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釋之愚案一義之趣能能可心得也。
一。
若不從愚夫至堪任以來中間修此串習行者更何位修也(文)中間者何位耶答。
一義雲。
中間即十信位也難雲。
一義雲。
堪任位有諸記異釋。
今十信位名堪任。
然愚夫與中間者。
于薄地凡夫中雖聞無漏教。
而生得善分濟無解了。
以無解了故發心不真。
縱雖串習施戒等善。
而未成順解脫分故。
是故愚夫。
若聞教成慧解發菩提心串習施戒等。
即成加行善已去名順解脫分善。
而不深信因果等故。
未入十信。
是名中間。
述記九(末)雲。
此在四十心及已前位從初發心。
乃至十回向終名順解脫分(文)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四十心既雲及已前位。
明知未入十信已前也。
如何答。
當段雲必已修行若已修行者。
愚夫未修習發心堪任中間十信位修串修行。
依此行功至發心位成堪任性也。
若此中間十信中不修此串習行者。
更何位修耶。
若既不修者豈至堪任耶雲此文意也。
但于難者。
伴一義也。
一。
得位以未見第二住故(文)章主意。
習種性位者。
通初住以上欤答。
得位已去是第二住故等之解釋者。
性習二性位不通初住已上(見)難雲。
唯識論中出習所成種。
聞所成等熏習所成(文)晨旦人師釋此文。
勝解行地發心已去未入初地名習所成故(文)初地已前通名習種性位(見)何況演義抄(十一上)引唯識論其聞熏習非唯有漏聞正法時亦熏本有無漏種子令漸增上展轉乃至生出世心之文。
生出世心者。
即是見道判。
然既雲展轉乃至。
明知習種性通見道已前也。
如何答。
習種性之位分雖有異釋。
且任多分之義總指地前名習種性。
其旨如難勢。
但于當章文者。
非謂習種性不通勝解行住。
且就十二住門第一種性住第二名勝解行住者。
初住以上者是菩薩正位故。
舍種性住名。
種升第二住故。
初住已前不具性習。
何得登正位。
若不登正位者。
何名第二住耶。
但于難者。
十二住門與性習二性門配立既别也。
何得混亂耶。
九日
一。
位到堪任成菩薩種性(文)成菩薩種性事必依退不退成堪任性欤。
要不依退不退之義欤答。
要依退不退之義非雲成堪任也難雲。
設具二種性。
退堕惡趣失菩薩性者。
更至堪任意無之無成種性甲斐。
如何。
何況集成記堪任位分濟者。
十信之内至第十信有決定不退者。
指此不退位為法身佛性之性。
是名種性初位。
又引起信論得信成就堪能發心之文為此義之證(雲雲)明知此師意齊位不退成菩薩性雲事答。
一義雲。
今判三乘種性成就者。
即以性習融通成一種性正為種性成就。
故章上文雲。
具性習二法成一種性等。
又雲。
性習融通以為種性。
又雲。
然彼功能必有所依。
又雲。
論要由有性方起功能(雲雲)準此等釋。
定知約性習融通之時方為種性成就也。
但于難者。
若準天台等釋。
第七信已上既得信不退成堪任故。
堕在三惡更不可堕二乘地。
成堪作欤。
又集成意。
寄終教門以例顯始教菩薩性之成相。
故引起信如是釋也。
一。
智論雲暖頂忍等名為性地(文)四善根共名性地欤答。
爾也難雲。
于忍位者不轉向餘乘故。
無轉根成佛義。
屬性地事道理可然。
然于暖頂二善根者。
轉向餘乘故。
許轉根成佛義。
爾者如何以暖頂二位屬性地耶答。
當段雲。
暖頂忍等名為性地(文)何況天台四教義第五雲。
問雲。
若暖頂退者何名性地。
答曰。
此人雖造惡堕地獄。
一入受罪竟終不重入。
有性善根故能得聖果。
是故經雲。
甯為調達不為郁頭藍子。
調達造三逆罪堕于地獄。
出生于人中得辟支佛。
諸根猛利過舍利弗(文)解釋分明也。
但于難者。
智論說三乘共十地中。
三賢名幹慧地。
四善根名性地也。
依智論意者。
亦不以性地判為不退位也當段雲。
直不雲性地屬種性住雲屬字意アル字也。
一。
若依俱舍論得順解脫分善根位(文)俱舍論意順解脫分者指何位耶答。
指三賢位也難雲。
愚縛異生所修一花一香等之微善名順解脫分三賢四善根通名順決擇分(見)如何答一義雲。
始從微善至三賢位通名順解脫分。
唯取四善根名順決擇分(雲雲)論二十三雲。
從此念住後順決擇分初善根生名為暖法等(文)但于難者。
兩義俱有文證。
此義為勝也。
十日
一。
由此則立三乘種性(文)就種性義唯識論有三師異說。
今章所立性習融通緣起不二之義依用何論師耶答。
新古合成之護法論師義也難雲。
章主就熏習所立之二性融通義者。
專依瑜伽論攝論探慈尊等本意成立之。
兼約會同仁王本業于瑜伽之義彌顯二性緣起不二之義。
若謂相承之依憑。
則至相孔目章第二有種性章。
依地持論立性習二性雲。
若欲出體則用本有修生緣起福惠定惠等門為體(文)然至相承于法常。
法常是真谛孫弟也。
是則章主依憑之次第也。
何雲賢首又依護法立耶。
是以探玄記第五(十住品)亦立種性義。
彼出體門中明習性有無雲。
一約護月唯本性。
二勝軍唯習性。
三護法俱二。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