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果必有因,因乃招果,而因果不外一心。
是能生義也。
“即是法身流轉”句,釋成能作。
蓋衆生本住法身,因其起惑造業,遂緻流轉。
須知流轉五道者,即是此本住法身,并非他物。
是能作義也。
“生死”二字,足以概括一切染法,故舉能生、能作二義,以顯此心具足染性,明其不空也。
(未)二,釋疑。
分七。
(申)初,釋性不可轉疑。
二,釋兩性相違疑。
三,釋兩業起滅疑。
四,釋性不相除疑。
五,釋互論相違疑。
六,釋本末同滅疑。
七,釋相違不熏疑。
今初。
(此中釋疑之文,極關緊要。
蓋祖師悲心,深慮後人不明體用之分,性修之别,理事之異,違順之差,必緻情執橫生,增無窮過。
故因文便,于此假設問答,重重釋破。
若于此中道理,一一了徹,則不變随緣随緣不變之自心體性,洞然明白。
從此疑計盡銷,開解起行,大得受用矣。
)
問曰:若心體本具染性者,即不可轉凡成聖?答曰:心體若唯具染性者,不可得轉凡成聖。
既并具染淨二性,何為不得轉凡成聖耶!
俗語有雲:江山易改,秉性難移。
此中所疑,正同俗見。
釋之雲:若單具染性,即不可移;既并具染淨,何為不能轉移耶。
須知亘古亘今,常恒不改者,約性體而言耳。
然性體雖不改,性用則随緣。
以其随染淨緣,故曰并具。
故能熏變。
然則性用既随熏轉變,所以染熏則流轉五道,淨熏即轉凡成聖矣。
疑者蓋執不改之性體,疑随緣之性用。
若明此理,尚何疑焉。
(申)二,釋兩性相違疑。
問曰:凡聖之用,既不得并起,染淨之性,何得雙有耶?答曰:一一衆生心體,一一諸佛心體,本具二性,而無差别之相,一味平等,古今不壞。
但以染業熏染性故,即生死之相顯矣。
淨業熏淨性故,即涅槃之用現矣。
然此一一衆生心體,依熏作生死時,而不妨體有淨性之能。
一一諸佛心體,依熏作涅槃時,而不妨體有染性之用。
以是義故,一一衆生,一一諸佛,悉具染淨二性。
法界法爾,未曾不有,但依熏力起用,先後不俱。
是以染熏息故,稱曰轉凡。
淨業起故,說為成聖。
然其心體二性,實無成壞。
是故就性說故,染淨并具。
依熏論故,凡聖不俱。
是以經言:“清淨法中,不見一法增。
”即是本具性淨,非始有也。
“煩惱法中,不見一法減。
”即是本具性染,不可滅也。
然依對治因緣,清淨般若轉勝現前,即是淨業熏,故成聖也;煩惱妄想盡在于此,即是染業息,故轉凡也。
以淨熏之染即分分除,以染熏之淨即分分隐,是不能并起也。
既不并起何雲并具?此疑意也。
釋之雲:性體原無染淨差别一味平等,故能随緣。
以其既能随染亦能随淨,故說為本具二性。
複以能随緣故,依淨熏即涅槃之用現,依染熏即生死之相顯,所以二性不能并起。
然而性體則古今不壞。
(即不改意。
)雖依染熏作生死,而仍有淨性之能。
不然,衆生将永沉苦海而無成聖之望矣。
雖依淨熏得涅槃,而仍有染性之用。
不然,諸佛将無現身六道廣度衆生之事矣。
以是義故,一一衆生,一一諸佛,悉具染淨二性。
此是法界自然之理,故曰心體二性,實無成壞。
以其本來成故,不可壞故。
經雲:清淨法中不見一法增。
既非始增,可知本具性淨矣。
又雲:煩惱法中不見一法減。
既不可減,可知并具性染矣。
但就熏修對治因緣而論,則染淨先後不俱。
故淨業熏而清淨智慧轉勝,稱為成聖,染業息而煩惱妄想盡除,說為轉凡耳。
由此可知,凡聖不俱是就緣熏之事修而說,染淨并具乃約本具之理體而言,何得執緣熏之用而疑不壞之體耶?按證究竟覺入佛位時有大智慧光明。
所謂染性之用者謂其性能随六道之染、起不思議度生之用耳,不得誤認此語濫同凡夫。
即如衆生正作生死時性能随三寶之淨而起治惑之功,然不得因其有淨性之能,便謂即已成聖也。
此理務宜辨清。
(申)三,釋兩業起滅疑。
問曰:染業無始本有,何由可滅?淨業本無,何由得起?答曰:得諸佛真如用義熏心故,淨業得起。
淨能除染故,染業即滅。
迷事昧理,遂生此疑。
釋之曰:衆生雖自無始以來,有染業,無淨業,然特未遇淨熏耳。
若得諸佛教法熏心,淨業即起,染業随滅。
何以故?本具淨性故。
能攝淨熏故。
何得執染業之事相,而昧淨熏之理性耶?
(申)四,釋性不相除疑。
問曰:染淨二業,皆依心性而起,還能熏心。
既并依性起,何得相除?答曰:染業雖依心性而起,而常違心。
淨業亦依心性而起,常順心也。
違有滅離之義,故為淨除。
順有相資之能,故能除染。
法界法爾,有此相除之用,何足生疑。
由于不知違順之理,複起此計。
釋之曰:常住真心性淨明體,本無染淨差别。
雖染淨二業,同依心起,然而力用則大不同。
蓋心體本淨,故淨業熏之,常與心順;染業熏之,常與心違。
順則與心體之明淨相即,故有相資之功,而能除染;違則與心體之真常相離,故有息滅之義,而被淨除。
由是義故,所以衆生若能返妄證真,即永無輪轉也。
此是天然之理,又何疑乎?
(申