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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转折:3Q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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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種真實:事實真實、邏輯真實和情緒真實。

    在社交化網絡的場景中,一種被煽動起來的情緒可能以病毒傳播般的速度被廣泛地傳染,它将自我生成和複制,進而獨立地構成為“事實”和“邏輯”本身。

    當這種情緒——我們不妨稱之為“人造情緒”消失之後,與之相關聯的“事實”和“邏輯”也同時消失。

    在3Q大戰中,我們看到了這個情況的發生,“情緒”本身成為一個推動本體,所裹挾及創造出來的“真實”如核彈一般地在公共領域爆炸,這無疑是一場非常陌生的互聯網“暴力盛宴”。

     3Q大戰是中國互聯網史上的一個重要戰役,也可以說是PC時代最血腥的“最後一戰”。

    不過日後來看,經此一役,互聯網的法治及道德環境并沒有得到改善;相反,3Q大戰證明了叢林法則的勝利,就事件的真相而言,則稱得上是一個“羅生門”,一百個觀察者,一百個事實,一百個觀點。

     我們先來看看法律的判決,雙方在後來的3年多裡多次對簿公堂。

     2010年11月15日,也就是周鴻祎發表博文《與其苟且活着,不如奮起抗争》的那天,騰訊以“360隐私保護器及360網站虛構騰訊侵犯用戶隐私的事實,對騰訊進行惡意商業诋毀”為由,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正式起訴360不正當競争。

    2011年4月,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要求奇虎360停止侵權,30天内在360網站的首頁及《法制日報》上公開發表聲明以消除影響,并賠償原告騰訊經濟損失40萬元。

    奇虎不服,上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9月29日,北京二院維持一審判決結果。

     随後,騰訊就奇虎360公司發布的“扣扣保镖”的相關侵權行為,向廣東高院提起了更大規模的訴訟。

     2013年4月,廣東高院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奇虎360公司的多項行為構成了“不正當競争行為”:第一項是“扣扣保镖”破壞了QQ軟件及其服務的安全性、完整性,攔截、屏蔽QQ軟件的多項功能,使騰訊喪失增值業務的交易機會及廣告收入;第二項是360在經營“扣扣保镖”軟件及其服務時,存在捏造、散布QQ軟件存在健康問題、洩露用戶隐私等虛僞事實,對騰訊進行商業诋毀;第三項是“扣扣保镖”通過篡改QQ的功能界面從而取代原告QQ軟件的部分功能,進而推銷360自己的産品。

    上述多項不當行為,不僅嚴重損害了騰訊公司合法的商業利益,同時也破壞了行業内正常的競争秩序,構成了不正當競争。

    法院因此判決奇虎360公司連續15日在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

     奇虎再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2月24日,最高法院維持一審判決。

     盡管在法律層面上,騰訊取得了全勝,可是正如馬化騰等人當時所預見到的,判決對兩家公司均不構成實際的利益影響,中國法律在衆多的互聯網惡性競争中都沒有能夠扮演恰當的、具有實際約束力和懲戒力的武器,這實在是一件令人非常遺憾的事情。

     相比較,周鴻祎的冒險取得了空前的商業成功,他赤身上撲,隻要不被扼殺即是大勝,他對互聯網輿論的超凡理解及掌控,更是前所未見。

    大戰之後,他的知名度暴增,成為颠覆式創新的标志人物,360用戶非但沒有遭到削弱,反而增加。

    周鴻祎借勢更進一步,迅速啟動上市計劃,2011年3月30日,奇虎360在美國紐交所上市,融資2.256億美元,當日市盈率高達360倍,一躍成為市值第三的中國互聯網上市公司。

     對于馬化騰來說,3Q大戰則無異于一杯難咽的苦酒。

     就競争戰略的角度,11月3日的“不兼容”,無疑是唯一正确的決策,馬化騰冒着千夫所指的風險,阻擊了360的釜底抽薪。

    後來他對我說:“如果再咬牙堅持一周,360就徹底出局了。

    ”恨恨之意,溢于言表。

     3Q大戰的暧昧結局,并沒有帶來反抗者所期許和承諾的“完全開放環境”,反而促使了“唯平台論”的奇特複活:一方面,對開放的呼喚促使壟斷者深入反省,重新認識互聯網經濟的深層結構;另一方面,開放主義的信徒不再迷信“開放萬能”,因為互聯網的資本主義特征遠比他們設想的要複雜得多。

    那些反抗者,通過挑戰壟斷者,分享了壟斷的利益。

     騰訊在此次事件中所遭遇到的輿論攻擊更讓馬化騰一度意興闌珊,在訪談中,我能夠非常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困惑與郁悶,甚至在某些時刻,他的價值觀都有點動搖。

    正如黑格爾所言,獲得認可的欲望是人類生存最基本的願望,馬化騰一向自诩為産品經理,日夜所思皆是用戶體驗及得到他們的認可,然而,就是在這個層面上,他遭遇了緻命的質疑。

     後來發生的種種變化将證明,在騰訊史上,3Q大戰的确是裡程碑式的事件,它甚至在某種意義上改變了馬化騰的性格,他開始重新思考騰訊的平台策略以及公共屬性,在外部溝通上,他也漸漸變得柔軟和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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