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出體。
即用本有修生緣起禅惠定惠等門為體。
此順三乘。
若一乘别教義者。
謂六決定及住十相。
即順普賢行願。
如發心功德品偈廣說。
唯識論九雲。
何謂大乘二種種性。
一本性住種性。
謂無始來依附本識。
法爾所得無漏法因。
二習所成種性。
謂聞法界等流法已。
聞所成等熏習所成。
要具大乘此二種性。
方能漸次悟入唯識(文)。
述記九末雲。
論一本性住種姓至無漏法因。
述曰。
此即依前種子三義中第三正義答。
未聞正法。
但無漏種無始自成。
不曾熏習令其增長。
名本種姓。
性者體也。
姓者類也。
謂本性來住此菩薩種子姓類差别。
不由今有名本性住種性。
三十五菩薩地雲。
無始法爾爾六處殊勝。
名本性住種。
正與此同即種性住。
論二習所成種姓至熏習所成。
述曰。
此聞正法以去。
令無漏舊種增長。
名習種姓。
菩薩地說。
聞十二分教法界等流平等而流故。
謂大定緣如起俱時正智後生後得。
後得複生大悲。
大悲起化身。
化身方說此法。
此法故名平等流也○論要具大乘至悟入唯識。
述曰。
此非唯一乘性。
三乘種姓不定姓者亦是此人。
具大乘者方能入故。
但言大乘。
簡彼定姓及無種。
此是未種解脫分善。
名本種姓未聞無漏法令無漏種增。
種解脫分善根以去。
名習種姓。
聞無漏教為緣令無漏種增故。
菩薩地說正與此同。
勘彼應說。
此下不解故别出之。
然仁王經及璎珞等經所說所同者。
如别抄會(文)。
義燈七雲。
論謂具大乘二種種性等者。
性種性明本有性。
明性有無正助隐顯。
廣如能顯中邊惠日論辨。
然瑜伽三十五雲。
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
從無始世展轉轉來法爾所得。
名本性住種性。
西明四解。
第二為正。
正取無漏法爾種子簡異無性。
故雲殊勝。
不可舉果位等名為六處。
善戒經雲。
謂陰界六處。
故知六處是内六處。
内六處中意根處攝無漏種子。
是六處故。
非遍六處皆能持種。
亦(此破西明第四說)不得雲具顯果位内外六處。
外六處中不持種故。
說因性故。
然有難言。
若在内六處名為殊勝者。
二乘法爾及聞熏習無性人種亦在六處。
豈名殊勝。
故取六位資糧加行見修等覺及妙覺位。
名為六處。
此亦不然。
瑜伽二十一雖解聲聞。
與此意同。
雲附在所依有如是相六處所攝。
從無始世展轉轉來。
豈許小乘亦有六位。
若雲據不定說。
定性如何。
又如何言六處所攝從無始世展轉轉來。
是六位種法爾差别。
若然菩薩與二乘同。
何名殊勝。
答。
且望無姓總名殊勝。
非唯簡小得殊勝名。
若不許小亦名殊勝。
違二十一。
彼雲。
如是種子。
非于六處有别異相。
即于如是種類分位六處殊勝。
從無始世展轉轉來法爾所得。
又由此文雲六處者。
唯目六内處。
非果位等。
習種性者。
本疏雲。
聞正法已。
令無漏增。
名習種性。
顯成佛因及悟入唯證。
有漏非正。
非能正悟。
非正習性。
兼者亦是。
唯識第二雲。
聞熏種習中有漏性者感勝異熟。
非生見道等。
雖本有種。
因聞熏故。
亦名聞熏。
如攝大乘及瑜伽論皆雲。
多聞熏習所依非阿賴耶性所攝習氣。
若取有漏。
賴耶所攝何雲非攝。
入無性攝論雲。
為長能觸法身種子者。
為欲增大一切大乘多聞熏習。
由此為先得法身故。
問。
從何位去名為習性。
答。
從勝解地已去。
皆名習種性菩薩性種性者。
據未發心本無漏種。
習種性者。
據發心已所熏成種。
地持論雲。
若從先來修善所得。
名習種性。
瑜伽三十五雲。
謂先串習善根所得。
是名習所成者。
就顯相說。
簡未熏習。
非謂初修不名習姓。
故雜集論第十三說。
有四順解脫。
一依憑順解脫。
謂從善法欲。
乃至為求解脫。
皆名順解脫分。
既名順解脫分。
故是習種性(文)。
演秘七雲。
論要具大乘至悟入唯識者。
問。
本性無習。
習性非本。
如何具二方悟唯識。
答。
有義依前後際說具二種。
非同時俱。
又習性位非無本性。
即一種子得二種名。
本種·熏習有差别故。
若依此解。
未發心前名本性住。
發心以去乃至等覺。
得二種名。
此解應勝。
詳曰。
前解稍通理猶未顯。
後解教理俱不符契。
一位雜亂。
二仁王·璎珞·瑜伽·攝論經論。
皆雲二種種性在見道前。
判通等得。
豈不違教。
又此論雲。
無始本自名本性住。
聞熏已去方名習性。
雖一種子。
未增增别。
增位不可更得本名。
後釋難依。
今觀論意。
必有二性後方能悟。
具猶有也。
非俱名具(文)。
瑜伽論三十五雲(本地分中菩薩地第十五初持瑜伽處種姓品)。
雲何種姓。
謂略有二種。
一本性住種姓。
二習所成種姓。
本性住種姓者。
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
從無始世展轉轉來法爾所得。
是名本性住種姓。
習所成種姓者。
謂先串習善根所得。
是名習所成種姓。
此中義意二種皆取(文)。
略纂十雲。
論解種姓有二中。
本種姓·習種姓。
如新熏三義随所應立之。
有人雲。
護法菩薩取地上名習。
不然。
地前十信。
不生無漏種故。
生彼種時。
名習種姓。
随增說生。
護月論師義别。
唯勝軍師。
本種姓于所知障可斷義用立之。
習姓即十信時。
取有漏聞熏思等種是。
問曰。
增上生見道雲何。
釋雲。
言有二義。
世第一法。
或苦法智忍。
為增上緣。
生苦法忍。
于有為中。
唯此一無漏不從因緣生。
二或用世第一法。
為因緣生。
串習多時。
所知障可斷有漏善最勝。
最勝義故。
得為因緣發生苦法智忍。
此論師意。
用為因緣。
即如後解。
先師所立義增上緣生。
既古所傳故。
欲别一義故。
故作是立。
其意欲上者。
唯護法義。
有人雲。
護法十信時未别種者。
不然。
廣如别辨。
如仁王經說有差别。
地前有三心。
一信心。
二住心。
三堅心。
信位中名習種性住者。
即十解十行二十心。
合為住心。
堅心即十回向。
西方尋訪彼經。
未聞有本。
雖爾今且會之。
如彼經意。
總說習種性為衆多姓。
即彼經雲。
習種姓者。
謂在信心。
即十信位也。
性種姓者。
謂在住心。
住心彼經即十解十行。
十解十行名性種姓。
問。
何故彼經先明習姓。
後明本姓。
釋曰。
即初修習時。
名為習姓。
後習已成姓。
名性種姓故。
此先後非如此論義。
問曰。
何故彼合二十心為十住。
花嚴等開為二十心耶。
釋曰。
簡前後故。
前初發生增上信故。
故簡異前。
既不鄰近。
初見道故。
故合二十心但名一住。
故十回向彼經說為道種姓。
鄰近見道無漏道故。
見道以去名行種姓。
是彼經意。
今此論之心。
理必不然。
性各别故(文)。
遁倫記八雲。
文雲。
謂諸菩薩六處殊勝有如是相。
從無始世展轉轉來法爾所得等者。
景雲。
謂諸菩薩者舉有種性大乘人也。
六處殊勝者。
若依舊解。
謂自性住佛性即如來藏。
有不離不脫不異不思議過恒沙功德。
今時具六入功德故言六入殊勝。
今則不然。
六處者。
還是眼等六處。
言殊勝者。
即阿賴耶識。
是其意處。
于六處中最為殊勝。
殊勝意處是性種姓所依。
言有如是相者。
總出能依性種之體。
此大乘性種本來是有故。
言從無始世。
體是有為。
依阿賴耶相續至今故。
導展轉轉來。
不由熏成故。
言法爾所得。
又解。
性種姓體。
總依菩薩内六處身故言六處。
雖爾亦依于外六處身。
然非有情是非不定故。
但言六内處。
言殊勝者。
正出性種之體。
有如是相下。
重複分别。
分别如前。
此依三藏作此二解又有人解。
雖複通依内外六處。
不過六故。
但言六處。
餘義如前。
習種姓者。
若依勝軍。
初從福分善根漸漸修習成于道分。
展轉修之。
乃至熏成無漏種子。
名習種姓。
若依護月。
性種本有。
後入十信。
聞法發心。
資熏本有性種。
令其增長。
名習種姓。
若依護法。
性種彼資流類增多。
但名性種。
現行無漏别熏成種姓。
名習種故。
道謂先串習善根所得。
泰雲。
六處殊勝。
述西方六說。
一雲。
附于六處。
有無漏種子殊勝功能。
為六處所攝故。
二雲。
有二障種子。
附在六處。
為六處所攝。
此二障種子。
必應可斷故名殊勝。
此上二說依随轉理門。
若約真實理門。
唯第六處中有無漏種子。
或二障可斷義。
約大數為論總言六處也。
三雲。
于六處中有殊勝處。
所謂意處。
意處中殊勝者。
謂第六意處。
第六意中殊勝者。
謂無漏種子。
或二障種子可斷。
此舉體取用也。
四雲。
第八識有相見分。
眼等五處是相分。
阿賴耶見分。
是中第六處。
此六處總是本識相見分。
此相見分所依自體分中。
有無漏種子殊勝功能。
或二障種子可斷功能。
此舉相顯體中所智殊勝功能。
五雲。
于第八識中具有無漏眼等六處種子殊勝功能。
亦有色等六處無漏種子。
此就強說。
但言六處。
不雲十二處。
六雲。
實有無漏十二處種子。
不過六故但雲六。
如七葉樹。
西方諸師然多存異。
本有無漏種子為殊勝也。
基雲。
本種姓習種姓。
如新舊三義随所應立之。
有人言。
護法菩薩取地上名習。
不然。
地前十信即生無漏種故。
生彼種時名習種姓。
随增說生。
護月論師義别。
唯勝軍師。
本種姓于所知障可斷義用立之。
習姓即十信時取有漏聞思等種是。
問曰。
生見道雲何。
釋雲。
有二義。
一世第一法。
而苦法智忍為增上緣生苦法智忍。
于有為中唯此一無漏。
不從因緣生。
二或用世第一法為因緣生。
串習多時所知障可斷。
有漏善最勝。
最勝義故得為因緣。
發生苦法忍。
此論師意。
用為因緣。
即如後解。
先師所立義增上緣生。
即古所傳故。
欲别一義故。
故作是立。
其意欲上者唯護法義。
有人雲。
護法十信時未别種者。
不然。
如仁王經說有差别。
地前有三心。
一信心。
二住心。
三堅心。
信位中名習種姓。
住者即十解十行二十心合為住心。
堅心即十回向心。
西方尋訪彼經。
未聞有本。
雖爾今且會之。
如彼經意。
總說種姓為衆多姓。
即彼經雲。
習種姓者。
謂在信心。
即十信位也。
性種姓者。
謂在住心。
住心彼經即十解十行。
十解十行名性種姓。
問曰。
何故彼經先明習姓。
後明本姓。
釋雲。
初修習時名為習姓。
後習已成姓名性種姓。
故此先後非如此論義。
問曰。
何故彼合二十心為十住。
花嚴等開二十心耶。
釋曰。
簡前後故。
前初發生增上信故。
故簡異前。
既不鄰近初見道故。
故合二十心但名一住。
故十回向彼經說為道種姓。
鄰近見道無漏故。
見道已去名行種姓。
是彼經意。
今此論意。
理必不然。
姓各别故。
此中義意。
二種皆取者。
若依舊地持。
無此文。
今三藏依梵本具說此文。
今總收二性為種姓持故。
雲二種皆取(文)。
地持論一雲(諸方便處種姓品)。
雲何為種姓。
略說有二。
一者性種姓。
二者習種性。
性種姓者。
是菩薩六入殊勝展轉相續無始法爾。
是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