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職的就會受到蔑視。
好與壞,忠與奸,用這一辦法來鑒别,就猶如白和黑一樣分明了。
”]
從前堯治理天下,就是以名分來處理政務的,因為名分正,所以天下大治;桀治理天下,也是以名分來處理政務,然而因為名不正,所以天下大亂。
因此,聖人對名的正與不正是看得很重的。
”[昏君以不賢為賢,以不忠為忠,以非法為法,就是因為名分不正。
]
李斯在給秦二世的書中說:“韓非先生認為:‘慈愛的母親養出敗家的兒子,而嚴勵的主人沒有強悍的奴仆,’原因在哪裡呢?原因就在能不能實行嚴厲的懲罰。
商鞅變法,對在路上随便倒垃圾的都處以刑罰。
随便倒垃圾是小罪,而判刑卻是重罰。
輕罪且要嚴懲,更何況重罪呢?所以人人不敢犯法。
現在如果不緻力于設法使人不犯法,而去學慈母嬌慣敗家子的做法,這就太不理解聖賢的理論了。
”[商鞅規定以伍家為‘伍’,十家為‘什’,一家犯法,九家舉告,不告發者連坐有罪。
同時明确尊卑、爵位、等級,貴族所擁有的田宅、奴婢、衣服等都依照爵位高低而定。
使有軍功的感到榮耀,無軍功的雖富有也沒有光彩。
注重農事、戰事,這就是商鞅變法的主要内容。
]
商鞅、申不害和韓非子的治國之術有如上述。
[桓範說:“商、申、韓這些人,看重人的狡詐智謀,因而推行法制特别苛刻。
廢除禮義的教化,用刑名律法統治天下,不師法古人的仁政,緻使全國普遍的傷風敗俗。
因此說,他們是伊尹、周公的罪人。
然而他們使人君尊貴,臣子卑下,富國強兵,信守法度,堅持法制,在這些方面還是可取的。
到了漢朝,又有甯成、郅都之類的酷吏,效仿商、韓,專門以殘暴的殺戳、懲罰為能事,迎合人君的旨意,趨勢赴炎,争名于朝,争利于市,肆無忌憚地幹盡了敗壞朝綱、禍害百姓的事情,這又是商、韓的罪人了。
然而酷吏在抑制豪強望族,撫慰孤獨貧弱,自身清正廉潔,使各級官吏出于畏懼奉公守法、一心為公方面,還是有可取之處的。
到了後來世人所謂的能人,就都是一些執法犯法,仰仗權勢,不為老百姓辦事,隻想徇私舞弊,臨到處理日常事務的時候,又敷衍了事,玩忽職守,做官不必擔心受遣責處罰,根本不體察同情老百姓的冤枉,這就又是申、韓、甯、郅的罪人了。
”]
由是觀之,故知治天下者,有王霸焉,有黃老焉,有孔墨焉,有申商焉,此所以異也,雖經緯殊制,救弊不同,然康濟群生,皆有以矣。
今議者或引長代之法,诘救弊之言[議曰:救弊為夏人尚忠,殷人尚敬,周人尚文者];或引帝王之風,譏霸者之政,不論時變,而務以飾說。
故是非之論,紛然作矣。
言僞而辯,順非而澤,此罪人也。
故君子禁之。
【譯文】
綜上所述,治國之法多種多樣,有王霸、黃老、孔墨、申商之術,他們之間不但有區别,而巨理論根源也不一樣,糾正前代政制流弊的方式電不同,然而他們都有振興國家、普濟衆生的願望。
如今,有的人或者援引施行比較悠久的制度,非難今人撥亂反正的改革觀念[所謂救蔽是指夏人崇尚忠誠,商人崇尚尊敬,周人崇尚文教禮樂];有的人以前代帝王的禮樂之風,譏諷成就霸業的政治措施,不顧時代的變遷,而用所謂不變之法、不易之理來為自己的學說辨護。
因此,對變革贊同與反對的意見,紛紛出籠。
措詞虛僞,還要詭辨,附會荒謬的觀點,仿佛也能自圓其說。
凡此種種,都是曆史的罪人啊!
因此,有道德有頭腦的人要起來制止這種做法。
【按語】
我們的先人二千多年反複強調的一個領導藝術的核心問題就是:因事制宜,以變應變。
這一問題現在已被西方管理學發展為一種學說,稱之為“權變理論”。
這一理論認為,因事制宜就是權變的靈魂。
本篇“适變”所論術的正是這一問題。
“法宜其事則理,事适其務故有功。
”——就是對權變理論的最簡明的概括。
實際上,權變理論無論對國家領導人還是企業管理者,都是一個必須遵循的原則,因為任何組織——國家也好,公司也罷,都是一個開放系統,由于各種因素間相互關系的動态特性,實際上不可能存在某種能适用于任何時候、任何地域的管理方法和模式。
因而,管理要随組織所處的内外環境條件和形勢的變化而随機應變,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領導和管理的理論和方法。
任何開放系統,因其變量受組織内外環境自變量的制約。
因此,作為一個領導者,在任何一個新形勢下,他都必須盡量考慮到各種有關的變動因素來選擇不同的領導方法,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領導藝術是一種生動活潑、豐富多采的處事技能。
不同層次、不同行業的領導者,往往表現出迥然不同的風格和技巧。
就是在同一個人身上,由于時間、地點、條件的變化,其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也必須随之改變。
在動态的領導過程中,領導藝術的發揮集中于領導人對情境的控制和影響上,從這個意義上講,領導藝術就是權變控制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