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
又下引寶性論雲(乃至)有點者。
以諸菩薩摩诃薩等。
依彼二種習氣(二障習氣)障故。
解雲。
論釋地上。
名摩诃薩。
故知。
但有習氣障也(已上)複古記中。
釋章初地已上乃至正使俱盡之文雲。
二障正使。
初地俱盡。
習氣地地漸次微薄。
至金剛際。
究竟方盡(已上)依此等文。
初地盡種。
二地已上。
但除二習。
此并智障頓斷文證。
二雲。
于初地中。
斷煩惱障全。
及所知障一分粗。
二地已上。
斷智障一分細。
及諸習氣。
故章所依身章雲。
初地中。
永斷一切煩惱使種。
亦不分彼分别俱生。
于所知障中。
亦斷一分粗品正使。
是故地上。
受變易身。
至金剛位(已上)章今文雲。
初地以上。
斷于智章一分粗故。
于煩惱障。
不複更留(已上)玄記十雲。
若依終教。
初地亦舍三界分段及惑業苦。
地上唯斷彼所知障及變易報。
其煩惱障。
地前漸伏。
初地斷盡。
所知障。
地前亦學伏。
初地斷一分。
餘在諸地。
各斷一分。
佛地盡此。
如梁論及寶性論等說(已上)同記十一雲。
若依終教。
如梁論等。
其煩惱種。
初地永盡。
唯有彼習。
其所知障一分粗者。
亦初地盡。
餘分及習。
于諸地中。
各别正斷(已上)玄記所指。
梁攝論者。
彼第九雲。
先于地前。
漸除惑障。
後登初地。
漸除智障。
此兩處名分分清淨。
即是因位。
若至佛果。
六度圓滿。
名具分清淨。
即是果位(已上此釋論文)同論十雲。
菩薩初入真如觀。
障見道無明即滅。
所餘無明。
猶在未滅故。
十無明覆十功德。
障十正行(已上)此之三文。
并明地上斷初知障。
故為所憑。
寶性論文。
恐繁不述。
依此等文。
初地之中。
未盡智障。
二地已上。
漸除初分所知障也。
問此之二義。
何正不正。
答二俱明文。
各是正義。
古來諸德。
且取一義。
會餘違文。
問雲何互成一義。
互會其違文耶。
答先立初義者。
于初地中。
二障種子。
皆俱斷盡。
二地已上。
唯除習氣。
障利他事。
一切諸障。
初地皆斷故。
智障即障利衆生故末那惑種。
既初地斷。
六識諸惑。
不可留故。
但粗初者。
以種為粗。
以習為細。
章雲其末那煩惱。
亦初地斷粗。
後除殘習(已上)此以種子為粗。
故習名細。
有何妨乎。
又雖言初地已上。
斷于智障等。
即次下結雲。
是故二障。
不分見修等。
明知。
粗細唯約種子及習氣也。
今章亦雲。
此教地上。
但除習氣。
此文通其二障。
故引寶性論。
雲二種習氣。
章釋中雲。
但有習氣。
下問答中雲。
智障正使。
亦已除故。
依此等文義。
明知初地粗細俱斷。
二地已上。
唯除習氣。
故粗細言。
不相違也。
問若爾。
何故玄記文。
雲餘分及習。
答言餘分者。
是智障習。
言及習者。
是煩惱習。
為分二障習。
立此異名也。
問煩惱障習。
亦地上除。
何不名細。
唯開智障。
答煩惱障習名細何妨。
然為分其二障習氣。
是故且立别别稱也。
次立後義者。
智障一分。
初地中斷。
其細分者。
地上漸斷。
智障數量。
粗細無邊。
故于二處。
頓漸斷之。
但初地斷使種等者。
惑障之全。
及智障粗。
不分見修。
一時頓斷。
故雲爾也。
縱未斷細分。
不妨雲雙斷。
二障見修。
既俱斷故。
玄記既雲餘分及習。
文義炳然。
難會通故雖有細分。
利衆生事。
無障疑故。
細分智障。
地地斷故。
地上除習氣者。
望初地中但斷種故。
其末那惑結文。
雲正使俱盡者。
初地之中。
所應斷者。
皆滅盡故。
非唯惑障。
亦斷智障。
非但見惑智障。
修惑粗分亦斷。
故緻盡言。
彌勒問論。
一切俱斷者。
障利他惑。
見修俱斷故。
末邦惑種。
名為粗者。
建立名字。
随義不同。
縱彼雖爾。
今此事中。
不可開故。
此教地上。
但除習者。
此約末那相應惑。
故末那種已斷。
六識智障種。
不可留者。
此亦無妨。
雖有六識相應惑種。
盡末那惑。
無所遮故。
唯斷我執。
非法執故。
如彼始教。
俱生煩惱。
雖末那種。
于地地中。
斷其習故。
依彼二種習氣。
障者此言總相。
言二種故。
故知。
但有等者。
亦約末那惑。
故下問答中。
智障正使。
亦已除者。
此約粗分。
不約細分。
是故初地。
但斷惑障之全及智障粗。
二地已上。
漸斷細分及諸習氣上各成其二義之意。
問智障頓漸二斷。
雖有二義。
各立一義。
互會違文。
若有不棄二門。
雙存二門義耶。
答此教章中。
雖有二意。
文相始終。
成立初地斷盡之義。
探玄記中。
一向成立初地唯斷粗分之義。
是故依二文。
各可存一義。
此教斷惑分齊。
可有二門故。
不可唯取一義之門。
會通一邊。
失其一門。
終教既有始終二門。
此之二義。
即成立此二門之意。
豈可失其一門義乎。
問雲何始終二門意耶。
答初地斷智障粗之義。
是終教之初。
順同始教智障地地漸斷義故。
初地智障斷盡之義。
即終教之終。
順趣圓教一斷一切斷之義故。
是故此教有二門也。
約此二門。
成前二義。
各符文理。
無有違矣。
章故彌勒問經論雲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