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者。
約三乘教佛果為言。
複古記。
釋。
此所引經雲。
初引示二。
初本末分異。
所有下至諸佛法。
本末分異也。
諸佛法是本。
餘法是末。
故二宗差别也。
如是下。
二會末歸本。
如是諸法。
是前二乘并菩薩法也。
皆悉流入者。
會前之三乘之末。
歸遮那本法也(已上)此解釋意。
諸佛法者。
與智藏一。
而能入所入言。
似有所濫。
義苑疏雲。
教逐機興。
乘分大小。
随功陟位。
果滿僧祇。
故雲菩薩法諸佛法。
原其逐機之法。
因中則有。
至果全無。
佛縱立乘也。
是阿含假設故。
此文中。
皆悉流入智藏大海(已上)此意佛法即三乘果。
全同指事。
集成記雲。
如是等者。
即聲聞等二法。
毗盧等。
是佛第十地。
舉後攝初。
十皆佛法。
會末歸本。
故雲皆入(已上)此解釋意。
同複古記。
此文之中。
初分本末。
謂有聲聞緣覺菩薩法末及佛法本。
如是已下。
會末歸本。
即歸佛法。
佛法即是智藏大海。
章此文約此下。
二釋成。
義苑疏雲。
從本流末。
故有四乘之法。
攝末歸本。
但顯一乘(已上)折薪記雲。
此文下。
初約本末分異。
即三乘法為末。
佛法為本。
仍會末歸本。
即四法皆入智藏大海。
既此經亦名一切佛行入智毗盧遮那藏經。
又佛第十地。
與今名同。
但海字前卻。
若三一對說。
即佛法為本。
既是對論。
未為絕待。
若對待兼亡。
則佛法亦為末也。
即以智藏大海為本。
此例如清涼釋依處中。
染淨融通四句内。
若染淨對說。
即花嚴為本。
刹種所持世界為末。
若理事相望。
則前三句皆末(或唯染。
或唯淨。
或居花藏内娑婆。
此三句皆末)第四句複為其本(或泯。
染淨相。
盡同一法界)今此義勢。
例同此也。
故經中釋佛果第十地雲。
為諸菩薩。
說一切法無所有故。
複告令知一切諸法本來寂滅。
大涅槃故。
據此則知。
毗盧遮那智海藏中。
本來寂滅。
方為絕待也(已上)此釋意有二重本來外義大途。
實有理在。
複古記雲。
本末分異。
前分四法也。
仍會末歸本。
即會如是下。
一切三乘法。
歸第四諸佛法也。
章語如揭日月而行也。
何其惑哉。
智藏大海。
即諸佛十地中。
第十名也(已上)諸記異釋。
皆有道理。
是故忘繁具載錄之第十門竟。
章此上十證下。
三結顯。
上分三段。
标分。
二正陳。
此是第三結也。
此上十證足為龜鏡者。
義苑疏雲。
如上十門。
經之與論。
證成三乘外。
别有一乘。
如既指掌。
類彼蓍龜辨其吉兇。
明鏡鑒其妍醜(已上)此釋鏡義。
未必秦鏡。
集成記雲。
大鈔曰。
龜鏡者。
神龜有靈。
能知吉兇。
秦鏡照膽。
能鑒邪正(已上)此是龜鏡。
皆有靈驗。
圓覺鈔雲。
大乘與一乘異者。
法相宗中。
學人多不信之。
故華嚴藏和尚。
制五教義分齊。
文中料揀大乘一乘。
有十義差别。
都引二十餘部經論證之(已上)圭山大師。
明三一别。
全指此章。
即此段文。
問此十證中。
所引經論。
部數不幾。
而言二十餘部經論。
有其數耶。
答二十餘者。
非謂别部(已上)是引文。
有爾所數。
一經有多文。
總别合數。
一總依法花譬喻品。
陳四車義。
二引同品索車文。
三合譬教門四得車歡喜。
五體具德文。
六用殊勝文。
七行眷屬文。
八無量寶車。
九囑累品文。
已上九文。
同在法花。
十總指華嚴。
十一本業經。
十二仁王經。
十三十地論。
十四梁攝論。
十五同論二乘出世。
十六華嚴性起品。
十七同經賢首品。
十八同經第九地。
十九同性經。
二十破執中。
維摩經。
所未聞經等文。
十證前後始終。
既有二十文證。
而寄位中。
言梁攝論等。
此等之言。
等取餘經論。
寄位經論。
非唯一二。
此等即是二十之餘。
是故總言二十餘部。
天台文句。
立四車義。
即引諸文。
明四乘義。
即引華嚴第八。
無上樂大事。
說無量佛法等。
又引三十六文。
即三解脫法。
出聲聞乘。
無诤法。
出緣覺乘。
六度四攝。
出大乘。
知一切法。
出佛乘也。
又引第九地。
說聲聞乘地。
支佛乘地。
菩薩乘地。
如來乘地也。
又引十地論第二地。
五種十善。
又引璎珞經第十三。
三乘各三。
三三九乘。
悉會入平等大惠。
引此等。
證陳三一别。
樂廣之者。
應養神解。
章其别教一乘下。
第三托旨陳别。
言行位因果等相者。
行謂位中所修。
一切行相。
位謂階位。
不過行布圓融二門。
因謂四十一位。
五周各說此位之相。
果謂十身具足滿果。
佛不思等諸品廣說。
所言等者。
時分。
依身。
斷惑。
證理。
如此所诠義理法門。
天異三乘教中所說。
别教之相。
其義炳然。
言廣在經文者。
别則三賢十地佛果諸會。
總則五周因果。
五分始終。
言略如下辨者。
遠則下卷一軸。
所诠差别。
近則當卷後段十異。
曆焉三乘一乘差别可見。
章縱無教證下。
第四舉況破執。
此科并前。
見文次第。
唯是似為十證結文。
然順古記。
具為别科。
于中亦二。
初舉況二破執。
今初。
複古記雲。
尚須分宗者。
文中雖但雲三一差别。
意兼小乘。
明有三宗。
一小乘宗。
二三乘宗。
三一乘宗。
然此三宗。
寄于五教。
則有二說。
一依此章并孔目等。
則以後一。
為一乘宗。
中間三教。
為三乘宗。
初一為小乘宗。
探玄雲。
謂小乘三乘一乘。
智論既将此經。
為不與二乘共。
故名為不共。
即是一乘。
大品等諸教。
為通三乘同觀得益故。
名為共。
即是三乘。
四阿含經。
不共菩薩。
即是小乘。
亦名不共。
依此三位。
梁論第八。
善成立有三種。
一立小乘。
二立三乘。
三立一乘。
下章雲。
是故當知。
三宗各别。
理無疑也。
清涼亦曰。
或唯後一。
為不共也。
二依圓覺華嚴等疏。
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