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
未幾,工亦遷至。
一夕夫自外歸,潛聞私語,密自開門,取面刀暗中斫之,正中其腦,連被捆榻下。
夫以為死,叩鄰取火,火至并殺其妻,而奸夫已失所在矣。
明日有人報曰:“某處荻葦中有死人,血流遍體,但裹一濕棉被,冰結如膠。
”視之,即工某也。
相距裡許,隔一大河,蓋裹被渡河,冰水入腦而死者。
[按]臨白刃,至痛也。
渡冰河,至寒也。
暴屍骸,至羞也。
别妻子,至慘也。
而皆于淫念緻之。
所以《楞嚴經》雲:“菩薩見欲,如避火坑。
”
張甫(萬人目擊)
太倉張甫,素有淫掠之行,良家婦女亦間遭其污。
後投郡城顯宦家,勢益橫。
康熙壬戌秋,被害者羅其惡事,控于軍門。
當事鞫得其實,拷掠備至,枷示阊門,限其絕命而後釋。
[按]餘阊門目睹後,适梓人進此闆書樣,故并刊之。
勸親狎妓童者(共二則,皆戒)
妓女之流毒,甚矣哉!竭人精氣,耗人貨财,離人夫婦。
樸者親之而淫蕩,智者戀之而昏迷。
迎新送舊,藏垢納污。
此亦天下之至穢者也,而俗士甘之,奇已!至于龍陽〖指狎昵男寵〗,尤屬多事。
幸得為男矣,無可被污矣,乃于無可污之處,而必求其污之之道,豈非自尋煩惱耶?不知何人作俑,其習至今存也。
潔白之士,宜并戒之。
趙劉二子(都中競傳)
宛平民趙林,與劉方遠,飲妓家。
妓之舊好王宗義至,劉毆之,立斃。
聞于官,劉囑妓誣供趙殺,趙抵死。
一日劉方宴客,客忽揪其發,作趙聲罵曰:“爾實殺人,嫁禍于我,我已訴陰司,攝汝輩矣。
”未幾,劉與娼俱死。
[按]楊邦乂(yì)〖北宋抗金忠臣〗足不涉茶房酒肆,一日被友誘入妓館,遂至焚衣自責。
較之趙、劉,優劣何如!
張崇義(友人目擊)
康熙辛亥,山西永甯州銀匠張崇義,比〖比,親昵〗一頑童武根耳子,寝食與俱。
一日張醉,先就枕。
根耳子見鋪内有物,竟拉殺張,竊之而逃。
時适五鼓,逃出東門,門尚未啟,次早獲之,拟斬立決。
[按]俊童在家,每彰閨醜。
張生之變,猶屬意外耳。
勸悔過(共三則,各兼法戒)
邪淫之事,世人犯者甚多。
雖一時不見惡報,然冥冥之中,有默消其福者,有陰奪其算者,有削去其科名者,有死于蛇虎、刀兵、官非、水旱者。
更有自身暫脫,而報于子孫,今世未償,而酬于來世者。
譬如密羅之雀,處處無逃,亦如漏器之魚,漸漸就死。
今人舉足動步,皆臨暗廁深坑,恬不知畏,一旦業報到來,手腳忙亂,如落湯螃蟹,嗟何及哉?普勸世人,早自覺知,生大恐怖,發大羞慚,起大勇猛,于佛菩薩前,一一忏悔。
則罪從心起,還從心滅,積德既久,自可挽回。
若欲超出三界,又當發菩薩誓願,願未來世,度盡一切衆生,所有淫業罪報,盡行救拔,使彼蓮華化生,不由胎獄。
則不惟惡業消除,抑且獲福無量。
故《涅槃經》雲:“譬如氎華〖氎(dié)華,棉花〗,雖有千斤,終不能敵真金一兩。
如恒河中,投一升鹽,水無鹹味。
”屠刀放下,還同不壞之身。
水底回頭,便立菩提之岸。
火急進步,時不待人。
若智若愚,皆當自勉。
洪焘(《迪吉錄》)
明洪焘,文忠公次子也。
一日如廁,被亡仆拉至陰府,見一貴人中坐,绯衣、綠衣者左右侍立。
洪以前程為問,綠衣者出一冊于袖中,其字如蚊,己名下不能盡閱,後注雲:“合參知政事,以某日污室女某,降秘閣修撰、轉運副使。
”洪悚然淚下。
綠衣者曰:“但力行善事,猶可挽回。
”既蘇,已死三日,遂勇于為善。
後公以秘撰兩浙漕召,甚恐,竟無恙。
以上壽終,官至端明殿學士。
[按]最易犯者,莫如媵婢,豈知折福乃爾哉?慎之慎之。
項夢原(《知非集》)
北直項夢原,原名德棻(fēn)。
夢己中辛卯鄉科,以污兩少婢削去,遂誓戒邪淫,力行善事。
刻《金剛經》,歲施之。
後夢至一所,見黃紙第八名為項姓,中一字模糊,下為“原”字,因易名“夢原”。
壬子鄉試,中二十九名。
己未會試,中第二名。
心甚疑之。
及殿試,二甲第五,方悟合鼎甲之數〖科舉制度,殿試錄取分三甲,其中一甲取三名,即狀元、榜眼、探花,合稱三鼎甲〗,恰是第八,而榜紙實黃也。
後官至副憲。
[按]戒淫,善矣。
并流通内典,善之善者也。
奚但滅罪哉?
田某(《不可不可錄》)
明季田某,豐姿俊雅,婦人往往奔之,田心知其非而不能戒。
讀書于南山寺,見神人白日告之曰:“汝有大福,因花柳多情,削去殆盡。
若自今改過,猶不失為進士、禦史。
”田急猛省忏悔,其爵果如神言。
[按]《解脫要門》雲:“若忏悔淫業,須觀女根,如毒蛇口,其罪自滅。
”犯淫戒者,不可不知。
勸犯根本重罪者(共三則,皆戒)
《華嚴經》雲:“邪淫之罪,能令衆生,堕三惡道。
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得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