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具如。
是煩惱義耶。
是以論家染心義者。
名為煩惱礙。
能障真如根本智故(雲雲)何況大師餘處解釋中。
釋真如用大以違真故。
不得離真。
以違真故非其用也(文)所以妄法雖不離真。
以違真如非用大釋(給)。
故煩惱雖不離真如。
更以之為所以不可為煩惱義。
次煩惱是真如斷煩惱時。
可有斷自性□□心之滅也。
如何。
問。
終教心解惑同體耶。
兩方。
若有者。
章文不見。
若不同者。
大乘義章中。
盛立此義。
如何。
章雲。
又此教中煩惱等法。
皆是真如随緣所作。
是故不異真如。
是煩惱義。
如起信論說。
又經雲。
一切法即如如等。
煩惱準此。
是故當知。
與前諸教施設不同。
宜可準知(雲雲)。
問。
終教大乘心。
地上菩薩為助願受生留煩惱障耶。
答。
章中不留付之。
何不留耶。
若不留者。
可堕二乘地耶。
是以始教中許地上留惑(文)雲何。
章雲。
問。
雲何地上煩惱使盡。
而得不堕二乘地耶。
答。
智力勝故。
智障正使亦已除故(等雲雲)廣文如上抄之。
可見之。
問。
第四地所斷二身見者。
以何可雲為其體耶。
答。
大師餘處解釋中有三釋。
初見二障同體我見為體。
次見以法執中我我所見為體。
後釋以分别俱生為體。
付之。
初釋不明。
凡舍凡夫我相障證遍滿真如之事。
是初歡喜地之位也。
若爾者。
人執我見既初地所斷。
更不可雲第四地所斷也。
是以第二釋心。
以法執中我我所見為二身見之體判。
雲何。
玄記十二雲。
二我見言或二障同體我見。
以正斷所知煩惱不起名永斷。
理實但除法執我見。
或法執中我我所見為二身見。
或分别俱生名二身見。
盡處總說四地斷二身見。
此三釋中初釋為勝。
甯知此與第六識俱(此問也)第七識俱執我見等。
與無漏道性相違故。
八地以去永不行。
七地以來猶起。
不論釋有三因。
非是第七。
此即初亦與餘煩惱為依持。
此粗彼細。
伏有前後故。
此但與第六相應。
身見等言亦攝無始所知障定愛法愛。
彼定法愛三地尚增。
入四地時方能永斷。
菩提分法特違彼故(等雲雲)。
斷惑義私記雲。
問。
其二身見者何。
答雲。
此廣疏有三釋。
唯識疏有二釋。
問。
廣疏三釋何答○問。
唯識二釋二身見者。
謂初見道已離第六識中分别我見。
今此後離第六識中俱生身見。
盡處說名二身見。
非今離二如。
第四定言滅失根(雲雲)後釋又正斷所知障身見等。
并不起煩惱障中身見等。
故說二身見名永害。
非煩惱身見亦起對治(雲雲)大抄判雲。
彼釋為勝也(雲雲)。
問。
終教大乘心。
二乘聖者于煩惱障伏斷非實斷雲事。
大師引何論藏之說證之給耶。
答。
引彌勒所問經論證之付之。
二乘聖者斷三界惑品。
證盡無生菩提雲事。
大小經論常說也。
何雲但能折伏耶。
是以始教門心。
立漸頓二門。
述斷惑證果之義。
彼甯非實斷惑證果義可雲耶。
若爾。
二乘聖者終無斷惑之義者。
更不可趣入自乘無餘也。
次今此論造論者不分明。
何引之可為證耶。
如何。
尋雲。
楞伽文亦如上說者。
如何。
章雲。
若依終教。
諸聲聞于煩惱障尚不能斷。
但能折伏。
何況能斷彼所知障。
故彌勒所問經論雲。
聲聞辟支佛。
不能如實修四無量。
不能究竟斷諸煩惱。
但能折伏一切煩惱等。
楞伽文亦如上說(雲雲)。
指事雲。
古抄雲。
有人雲。
興福寺永綠僧正。
于維摩大會精義時。
每度尋彌勒問經論作者。
诤其用否。
仍以東大寺法相宗定嚴大法師。
尋興福寺學窗之處。
有修學者雲。
述記末文雲。
義雲。
彌勒問經論南地吳人非真聖教(雲雲)。
爾者僧正以此文精義欤。
或記雲。
問。
起信論及疏雲。
若二乘至無學位。
見修煩惱究竟離。
既說二乘人斷煩惱障。
何故今雲不斷。
答。
案雲。
今此論意六種染心及煩惱障根本無明為智障中。
既有人執法執。
今二乘人唯斷人執。
具六染中初執相應也。
今終教意。
二乘不斷煩惱障者。
未斷六染法執故。
人執亦雲斷六染。
俱名煩惱障故。
然指事雲。
愚法人未斷根本無明所起煩惱。
并末十煩惱者。
根本無明住地雲六染中法執也(文)。
問。
始教門心。
于二乘聖者。
判全斷惑障分斷所知之事。
為愚法不愚法共論之。
為當雖限不愚法二乘有此義可雲欤。
兩方。
若愚法不愚法共論之者。
是章上文。
與全斷惑障分斷所知之義。
然上所斷不同愚法(雲雲)。
如述。
此釋心限不愚法(見)若依之雲爾者。
凡判始終二教斷不斷差異。
大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