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光證初果也。
下佛言。
善哉。
須跋陀羅。
善來。
比丘。
悅可聖心善入佛道。
于是須跋陀羅歡喜踴躍○即時發鬓自落○得羅漢果(雲雲)。
加之增一阿含中出須跋得益。
即于座上得法眼淨(雲雲)。
長阿含中須跋入佛法以來經四年。
今佛涅槃之時得應果見。
依此等經文。
須跋全非超前三果得第四果之人。
所謂超中二果人。
次處胎經。
此文是造行菩薩問言也。
而佛不答之。
知非實義欤。
若強會之者。
經下文雲。
或有衆生。
向辟支佛。
還自堕落堕凡夫位。
成有衆生。
向須陀洹。
還自堕落堕凡夫地。
聖人還堕凡夫地雲事。
大小乘性相全不許之。
而今經文四果支佛悉還堕凡地(雲雲)。
故知權者任放所非而實義性相也。
或有衆生不向信地等文準思之。
一義雲。
指獨覺一座成覺之人雲不向信地等欤。
三乘極果共名阿羅漢故。
又聲聞一座相續至第四果事有之(雲雲)。
若爾者又此類欤。
次廣賢聖章者。
上文雲。
凡位超者。
前之三果可有超義。
必非第四。
以有頂惑非世間道能伏滅故(文)。
此釋明不可有超前三果得第四果人見。
但至超前三果解釋者。
退檢瑜伽對法說。
令無超前二果之類。
爾者合超越一來不還菩薩超中二果雲超前三果欤。
一義雲瑜伽對法文。
有一性超前三果。
如廣說可讀(雲雲)。
此永超僧都義也。
一義雲。
指獨覺一座成覺。
雲更有一種超前三果欤。
難雲。
非想地惑有漏道不伏故。
無超前三果得第四果人雲。
唯識論雲。
說有漏道雖不能伏分别起惑及細俱生(雲雲)。
細俱生者。
俱生身邊見也。
爾者此俱生身見欲界第九品之惑也。
見道已前不能伏之。
雖然以見道智斷彼不伏之身見種子。
得第三果。
例非想地煩惱雖不伏之。
見道合斷盡得第四果欤。
就中述記中。
超越第三果人彼未伏身見種子見道智斷不斷雲二義。
初義例欲界系末那煩惱不判得第三果(雲雲)。
次雲。
今解亦斷不可說以先不伏故即言不斷。
見惑不伏入見斷故。
但有漏道。
既是事觀不伏理。
或入現觀時。
實亦斷。
雖無正文。
任意取舍。
據此釋者。
三界見惑并欲界第九品惑雖是未伏。
于見道斷之見。
非想一地何雲未伏不斷耶答。
見惑凡位伏不伏事如上抄。
不伏者外道位也。
入佛法已可伏之也。
次俱生身見。
前八品伴。
第九品身見主也。
八品伴已被伏故。
第九品主無力而被斷也。
非想一地九品主伴未伏故不能斷也。
難雲。
雖有漏道不伏見惑。
七方便位修理觀伏之者。
非想地亦雖事觀不伏。
七方便位修理觀何不伏之欤。
答。
分别多分迷理故。
理觀伏之。
俱生多分迷事故。
以事觀伏之。
理觀不伏欤。
故述記雲。
何以世間道伏修不伏見。
修道所伏之惑一且迷事生(雲雲)。
尋雲。
止觀第六雲。
超果凡有四。
一本斷超(超越一來不還)。
二小超(家家一間)。
三大超。
本者凡地聽法門。
唱善來成阿羅漢。
四大大超(佛取義也)。
彼宗學者。
第三大超。
前三果得第四果人也心得(雲雲)。
如何。
答。
可彼宗尋檢。
又集量論。
以有漏智斷非想煩惱(雲雲)。
此興福寺永超僧都幼少時。
于睿山戲作書。
此文。
無本說事也。
不可用(雲雲)。
智論七十雲。
是諸禅定有二種。
若有漏若無漏。
有漏即是凡夫所引○無漏是十六聖行。
若有漏道。
依上地邊離下地欲。
無漏道離自地欲及上地欲。
以是義故。
凡夫于有。
頂處不得離欲。
更無上邊故(文)。
俱舍二十三雲。
阿羅漢果必無初得。
見道無容斷修惑故。
世道無容離有頂故(文)。
同二十四雲。
有頂由無漏。
餘由二離染(文)。
廣賢聖章雲。
第七顯得頓漸者○凡位超者。
前之三果可有超義。
必非第四。
以有頂惑非世間道能伏滅故。
瑜伽對法文有一種超前三果。
如彼廣說(文)。
賢聖義略問答第四雲。
問。
入聖已去超一果之類可有。
付之十住斷結經中說一來果相雲。
或有超越取第四果。
不使依滞住阿那含(文)。
是豈非超第三果取第四果欤。
加之述記文釋欲界地九品惑斷之義。
若不出觀。
即斷九品(文)。
是又超第二一果得第三果見。
雲何。
答。
是第十卷同學抄論義也。
彼不許超一果之類。
會雲。
斷結經或有超越者。
指超越一來之體。
取第四果者。
舉極果也。
不住那含者。
不留第三果一生取第四果雲心。
述記大抄會雲。
此文總也(雲雲)。
意雲。
一觀中或斷三品四品。
或斷五品六品(為言)。
今望品品出觀之類。
雲若不出觀等也。
或又頓出離人釋欤。
百法抄第九雲。
第二見後束惑超者○問。
有得初果超第二取第三否。
又有得第二超第三取第四果否。
有二說。
一雲不得。
以加行劣故。
煩惱缺故。
慈恩雲。
唯有預流非餘果故。
第二解亦有得初果已頓斷欲界九品超第二取第三。
亦有得第二超第三取第四者。
為上二界八地九品束為九品。
若欲界下三品。
在上二界下三品中。
入觀起九無間九解脫道。
證至第九品時。
不名第三名第四果。
又有得第三超第四向而取第四果者。
即約上界八地九品合為九品。
一處頓斷取第四果也(文)。
複古雲。
折玄雲。
問。
還許得初果已超二證三否。
得二果已超三證四否。
答。
若依大乘。
亦許此義。
今依小乘。
不爾。
為得初果已欲拟進斷三界修惑時。
必須依九品次第而斷之。
惑既有次第。
得果亦然(文)。
問。
分别起煩惱九地九品之别可有欤。
答。
付之。
答。
準義林第二斷惑章釋。
六識相應分煩惱所知。
分别俱生現種習氣皆九地界系在之。
但彼章雲。
見道十惑九品定然粗細異故。
俱生六惑斷即不同。
身見邊見及此相應唯第九品。
九地而論。
但有九品。
瞋唯一地九品。
餘獨頭貪慢癡等八十一品。
地各九故(文)。
第七相應九品有無二釋也。
但當章付二乘斷惑之漸頓。
見惑迷理頓斷故。
但約谛理而非無九地九品之别。
俱生分品别類之惑故。
分九地九品也。
九。
問。
付次第證人。
且初果上唯上唯斷欲界修惑一二品。
或斷五品。
不斷第六品。
經生之斷可有欤。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