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縱之,則是曾鳥獸之不若也,彼安能相與群居而無亂乎!将由夫修飾之君子與,則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若驷之過隙,然而遂之,則是無窮也。
故先王聖人安為之立中制節,一使足以成文理,則舍之矣。
【譯文】
三年的服喪,是為了什麼呢?
回答說:這是根據人的感情來确立禮儀制度,藉以整治親族,區别親近的人與疏遠的人之間、高貴者與卑賤者之間的不同禮節,而不能再增減的了。
所以說:這是無論到什麼地方也不可改變的措施。
創傷大的,它的愈合時間就長;疼痛厲害的,它的痊愈就慢。
三年的服喪,是根據人的感情來确立的禮儀制度,是用來給極其悲痛的感情所确立的最高期限。
穿着喪服、撐着孝棍、住在簡陋的房屋中、吃薄粥、把柴草當作墊席、把土塊當作枕頭,是用來給極其悲痛的心情所作的外表裝飾。
三年的服喪,二十五個月就完畢了,但哀痛之情并沒有了結,思念之心并沒有忘懷,然而禮制卻規定在這個時候終止服喪,這難道不是因為送别死者要有個終結、恢複正常的生活要有所節制嗎?凡是生長在天地之間的,有血氣的種屬一定有智能,而有智能的種屬沒有不愛自己同類的。
現在那些大的飛禽走獸如果失去了它的群體或配偶,那麼過了一個月或超過了一定的時間,就一定會返回合群;經過原來住過的地方,就一定會在那裡徘徊周旋,在那裡啼鳴吼叫,在那裡駐足踏步,在那裡來回走動,然後才能離開那裡。
小的嘛就是燕子麻雀之類也還要在那裡叽叽喳喳個一會兒,然後才能離開那裡。
有血氣的種屬沒有比人更聰明的了,所以人對于自己父母的感情,到死也沒有窮盡。
要依從那些愚蠢淺陋放蕩邪惡的人麼?那麼他們的父母親早晨死了,到晚上就忘了;像這種情況如果還放任他們,那麼他們就連鳥獸也不如了,他們又怎麼能互相在一起合群居住而沒有動亂呢?要依從那些注重道德修養的君子麼?那麼三年的服喪,二十五個月就完畢了,他們會覺得那時間快得就像駕車的四匹馬經過一個牆縫一樣;像這種情況如果還是成全他們,那麼他們就會無限期地服喪。
所以先王聖人就給人們确立了适中的标準、制定了這服喪三年的禮節,一律使人們能夠完成禮儀,然後就除去喪服。
然則何以分之?曰:至親以期斷。
是何也?曰:天地則已易矣,四時則已無矣,其在宇中者莫不更始矣,故先王案以此象之也。
然則三年何也?曰: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
由九月以下何也?曰:案使不及也。
故三年以為隆,缌麻、小功以為殺,期、九月以為間。
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中取則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盡矣。
故三年之喪,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謂至隆。
是百王之所同也,古今之所一也。
【譯文】
既然這樣,那麼為什麼還要把它打個對折呢?
回答說:對于最親近的父母本來就是在一周年時終止服喪的。
這是為什麼呢?
回答說:因為經過一周年,天地都已經變換了,四季也已經循環了一遍,那些在宇宙中的動植物沒有不重新開始其生長的了,所以古代的聖王就用這一周年的喪禮來象征它。
既然這樣,那麼三年的喪期又是為了什麼呢?
回答說:那是為了使喪禮更加隆重,于是就使它在一年的基礎上加倍,所以就過了兩周年了。
從九個月以下的喪期,又是為什麼呢?
回答說:那是為了使它不到一周年的喪禮。
把服喪三年作為隆重的禮,把服喪三個月、五個月的缌麻、小功作為簡省的禮,把服喪一周年、九個月作為它們中間的禮。
這禮的制定,上取法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法于人,人們所以能合群居住而和諧一緻的道理也就被全盤體現出來了。
所以三年的服喪,是為人之道最高的禮儀。
這叫做最隆重的禮儀。
這是各代帝王都相同、古今都一緻的。
君之喪,所以取三年,何也?曰: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之盡也,相率而緻隆之,不亦可乎?詩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
”彼君子者,固有為民父母之說焉。
父能生之,不能養之;母能食之,不能教誨之;君者,已能食之矣,又善教誨之者也。
三年畢矣哉!乳母、飲食之者也,而三月;慈母、衣被之者也,而九月;君曲備之者也,三年畢乎哉!得之則治,失之則亂,文之至也。
得之則安,失之則危,情之至也。
兩至者俱積焉,以三年事之,猶未足也,直無由進之耳。
故社,祭社也;稷、祭稷也;郊者,并百王于上天而祭祀之也。
【譯文】
君主的喪禮期限之所以要選取三年,為什麼呢?
回答說:君主,是治理社會的主宰,是禮儀制度的本源,是忠誠的内情和恭敬的外貌所要侍奉的盡頭,人們互相遵循而極其尊崇他,不也是可以的嗎?《詩》雲:“和樂平易的君子,就是人民的父母。
”那些君子本來就有是民衆父母的說法。
父親能生下自己,但不能喂養自己;母親能喂養自己,又不能教誨自己;君主是既能養育自己,又善于教誨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