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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为什么会有人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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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克制自私的貪婪以防止整個組織的滅亡)給不列颠的工人們說多少次呢?”這句話讓我聽起來就像一名托利黨黨員。

    1975年,在我寫這句話時,我投票支持的社會主義黨政府正盡全力與23%的通脹做鬥争,很顯然他們會很關注有關高工資的要求。

    像我這樣的評論可以在當時任何一位工黨大臣的演講中找到。

    現在的英國擁有了一個新右派政府,它将吝啬與自私擡高到了意識形态的高度。

    我的話因此被聯想到帶有一些龌龊的意味,對此我表示歉意。

    但這并不意味着我會收回我所說過的話。

    自私的短見仍然會帶來我所提及的那些不想要的後果。

    但是在現在,如果有人想要在英國找尋關于自私的短見的例子時,他不應該将目光瞄準工人階級。

    實際上,我也許根本不應該把政治評論這個擔子壓在科學作品上,因為它們過時得是如此之快。

    20世紀30年代那些關注政治的科學家的作品在今天都因為他們那些過時的譏諷而被徹底毀掉了,例如那些來自約翰·伯頓·桑德森·霍爾丹(J.B.S.Haldane)及蘭斯洛特·霍格本(LancelotHogben)的作品。

     上述有關教育的議論,必然表明下面的觀點是錯誤的:認為從遺傳學的角度看來,繼承下來的特性是明确固定,不容改變的。

    這是一種極為常見的謬見。

    我們的基因可以驅使我們的行為自私,但我們也不必終生屈從。

    如果我們在遺傳上生來就是利他性的,再去學利他主義也許不那麼困難。

    在動物中,隻有人類受文化也受後天獲得的以及繼承下來的影響的支配。

    有人可能會說,文化是如此之重要,以緻不論基因自私與否,它與我們對人類本性的理解都毫不相幹。

    另有一些人也會不同意這種說法。

    這完全取決于作為人類特性的決定性因素“本性對教養”的辯論中,你站在什麼立場上。

    這就使我要講一講本書不準備論證的第二點。

    在“本性對教養”的争論中,本書不支持這一或那一立場。

    當然我有自己的觀點,但我不打算表達出來。

    隻在最後一章中,把我的觀點包含到我将要闡明的文化觀點中去。

    如果确實證明基因同現代人的行為毫不相幹,如果在動物中我們在這方面确實是獨一無二的,至少探究一下我們在如此近期内成為例外的規律,将仍舊是興味無窮的。

    而假如我們這一物種并不像我們一廂情願的那樣,而是個例外的話,研究這一規律就更加重要。

     本書不準備論證的第三點是,不對人類或其他某一種動物的行為細節進行描述。

    隻在舉例說明時,我才使用有事實根據的細節。

    我不會說:“如果你看一下狒狒的行為,就會發現它們的行為是自私的,所以人類的行為也可能是自私的。

    ”我的關于“芝加哥匪徒”的論證在邏輯上與此迥然不同。

    情況是這樣的,人和狒狒都是經由自然選擇進化而來的。

    如果你注意一下自然選擇進行的方式,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凡是經由自然選擇進化而來的任何東西應該是自私的。

    因此我們可以預見到,當我們去觀察狒狒、人類和其他一切生物的行為時,一定會發現它們的行為是自私的。

    如果我們發現自己的預見是錯誤的,如果我們所觀察到的人類行為的确是利他性的,我們就會遇到某些令人迷惑不解的事情,需要進行闡明。

     我們需要有一個定義,然後再進一步探讨。

    如果一個實體,例如狒狒,其行為的結果是犧牲自己的利益,從而增進了另一同類實體的利益,該實體就被認為是具有利他性的。

    而自私行為的效果則恰好相反。

    我們所謂的“利益”就是指“生存的機會”,即使行為的效果對事實上的生與死所産生的影響小得微不足道。

    人們現在體會到,對生存概率的影響,在表面上看來,哪怕是極微小的,也能夠對進化發生很大的作用。

    這是對于達爾文學說最新解釋所産生的一個令人吃驚的後果。

    因為這種影響有大量的時間可供其發揮作用。

     上述有關利他和自私的定義是指行為上的,而不是指主觀意識上的,弄清這一點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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