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家伊蓮娜·尤涅斯科給她年僅八歲的女兒伊娃拍攝的色情照片:伊娃雙腿岔開,隻穿着一雙到大腿根部的黑色長筒襪,玩偶般精緻的臉龐畫着妓女一樣的妝容。
(不過他沒有告訴我伊娃的母親随後便被剝奪了監護人資格,而伊娃十三歲時就不得不被衛生和社會事務局接管。
)
還有一次,他咒罵那些美國人,說他們自己因為性無能而束手束腳,所以才迫害可憐的羅曼·波蘭斯基[羅曼·波蘭斯基(1933—),波蘭猶太裔法國導演、編劇,因被指控性侵而受到美國當局通緝,不得不前往法國避難,此後再沒能回到美國。
],不讓他拍電影。
“這些清教徒搞得清楚什麼。
那位聲稱被性侵的女孩是被忌妒他的人操縱了。
她是自願的,毫無疑問。
還有大衛·漢密爾頓[大衛·漢密爾頓(1933—2016),英國人體攝影藝術家,因拍攝十幾歲女孩的裸體而引發不少道德争論,2016年被多位曾經的模特指控強奸,同年11月自殺身亡。
],你真的相信所有的模特找他拍照時都沒有什麼别的心思?那麼想也太天真了……”
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
這些發人深省的事例,叫人如何能不信服?一個十四歲的女孩有權利和自由去愛任何她想愛的人。
我很清楚地明白了這一點。
更何況,我的存在能夠成就藝術。
剛開始,母親對我們的事完全談不上開心。
訝異、震驚之餘,她也開始向朋友打聽,詢問身邊人的意見。
似乎并沒有人對此表示特别擔心。
于是漸漸地,在我的堅持下,她終于接受了這個事實。
或許她相信我比看上去要更堅強,也更成熟。
又或許她認為僅憑自己别無他法。
或許她的身邊也本該有個男人,作為她女兒的父親,可以出面去反對這件不正常的、荒唐的……事情。
一個能夠掌控局面的人。
或許還需要一個不那麼縱容的時代和文化環境。
在我和G相遇的十年之前,大約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末,有很多左派的報刊和知識分子都公開支持過那些被指控與未成年人有“不正當”關系的人。
1977年,《世界報》曾刊出過一封名為《關于一場庭審》的公開信,主張将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發生性關系的行為無罪化,而這封信得到了很多傑出的知識分子、精神分析學家、知名的哲學家、如日中天的作家的支持和簽名。
他們絕大多數都是左派人士,其中包括了羅蘭·巴特、吉爾·德勒茲、西蒙娜·德·波伏娃、讓-保羅·薩特、安德烈·德魯克斯曼、路易·阿拉貢等人的名字。
這封信反對當局對三個當時正在候審的男人實施監禁,他們和十三四歲的未成年人發生了性關系(并且還拍攝了下來)。
“僅僅是為了調查一個如此簡單的‘道德’事件,就将他們在判決前羁押如此之久,更何況那些孩子并沒有受到絲毫暴力的侵犯,恰恰相反,他們還特意向預審法官強調了自己是同意的(然而當前的司法系統并不承認他們的同意是有效的),這一切在我們看來已然十分惡劣”,信中如是寫道。
請願書上也有G.M.的簽名。
但直到2013年他才承認自己就是這封信的發起者(和起草者),并且聲稱他征集簽名時隻遭到非常少一部分人的拒絕(其中比較知名的如瑪格麗特·杜拉斯,埃萊娜·西蘇,還有……米歇爾·福柯,不過他并不是最後一個反對任何形式壓迫的人)。
同年,另一份請願書也發表在《世界報》上,題目叫《一則有關〈刑法典〉中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間不當關系的修正案的呼籲》,它甚至獲得了更多人的支持(例如弗郎索瓦茲·多爾多、路易·阿爾都塞、雅克·德裡達,這隻是其中幾位,而請願書一共有八十位簽署者,都是當時頗有名望的公共知識分子)。
1979年,《解放報》上又出現了一份請願書,宣稱支持某位名叫傑拉爾·R.的人,他被指控同六歲到十二歲不等的女孩生活在一起,同樣,這封信也得到諸多文學界名人的簽名支持。
三十年後,當時刊登了這些争議内容的報刊也都一個接一個地承認了自己的過錯。
媒體不過是時代的映射而已,他們這樣辯解道。
為什麼在當時,左派的知識分子們都如此熱情高漲地為現今看來甚是駭俗的事情辯護呢?特别是要求《刑法典》放寬有關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間性關系的規定,還要求取消合法性行為的年齡限制呢?
事實上,在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人們試圖以道德解放和性革命的名義來捍衛所有人享受身體愉悅的權利。
禁止青少年發生性行為由此變為了一種社會壓迫,将性局限于相同年齡階層的人之中也成了某種意義上的不平等。
反抗對欲望的禁锢,反抗一切壓迫,是那個時代的主旋律,沒有人會去反思這其中的道理,除了某些虔誠的教徒和保守派的法庭。
這是一段讓幾乎所有簽署過請願書的人日後都感到後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