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故,不得敵對相除。
如是雖由一念解心起故,惑用不起,然其本識之中,惑染種子仍在未滅。
故解心一念滅時,還起惑用。
如是解惑念念疊興之時,解用漸漸熏心,增益解性之力,以成解用種子。
即彼解用熏成種子之時,即能熏彼惑染種子分分損減。
如似以香熏于臭衣,香氣分分著衣之時,臭氣分分而滅。
惑種亦爾。
解種分成,惑即分滅也。
以惑種分分滅故,惑用漸弱。
解種分分增故,解用轉強。
如是除也,非如小乘說敵對除,但有語無義。
然彼小乘亦還熏除,而不知此道理也。
“敵對除”者,謂以正念,敵對妄念除之。
如用兵擊賊,敵對相攻。
是為敵對而除。
“智解熏除”者,謂以無塵智,熏心成種,則惑念皆為解念。
如以光照暗,無暗不明。
是為熏習而除。
或曰:圓教全三障而成三德,故不說除。
今此中說除,何也?須知雖熾然說除,實無所除。
但由熏習之力,即惑念而為解念。
此即全三障成三德義。
文雲“如似以香熏于臭衣”,可知即臭成香,仍是原衣,非别有一衣。
是故即惑成解,假名為除,非謂解念外、别有惑念為其所除也。
或曰:文中有漸義無頓義。
是亦不然。
一念解心起時,何有于惑?更何有于除?固無漸之非頓矣。
當文答義,分為四層。
自“不得”至“相除”,明解惑不同時,故不得敵對除也。
自“如是”至“惑用”,明惑種仍在,故解滅時,還起惑用也。
自“如是解惑”至“除也”,明解用熏心成種,則能損減惑種,如香熏臭衣,香成臭滅也。
惑心解心,謂惑念之心,解念之心。
心指本識,惑即無明,解謂慧心所。
惑用解用,謂惑念作用,解念作用。
“如是除”者,謂但如是以解用熏心成種,解種分強分成時,惑種便分弱分滅,即名為除也。
其餘可知。
自“非如”至末,謂小乘除惑,亦是熏除。
但彼不知此理,故說敵對除。
實則解惑不同時,何能敵對?敵對之說,并無實義,但有是語而已。
由此可知,念佛人不必嫌妄念多。
妄念之多,即由正念提不起。
如正念得力,妄念自無。
何以故?正念妄念,不同時故。
當知念隻是一,随于正則謂之正念,随于妄則謂之妄念耳。
如同時念有兩個,便成兩人。
今隻是一,故正念有力,妄念即銷;妄念有力,正念即隐。
然則一邊念佛,一邊起妄念者,因其口中雖念,心早馳散,并非同時有兩個念頭也。
此實由于妄念種子力強之故。
當此之時,不必強抑,以剎那生滅,不相逐及故。
更不必嫌,以前念當體是空,嫌之反增妄念故。
惟有至誠懇切,提起念佛之一念,如是久久,便能熏心成種。
淨種分分成,妄種分分銷矣。
如香分分著衣時,臭即分分離衣,不能并立也。
念佛人不可不明此理。
(庚)二,辨熏心之由。
問曰:解熏心時,為見淨心故得熏心?為更有所由得熏心?答曰:一切解惑之用,皆依一心而起。
以是義故,解惑之用,悉不離心。
以不離心故,起用之時,即是熏心,更無所由。
如似波浪之用,不離水故,波動之時,即動水體。
是以前波之動,動于水故,更起後波也。
解惑之熏,亦複如是。
類此可知。
問中但言解,答中兼及惑者。
解惑雖異,為念則一也。
念不離心,故曰“皆依一心而起”。
既依心起,則問中見心之說自破。
何以故?心不見自心故。
“以是義故”下,釋成熏心之故,即以破其更有所由。
蓋解惑既不離心,則起用之時,即是熏心,更無所由也。
若更有由者,便是心外取法矣。
“如似”下舉喻,“解惑”下法合。
波不離水,喻念不離心。
波動即動水,喻念起即熏心。
前波動水,更起後波,喻前念熏心,更起後念。
前念後念,疊起相續,此熏習之所以成種也。
須知水本無波,有波便非靜水。
心本無念,有念便非寂體。
是故惑念固非,解念亦妄。
何以故?凡念皆妄故。
而以解除惑者,即是以幻除幻之法門耳。
惑除,解亦無用。
所以行人先除我執,更除法執,必須遣之又遣,一念不生,方為究竟。
由此益知念佛法門之妙矣。
不必說遣不遣,但以誠心,懇切念去,念至一心不亂時,則無念而念,念即無念,便是一念不生也。
(庚)三,辨地位之相。
問曰:此三性止觀,為有位地?為無位地?答曰:不定。
若就一相而言,十解,分别性中止行成;十回向,依他性中止行成;佛果滿足,真實性中止行成。
若更一解,地前,分别性中止行成;地上,依他性中止行成;佛果,真實性中止行成。
又複地前,随分具三性止行;地上,亦具三性止行;佛地,三性止行究竟滿足。
又複位位行行,俱行三止;即時凡夫始發心者,亦俱行三性止行。
但明昧有殊,托法無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