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菩薩心、衆生心是一,故教法即不在心外也。
複以此教熏心解性,性依教熏以起解用,故解複是心作也。
以解熏心行性,性依解熏以起行用,故行複是心作也。
以行熏心果性,性依行熏起于果德,故果複是一心作也。
以此言之,一心為教,乃至一心為果,更無異法也。
以是義故,心體在凡之時,本具解行果德之性,但未為諸佛真如用法所熏,故解等未顯用也。
若本無解等之性者,設複熏之,德用終不顯現也。
如世真金,本有器樸之性,乃至具有成器精妙之性,但未得椎鍛而加,故器樸等用不現。
後加以鉗椎,樸器成器次第現也。
若金本無樸器成器之性者,設使加以功力,樸用成用終難顯現。
如似壓沙求油,鑽水覓火,鍛冰為器,鑄木為瓶,永不可成者。
以本無性故也。
是故論言,若衆生無佛性者,設使修道,亦不成佛。
以是義故,淨心之體,本具因行果德性也。
依此性故,起因果之德。
是故此德,唯以一心為體。
一心具此淨德,故以此心為不空如來藏也。
上科出障淨德,是約性具果德言。
此科能熏淨業,是約性具因行言。
既知由于體具性淨,故能攝持淨熏以成果德,應知亦由體具性淨,乃能作起能熏以成因行,非心外别有淨法,以為能熏也。
故曰“能熏之法,悉是一心所作”。
“此義雲何”下,正釋能熏由心之義。
知此則心為不空如來藏之理益明矣。
釋義中,大略可開為四。
初,自“謂所聞教法”至“更無異法也”,約教解行果四法以明性具。
次,自“以是義故”至“終不顯現也”,就法總顯。
三,自“如世真金”至“以本無性故也”,以喻巧明。
四,自“是故論言”至末,引證總結也。
且初。
一切經教所說佛法,本由諸佛菩薩一心所作。
而心佛衆生,三無差别。
故諸佛心,即衆生心。
心既是一,則諸佛心作之教法,豈在衆生心外?須知一切佛法,原是衆生家藏珍寶,一心之中,本來具足。
明得此理,凡遇看經聽教,便當反照自心。
若不返觀内照,而執着文字,向外馳求,便如癡人張眼覓眼,反認其他是己家眼,豈不可憫!教法既不在心外,則依教得解,依解起行,行圓證果,皆由心作,易可知矣。
“解”字須讀去聲,領悟之義,由内出也。
如讀上聲,則為由外剖解。
非今義也。
解性,指能領悟之本性言。
解用,指能領悟之功用言。
行性等例此。
迨證極果,則功用成就,淨德顯現,故不言果用而稱果德,即法身般若解脫三德是也。
“以此言之”下,結顯因行果德唯是一心之意,故曰更無異法。
二“就法總顯”中,先以本具正顯,後以若無反顯,在文可見。
總之能所本不二,理事本一如。
理具具于事造,事造造于理具。
若能了此,則終日全性起修,即終日全修在性;終日全修在性,即終日全性起修。
此理為行人亟應體會者。
不然,便是心外取法。
“真如用法”者,即指教法言。
以一切教法,是諸佛真如之德用故也。
次之“德用”二字,指當人本具之真如德用言。
本具是種子,為因;為諸佛真如用法熏起,是增上緣;行圓德顯,是果也。
三“以喻巧明”中,“如世真金”下,喻上本具一段文。
真金喻淨心,器樸喻解性,成器喻果性。
未及行性,故用“乃至”二字括之。
樸,坯形也。
未成精器,故曰“器樸”。
“椎鍛而加”及“加以鉗椎”,喻淨業熏力。
鉗椎者,鉗而椎之也。
“樸器成器次第現”者,喻解用行用果德次第現也。
“若金本無樸器”下,喻上反顯一段文。
“壓沙成油”等,更引他喻以明若非性具不能修顯之義。
四“引證總結”中,初引論為證。
“修道”指因言,“成佛”指果言。
謂若非本具佛性,即無因行果德也。
“以是義故”下結成。
先承引證之義,結顯心體本具因果淨性,故起因果德用。
次以“唯以一心為體,一心具此淨德”兩語,總結上來兩科所言顯果修因,種種淨事,皆藏體之本具,以明如來藏不空也。
(辰)二,明染法。
分二。
(巳)初,立科。
二,各釋。
今初。
次明具足染法者。
就中複有二種差别。
一明具足染性。
二明具足染事。
如下廣明。
(巳)二,各釋。
二。
(午)初,明具染性。
二,明具染事。
初又二。
(未)初,正明。
二,釋疑。
今初。
初明具足染性者,此心雖複平等離相,而複具足一切染法之性,能生生死,能作生死。
是故經雲:“心性是一,雲何能生種種果報。
”即是能生生死。
又複經言:“即是法身流轉五道,說名衆生。
”即是能作生死也。
心體平等,而具随緣之性。
故淨法熏之則淨顯,染法熏之即染成。
書中言性,無論淨染,必從自一念不覺而起無明,因無明而造種種業,因業而招生死苦報。
此中若約由起言,則生死是由染性生起,故曰“能生”,《釋要》所謂“從此有彼,名之為生”是也。
若約作成言,則生死本即染性顯成,故曰“能作”,釋要所謂“舉體成彼,名之為作”是也。
是故下引《華嚴》等經證成其義。
“心性是一”者,謂心性本來平等一味也。
“能生種種果報”句,釋成能生。
蓋以心性平等,何以生種種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