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雲在修道中。
滅俱生我。
末那俱生并無明心煩惱修道斷者。
此義不然。
末那一起相續緣我不廢。
因何得改境起其法執。
若起法執。
何名緣一類我塵。
問末那何唯是俱生。
答。
末那不緣于外。
緣義不緣名。
故不得起分别我見。
問。
論雲。
俱生我修道斷。
因何末那是俱生我非修道斷。
答。
俱生修道斷者。
是寄位語○今将分别俱生粗細之相。
寄現見修。
非謂實斷(文)。
同第三(使行稠林章雲)雲。
俱經論中。
約見修及九地十一地等。
明斷惑不同及粗細者。
皆初教所攝。
如十卷百論判○如無性攝論。
轉染污末那○轉複清淨如是等文。
并屬初教(文)。
又雲。
依終教。
煩惱有十六門。
一二障。
二○三皮肉心。
四闡提等。
四障等列了雲。
上十六門煩惱義。
當熟教分亦得。
通初教中真進說(文)。
複古雲。
孔目使行稠林雲。
如是等文并屬初教攝。
今釋終教。
何以引此下文雲。
義當熟教分亦得。
由通初教中真進教說(文)。
此記心轉染末那文通終教與真進之二教得欤。
章。
寶性論雲。
不淨等(文)。
折雲。
故寶下論中前引經言。
文殊師利。
如來如是○觀察一切衆生法性。
不淨有垢有默。
故今所引即牒此文○解雲。
下言論雲者。
此非寶性自釋。
有雲。
即智論中說也○故論下未詳何論(文)。
指事雲。
言故論說名無間生習氣者。
瑜伽論雲。
習氣者亦有二種。
謂無間生習氣及前生習氣故(文)。
問。
終教心末那智障相應欤。
答。
準至相大師解釋。
不可相應也。
付之問。
摩诃薩名言限地上欤。
章論釋。
地上名摩诃薩(雲雲)。
付之菩提薩埵摩诃薩埵者菩薩通名也。
何限地上欤。
答。
地上名摩诃薩者。
自本地上菩薩故。
雲地上也。
摩诃薩言謂不通地前也。
尋雲。
論釋者何得欤。
答。
問。
終教心第八識二障相應欤。
答(雲雲)。
兩方也。
若雲相應者。
當章前後全無第八識煩惱之斷位。
若雲不相應者。
三細梨耶豈非法執細分欤。
終教心識既立三細梨耶。
尤可法執相應欤。
答。
且對始教尚揀差别。
但釋七轉之斷位。
實斷惑之義可通第八也。
故回心章。
二乘不斷證三細(雲雲)。
又當章。
不異真如是煩惱義。
如起信論說(雲雲)。
是又可通三細法執也。
問。
終教心惑智同時欤。
十地論二雲。
此智盡斷為初智斷。
為中為後非初智斷。
亦非中後。
偈雲。
非初非中後故。
雲何斷。
如燈焰非唯初中後。
前中後取故(文)。
玄十疏六(上)鈔十四(上)廣釋之。
初中後二釋。
一相翻門。
智起惑滅。
惑滅智起。
惑智同時雲三時也。
二相續門。
此付唯智分三時。
所诠者惑體智體緣起無性。
斷而不斷。
不斷而斷也。
若離緣起。
前後同時等義皆不許之。
故唯識等低仰明闇等喻。
惑智同時之義。
玄疏等皆破之不許也。
章一切法即如者。
維摩經文也。
問。
寄二障之時。
地前漸除煩惱等者。
約種子欤。
約現行欤。
答。
指同起信。
而起信。
人執初住已上頓伏現行。
種子地前故留也。
法執初地以上伏斷現種等也。
起信疏下可見。
梁攝論等者。
第九如所引。
又雲。
十解以上等者同第三(取義)。
又雲。
地前等者同十三(取義)。
又雲。
其人執等者。
同第七(取義)又仁王等者下卷。
本業下雲。
時諸大衆中。
有百千天子。
聞是法門。
發初住心。
舍凡夫法。
修行伏忍。
得入住明觀法(文)。
起信雲。
問。
此十八門除始終二教實斷之義欤。
答。
第十三門始教實斷也。
故知始終二教等(雲雲)。
望圓教之實義者。
寄在随一也。
折雲。
十三寄煩惱顯見修○然是法相宗正義。
今以義竅定故為寄(文)。
又雲。
第二明寄○此中不明前科。
當教實有所斷故雲寄也。
此釋約多義欤。
問。
皮肉心者通二障欤。
答(雲雲)。
梁攝論十一如所引。
不見通别之義。
要問上雲。
三惑分别者。
遍行通三惑。
别境亦通三○煩惱唯皮肉。
若約寄位即通三。
随煩惱等亦皮肉。
若約粗細說。
即通皮肉心(文)。
瑜伽四十八雲。
當知一切所知障品所有粗重亦有三種。
一者在皮粗重。
二者在膚粗重。
三者在實粗重(文)。
問。
七十三雲。
何等名為三種粗重。
一惡趣不樂品在皮粗重○二煩惱障品在肉粗重○三所知障品在心粗重(文)。
燈會二文雲。
又四十八于所知障立皮膚肉三粗重名于煩惱障。
但标總名。
理實皮肉心等三名俱通二障不别說。
是煩惱所知。
第二屬煩惱。
第三屬所知障(文)。
問。
攝論心寄三惑顯三祇(雲雲)。
今此三祇三賢十地雲何配當欤。
答。
攝論十一說三種三僧祇。
一三阿僧祇初僧祇(地前)。
第二僧祇(自初地至七地)。
第三僧祇(八地已上)。
二七阿僧祇。
三三十三僧祇。
而以三十三僧祇合為三大劫。
如次除皮等三惑。
初僧祇(地前)。
第二僧祇(前三地)。
第三僧祇(四地已上)也。
時量皆初三僧祇量也。
問。
三十三僧祇者。
三十三僧祇欤。
三十三僧祇欤。
答(雲雲)。
折雲。
謂地前方便地自有三僧祇。
十地名正地。
有三十僧祇。
共三十三也。
雖通三十三。
今唯約十地各有三心故。
雲三十三僧祇中說(文)。
付此記釋。
一雲章顯地地三心(雲雲)。
故三十三僧祇也。
一雲。
今為取地地三僧祇通指三十三僧祇也。
攝論九雲。
為除皮煩惱障入初地。
為除肉煩惱障住初地。
為除心煩惱于初地。
何以故。
地地并煩惱有三品。
上品名皮。
中品名肉。
下品名心。
上品者下品道所破○乃至第一地。
其義亦爾。
約此三品故。
各立三阿僧祇。
是故異部執三十三阿僧祇(文)。
二障三處過者。
地持第七。
瑜伽四十八。
初地(煩惱所知)第八地(煩惱所知)如來地(煩惱所知)瑜伽者。
煩惱但煩惱障粗重(雲雲)。
無皮肉心言。
知障分皮肉心。
唯識十雲。
雖諸住中皆斷粗重而三位顯。
是故偏說(文)。
述記十雲。
三劫分齊成滿位故。
無漏觀心初起·無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