中跪在猛獸的面前,仰起頭望着天空祈禱,那時候,她們對于就要到來的滅亡,并沒有恐怖,因為她們看見天堂的門為她們而開了。
她們是幸福的,因為她們的信仰是天堂——個人的幸福。
我們所追求的幸福卻是衆人的,甚至要除開我們自己。
我們的信仰在于光明的将來,而這将來我們自己卻未必能夠看見。
革命者和教徒是完全不同的兩種典型。
革命都有激情,而在教徒,激情就是犯罪。
激情是痛苦的泉源:信教者的努力在消滅激情,而革命者則寶愛它。
所以在革命者中間我們很少看見過幸福的人。
殉道者的遺書也常常帶着悲痛的調子。
他們并不後悔,但是他們卻對父母說:"請原諒我";對同志說:"将來有一天我們的理想變為現實的時候,望你們記着我。
"
從這裡看來,我應該說你把革命分析作下列情緒的連鎖:熱情——寂寞——忿恨——破壞——毀滅——建設,是錯誤的了。
一個真實的革命者是不會感覺到寂寞的。
他的出發點是愛,而不是恨。
當一個年輕人的胸膛裡充滿着愛的時候,那熱情會使他有勇氣貢獻一切。
倘使用法國哲學家居友的話來解釋,這就是生命在身體内滿溢了,必須拿它來放散。
每個人都有着更多的愛,更多的同情,更多的精力,超過于維持自己的生存所需要的,所以應該拿它們來為别人消耗。
我自己也有過一點點經驗:在十五歲的時候,我也曾有過那"立誓獻身的一瞬間"。
那個時候我并不覺得孤獨,也并沒有忿恨。
我有的隻是一個思想:把我的多餘的精力用來為同類争取幸福。
破壞和建設并不是可分離的東西。
在這中間更不應該加上一個"毀滅"。
在《雨》裡面吳仁民相信着巴枯甯的話:"破壞的激情就是建設的激情。
"但這句話的意義是比吳仁民所理解的更深。
我要說這兩個名詞簡直是一個意義,單獨用起來都不完全。
熱情裡就含着這兩樣東西。
而且當熱情充滿在一個人的身體内的時候,他的建設(或者說創造)的欲求更強過破壞的欲求。
但熱情并不能夠完成一切。
倘使沒有什麼東西來指導它,輔助它,那麼它就會像火花一般零碎地爆發出來而落在濕地上滅了,熱情常常這樣地把人毀掉。
我不知寫過若幹封信勸告朋友,說:熱情固然可貴,但是一味地放任熱情讓它随時随地零碎地消耗,結果隻有毀掉自己。
這樣的熱情也許像一座火山,爆發以後剩下來的就隻有死。
它毀了别的東西,也毀了自己。
于是信仰來了。
信仰并不拘束熱情,反而加強它,但更重要的是:信仰還指導它。
信仰給熱情開通了一條路,讓它緩緩地流去,不會堵塞,也不會泛濫。
由《霧》而》《雨》,由《雨》而《電》,信仰帶着熱情舒暢地流入大海。
海景在《電》裡面出現。
《電》是結論,所以《電》和《雨》和《霧》都不同,就如海洋與溪流相異。
一個人的眼睛可以跟着一道溪流緩緩地流入江河。
但是站在無涯的海洋前面你就隻能夠看見掀天的白浪。
你能說你的眼睛跟得上海水嗎?
進了《電》裡面,朋友,連你的眼睛也花了。
你就說《電》紊亂,這是不公平的。
朋友,你坐在書齋裡面左邊望望福樓拜,右邊望望左拉和喬治·桑。
要是你擡起頭突然看見巴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一定會張皇失措。
你的冷靜和客觀都失了效用。
你準備赤手空拳迎上去,但是你的拳頭會打到空處。
你不會看清楚這個古怪的人,因為這樣的人從前就沒有過。
《電》迷了你的眼睛。
因為福樓拜,左拉,喬治·桑就寫不出這樣的東西。
朋友,這句話會給你抓裝錯兒"了。
但是請慢點,我的話裡并不含有驕傲的成分。
我隻是說:我們現在生活裡的一切,他們在那個時候連做夢也想不到。
他們死了,你可以把他們的屍首搬來搬去,随意地解剖。
但是對于像我這樣的一個活人,你就得另想辦法。
你以為抓住了我,可是我一舉腳就溜了幾千裡,你連我跑到什麼地方也不會知道。
你"俏皮地"說讀者的眼睛追不上我的筆,然而你忘記了你的眼睛是追不上我的腳的。
我的腳要拖起你的眼睛跑,把你的眼睛也弄得疲倦了。
所以你發出了怨言:紊亂。
你以為我"真正可以說:'我寫文章如同在生活。
'"但是你不知道我的文章還要把别人也帶進生活裡去。
你進到生活裡,你太陌生,你的第一個印象一定是紊亂。
因為實際生活并不像小說裡安排得那樣地好。
你既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